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产销合一、供销一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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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62
颗粒名称: 四、产销合一、供销一体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1
页码: 63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1966年至1973年期间中国物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变化。
关键词: 物资管理 管理体制 福建省

内容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物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都卷人运动,只有很少一些人留着“抓革命,促生产”,维持日常工作。
  1967年初,省物资厅实行军事管制,当年的物资分配工作是由省计委负责安排。改革基本建设“三材”的物资分配渠道,除水利、农牧业等企事业单位基建“三材”按原渠道分配外,其他各行业基建用“三材”指标切块分配给省基本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建委),由省建委统一平衡安排,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1968年,福建省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革委会)成立,省计委机构撤销。当年,省未下达物资分配计划,由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根据用途统一安排。
  1969年,正式宣布撤销省物资厅。福建省物资分配供应改为产、供、销“一条鞭”,即由省各生产主管部门分管物资。除国家统配的主要原材料和机械产品由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平衡分配外,其供应业务及部管物资的申请、分配、供应均由省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原由物资部门管理和供应的物资,分别并入冶金、机械、化工、轻工、水电、交通、商业、基建等主管部门实行产、供、销“一条鞭”管理。这种办法一直实行到1972年。由于各方面矛盾较多,各需要物资的单位特别是各个地区反映强烈,从1973年起,不得不改变这种各自为政的物资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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