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资贸易中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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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7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物资贸易中心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3
页码: 87-89
摘要: 本届主要记录了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调整变化等内容。文章涉及了物资贸易中心的发展背景、功能特点、经营业绩以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调整情况。
关键词: 物资经济 贸易中心 福建省

内容

物资贸易中心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它既是商贾云集的有形市场,乂是综合的物资企业,具有吸引资源、商品辐射、调节供求、交流信息以及提供商务和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早在1981~1982年,福建省金属材料公司因陋就简在福州筹建省金属材料贸易中心,1982年正式开业。它是福建省最早成立的物资贸易中心,也是我国早期建立的物资贸易中心之一。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城市应建立各种类型贸易中心”的要求。11月,国家物资局召开部分省、市物资贸易中心座谈会,要求各地发展物资贸易中心。此后,福建省福州、漳州、三明等城市开始组建物资贸易中心。到年末,全省各地经过批准成立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物资贸易中心共有21个,其中:省属的2个、地(市)属的9个、县(市)属的10个。业务总额达1.57亿元。这些物资贸易中心多数是在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和物资综合商场的箪础上组建而成的。
  1985年,国家物资局提出,以建立大、中型城市物资贸易中心为突破口,推动物资流通体制的改革,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物资部门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加快发展物资贸易中心的步伐。1986年,省物资总公司在三明市召开全省物资贸易中心工作会议,要求省内中心城市抓紧筹建物资贸易中心,县级物资贸易中心改为物资商场。1985年,省、地市11个物资贸易中心业务总额达1.57亿元,总收入2242万元,利润1151万元。组织计划外物资有:钢材6.56万吨、水泥2.68万吨、精锡76吨、玻璃1475平方米、汽车422辆。1986年业务额达3.9亿元,比1985年增长1.5倍,占1986年全省物资企业销售总额的18.9%;实现利润1784万元,比1985年增长55%。销售主要物资有钢材4.5万吨、水泥4.5万吨、汽车3481辆。
  1987年,全省物资贸易中心在财税、物价、银行等部门大力扶持下,业务额有较大幅度增长。当年仅7个综合贸易中心的业务总额就达27810万元,比1986年增长1.8倍。1988年业务总额达3.7亿元。主要销售物资有:钢材51886吨、水泥17888吨、汽车5463辆。
  2000年,全省各地物资贸易中心在物资体制改革中逐步转制重组,向多种经济成分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转化。
  一、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
  福建省物资贸易中心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4年11月成立。当时在中心大楼(即物资大厦)尚未建成的情况下,暂时依托于省物资总公司和省有关专业公司,分散经营。由省物资总公司和省金属材料、化工建材、机电设备、物资储运、基建物资供应公司等共同组成经济联合体,实行“统一管理、归口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属于原公司。1988年省人民政府以闽政(1988)综153号文批准,省物资贸易中心为副厅级的经济实体,挂靠省物资厅,企业编制,人员77名。初建时,由于没有交易场所和其他服务手段,省物资贸易中心各个经理部主要是开展自营业务。1985年,业务总额3739万元,其中,金属材料类1734万元,机电设备类2005万元。成交的主要物资:钢材11518吨、汽车225辆、机床3台、柴油机21台、工业泵13台以及其他机电产品计1757件。
  为了使省物资贸易中心具有多功能服务设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福州市五四路112号兴建物资贸易中心大厦,1990年4月建成交付使用。它是一幢18层现代化的物资大厦,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电子信息系统、通讯设施;设有交易大厅、业务洽谈室,还有中、高档客房及餐厅等,是物资交易、商品信息、邮电通讯、银行结算、交通食宿、娱乐活动等多功能服务场所。有309名经营管理及市场服务人员,初步具备了综合经营的基本条件。1991年有关物资专业公司退出省物资贸易中心所组成的经济联合化。福建物资大厦经省编委重新核定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直属省物资厅领导。经过调整整顿,1992年省物资贸易中心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于同年5月,开始重新营业。重新组建后的省物资贸易中心,遵循“边组建、边经营”的原则,以“开拓、求实、高效、拼搏、奉献”的企业精神教育、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经历了“站稳脚跟、发展规模、壮大实力”和“综合经营、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工商关系”的两个发展阶段。1992年业务总额2838万元,利润80万元。销售钢材3538吨、水泥1051吨、汽车155辆。1994年底,购进总额达3320万元,销售额达33401万元,利润347.3万元。被中国企业评估中心福建分中心授予“福建300大企业之一”的荣誉称号。
  1995年,省物资贸易中心按照“稳定、巩固、发展”的方针,向经营与办实业、内贸与外贸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创建综合性、开放性和多功能的物资交易场所。在抓好资源基地、市场网络建设同时,巩固与发展10个独资分公司的联营网点。先后在福州、厦门、莆田等市组建省物资贸易福州经营部、省物资贸易厦门分公司、福莆物产贸易联营公司。为占领市场、扩大国外市场,加快发展外向型贸易,利用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的进出口权,与香港永昌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福建(香港)物资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并不定期地举办各类物资交易会,邀请上海、武汉等市及省内外厂矿企业参加,扩大销售。1995年,业务总额达11858万元。销售主要物资有钢材13197吨、水泥986吨、汽车825辆。
  1997年,省物资贸易中心在物资流通体制改革中,在综合经营上,首先抓物资经营综合化,除经营物资部门归口的各类生产资料外,还取得了五金交电、百货、仪器仪表、计量衡器具等经营权,业务扩展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与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汽车贸易总公司联营,成立“一汽”集团福建经销公司、“一汽”福建经销公司合资组建福州达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较好效益。1998~2000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以及资金周转困难,省物资贸易中心经营大大缩减。现有办公、营业场所面积2500平方米,职工38人。2000年业务额只有1022万元,销售钢材933吨、汽车32辆。
  二、地(市)物资贸易中心
  1983年以来,福建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等中心城市先后成立物资贸易中心。1986年初,省物资总公司就加快物资贸易中心发展问题,在三明市召开座谈会后,各地、市物资贸易中心得到了较大发展。至年底,地、市属物资贸易中心经过批准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物资贸易中心有9个,绝大多数是因陋就简,利用物资部门原有的一些场地、设施,不增加人员编制,经过内部进行适当调整而创办起来的。他们边组建边开展业务,当年自营业务总额就达到1.41亿元,服务业业务额达1456万元,利润1151万元。组织计划外钢材6.56万吨、水泥2.68万吨、汽车422辆,取得了较好效益。
  各地物资贸易中心在发展中逐渐形成规模,初步形成一个销售物资门类比较齐全、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物资交易场所。其共同特点:(1)开放性。各地、市物资贸易中心面向全省、全国,面向各行各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与全国10多个省、市近200多个单位建立物资贸易关系和经营网络。南平市物资贸易中心除与省外9个地、市和省内5个地、市物资系统横向联系外,还先后与南平电缆厂、南平水泥厂、南京汽车制造厂、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扬州客车厂、仪征汽车厂建立横向联营经济实体。(2)灵活性。三明市等物资贸易中心实行灵活作价办法,发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将组织到的计划外资源,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随行就市,实行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高进高出、低进低出、有赔有赚、综合计算、合理盈利的灵活作价的办法,组织购销,调节供应,支持工农业生产。(3)服务性。他们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壮大,更新观念,从经营服务型转为服务经营型。南平市物资贸易中心把服务摆在首位.他们深入乡镇、工矿企业调查研究,了解用户需求,做到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年成交额达800多万元。(4)联营性。福州市物资贸易中心几年来先后与三明钢铁厂、大田水泥厂、尤溪水泥厂、南昌钢铁厂、马鞍山钢铁厂、株洲钢铁厂等省内外50多个企业建立联营、联销、代销关系。泉州市物资贸易中心与柳州东风系列车16家生产企业建立联营网,与昌河旅行车厂组成联营体,与郑州轻型汽车厂等6家汽车生产企业建立销售处。与全国101家汽车生产厂建立联营关系,经营汽车100多种。(5)名优性。南平市物资贸易中心在业务活动中严格执行进货管理规定,以名优产品、国家、省定生产企业为进货主渠道,以产品质优、价格适中为进货准则,拒绝“三无”、淘汰产品。每年在销售物资中有95%以上为名优产品。
  1990年后,全省物资系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整顿公司的决定》,一些虚设的挂牌的专业公司的物资贸易中心被撤销,有的物资贸易中心改名为公司,有的并入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地市级以上的物资贸易中心数量减少,业务量下降。1992年,全省物资贸易中心除省物资贸易中心外,地(市)级物资贸易中心只保留福州、厦门、三明、泉州4个。业务额14046万元,比1990年减少14567万元,下降49%。1993年至2000年,这期间随着物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各地物资贸易中心也发生了变化。三明市物资贸易中心改建制为物资贸易公司。厦门、泉州两市生产资料公司合并转轨,目前仅保留福州市物资贸易中心、南平市物资贸易中心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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