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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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47
颗粒名称: 一、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59.275.7
页数: 2
页码: 32-33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福建省物资管理机构从1950年代到1990年代的演变历程,包括物资供应局、驻沪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等机构的设立和撤销,以及省物资厅在省外的派出机构和香港旺程有限公司的成立。
关键词: 物资机构 管理机构 福建省

内容

1954年,各专区(市)级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了计划委员会,物资管理工作由该委负责。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重要生产资料逐步纳入计划分配轨道,各专区(市)计划委员会开始建立、健全物资分配管理机构。
  1956年6月,福州、厦门市计划委员会内设物资供应科。
  1957年福建省物资供应局在泉州、漳州两市和南平县设立物资供应站。
  1958年7月,福州市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科更名为物资供应处。同年10月,龙溪专员公署以省工业厅龙溪经理部为基础,成立龙溪专员公署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处。“大跃进”开始后,随着物资需求量增加,物资管理机构得以加强。福建省物资供应局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市派出3~5人物资供应工作组。晋江、闽侯、福安、龙岩、三明等专区、市在计划委员会内配备2~3人组成物资供应科,统一管理辖区内物资平衡调度、分配供应工作。
  1960年7月,福建省物资厅成立后,要求全省9个专区、市根据国家统配物资在各地的流量和产销规模,成立物资管理机构(物资局),是当地政府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上一级物资部门领导。福州、厦门、晋江、三明、龙溪、福安、闽侯、龙岩、建阳专区、市先后成立了物资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财务、储运、协作调度5~7个科室。
  1961年底,根据中共中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精简机构,加强农业第一线的指示精神,全省物资机构进行整编,闽侯、福安、龙岩等专署物资局归并专署计委成立物资处;专(市)各二级站分别划归综合站,将经营业务并金属站办理。1964年又恢复闽侯、福安、龙岩3个专署物资局机构,成为专署直属局。各专区(市)物资局是省物资厅派出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为政企合一单位,编制104人。
  1963年,专区(市)物资局从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转为政企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所在专区、市政府分管物资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
  1965年2月,物资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按照经济区划组织物资供应。将在同一地区的福州市物资局与闽侯专署物资局合并,成立福州地区物资局。三明专署物资局与三明市物资局合并,成立三明地区物资局,内设政治处、办公室、财会股、计统股、业务股、三类物资管理办公室等。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专区(市)物资部门先后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8月,9个专区(市)物资局相继撤销。物资工作由所在地的革命委员生产指挥处计划组业务综合组负责。福州市物资局撤销后,物资工作一度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基建组管理,后又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计划组直接领导。龙溪专署物资局于1969年11月撤销后,成立龙溪地区物资供应站,属政企合一单位,站内设政工组、财务组、办事组、业务组、储运组。原物资局下属的金属公司、机电公司、轻化建公司、生资公司并入供应站业务组。
  1970年7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闽侯专署建制,组建莆田地区机构。是年莆田地区物资公司成立,为地区级的物资机构。
  197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省、地(市)、县(市)物资管理机构。
  1973年3月,龙溪地区、三明市、厦门市恢复了物资局。同年6月,福州市、晋江专署物资局成立。至年底,宁德、龙岩、建阳地区物资局也相继恢复,统称××地(市)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内部机构按业务分工设置。1978年以前一般设办公室、人秘、财务、综合、计划统计以及政治处等7~8个科室。1978年后,增设三类物资管理科。1980年后,随着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名称的恢复,各地区、市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改名为××地区、市物资局,为所在地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
  1983年,随着行政区划调整,福州、三明、莆田3个地(市)实行市管县的改革,物资流通体制作了相应的调整与改革。撤销三明地区物资局,实行地市合并,组织三明市物资局。撤销莆田地区物资局,组建莆田市物资局。随后全省陆续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地区物资局及其经营机构与所在地的市物资局及其经营机构合并,成立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漳州和宁德9个地、市物资局和相应的经营机构。
  1984年,专区、市进行机构改革,省政府决定,地(市)物资机构,按政企分开的要求,退出政府序列,转为经济实体,组建物资总公司(公司),授予行政管理和物资管理双重职能。福州、莆田市改为物资公司,漳州市改为物资总公司,其他地(市)物资局也相继转制,保留物资局牌子,行使经营和管理的双重职能。
  1986年5月,省物资总公司恢复行政性的物资厅建制后,同年6月,宁德、龙岩、龙溪地区恢复物资局机构。至1990年年初,9个地区、市物资机构转制完成。物资局内设机构也作适当调整,一般设有计划业务、企业管理、财务基建、市场管理、办公室、审计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等科室。
  1994年11月,随着省物资厅成建制转为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后,宁德地区物资局率先组建了集团公司,称为宁德地区物资集团公司。随后,厦门、泉州、三明、龙岩、南平、福州等地区、市组建了物资集团公司。甫田市保留市物资局牌子。漳州市撤销物资局机构,保留市场管理科、经营管理科和纪检组、监察室、审计室等科室,并移交漳州市财贸委员会管理。至1999年,全省9个地(市)物资行政机构由当地政府批准,除漳州市外,全部转制为物资集团公司或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4月,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改组成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各地区、市纷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龙岩市物资(集团)总公司转制为龙岩市龙物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组建了华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物资总公司转为厦门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至年底,9个专区、市物资机构转制成政企分开的经济实体,为各地政府的直属企业,行政管理职能交由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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