一、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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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74
颗粒名称: 一、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2
页码: 87-8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的发展历程、经营状况和业务范围。文章从企业的成立背景、管理体制、发展阶段、经营业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展现了企业在物资流通领域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 物资经济 贸易中心 福建省

内容

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4年11月成立。当时在中心大楼(即物资大厦)尚未建成的情况下,暂时依托于省物资总公司和省有关专业公司,分散经营。由省物资总公司和省金属材料、化工建材、机电设备、物资储运、基建物资供应公司等共同组成经济联合体,实行“统一管理、归口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属于原公司。1988年省人民政府以闽政(1988)综153号文批准,省物资贸易中心为副厅级的经济实体,挂靠省物资厅,企业编制,人员77名。初建时,由于没有交易场所和其他服务手段,省物资贸易中心各个经理部主要是开展自营业务。1985年,业务总额3739万元,其中,金属材料类1734万元,机电设备类2005万元。成交的主要物资:钢材11518吨、汽车225辆、机床3台、柴油机21台、工业泵13台以及其他机电产品计1757件。
  为了使省物资贸易中心具有多功能服务设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福州市五四路112号兴建物资贸易中心大厦,1990年4月建成交付使用。它是一幢18层现代化的物资大厦,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电子信息系统、通讯设施;设有交易大厅、业务洽谈室,还有中、高档客房及餐厅等,是物资交易、商品信息、邮电通讯、银行结算、交通食宿、娱乐活动等多功能服务场所。有309名经营管理及市场服务人员,初步具备了综合经营的基本条件。1991年有关物资专业公司退出省物资贸易中心所组成的经济联合化。福建物资大厦经省编委重新核定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直属省物资厅领导。经过调整整顿,1992年省物资贸易中心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于同年5月,开始重新营业。重新组建后的省物资贸易中心,遵循“边组建、边经营”的原则,以“开拓、求实、高效、拼搏、奉献”的企业精神教育、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经历了“站稳脚跟、发展规模、壮大实力”和“综合经营、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工商关系”的两个发展阶段。1992年业务总额2838万元,利润80万元。销售钢材3538吨、水泥1051吨、汽车155辆。1994年底,购进总额达3320万元,销售额达33401万元,利润347.3万元。被中国企业评估中心福建分中心授予“福建300大企业之一”的荣誉称号。
  1995年,省物资贸易中心按照“稳定、巩固、发展”的方针,向经营与办实业、内贸与外贸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创建综合性、开放性和多功能的物资交易场所。在抓好资源基地、市场网络建设同时,巩固与发展10个独资分公司的联营网点。先后在福州、厦门、莆田等市组建省物资贸易福州经营部、省物资贸易厦门分公司、福莆物产贸易联营公司。为占领市场、扩大国外市场,加快发展外向型贸易,利用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的进出口权,与香港永昌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福建(香港)物资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并不定期地举办各类物资交易会,邀请上海、武汉等市及省内外厂矿企业参加,扩大销售。1995年,业务总额达11858万元。销售主要物资有钢材13197吨、水泥986吨、汽车825辆。
  1997年,省物资贸易中心在物资流通体制改革中,在综合经营上,首先抓物资经营综合化,除经营物资部门归口的各类生产资料外,还取得了五金交电、百货、仪器仪表、计量衡器具等经营权,业务扩展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与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汽车贸易总公司联营,成立“一汽”集团福建经销公司、“一汽”福建经销公司合资组建福州达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较好效益。1998~2000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以及资金周转困难,省物资贸易中心经营大大缩减。现有办公、营业场所面积2500平方米,职工38人。2000年业务额只有1022万元,销售钢材933吨、汽车32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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