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区、地(市)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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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专区、地(市)级机构
分类号: F259.275.7
页数: 4
页码: 32-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从1954年至2000年期间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的各项调整、撤销、合并和重新组建的具体情况,包括机构名称、组建时间、科室设置、撤销原因、改革举措以及机构转制的过程等。
关键词: 物资经济 物资机构 福建省

内容

一、管理机构
  1954年,各专区(市)级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了计划委员会,物资管理工作由该委负责。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重要生产资料逐步纳入计划分配轨道,各专区(市)计划委员会开始建立、健全物资分配管理机构。
  1956年6月,福州、厦门市计划委员会内设物资供应科。
  1957年福建省物资供应局在泉州、漳州两市和南平县设立物资供应站。
  1958年7月,福州市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科更名为物资供应处。同年10月,龙溪专员公署以省工业厅龙溪经理部为基础,成立龙溪专员公署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处。“大跃进”开始后,随着物资需求量增加,物资管理机构得以加强。福建省物资供应局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市派出3~5人物资供应工作组。晋江、闽侯、福安、龙岩、三明等专区、市在计划委员会内配备2~3人组成物资供应科,统一管理辖区内物资平衡调度、分配供应工作。
  1960年7月,福建省物资厅成立后,要求全省9个专区、市根据国家统配物资在各地的流量和产销规模,成立物资管理机构(物资局),是当地政府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上一级物资部门领导。福州、厦门、晋江、三明、龙溪、福安、闽侯、龙岩、建阳专区、市先后成立了物资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财务、储运、协作调度5~7个科室。
  1961年底,根据中共中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精简机构,加强农业第一线的指示精神,全省物资机构进行整编,闽侯、福安、龙岩等专署物资局归并专署计委成立物资处;专(市)各二级站分别划归综合站,将经营业务并金属站办理。1964年又恢复闽侯、福安、龙岩3个专署物资局机构,成为专署直属局。各专区(市)物资局是省物资厅派出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为政企合一单位,编制104人。
  1963年,专区(市)物资局从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转为政企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所在专区、市政府分管物资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
  1965年2月,物资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按照经济区划组织物资供应。将在同一地区的福州市物资局与闽侯专署物资局合并,成立福州地区物资局。三明专署物资局与三明市物资局合并,成立三明地区物资局,内设政治处、办公室、财会股、计统股、业务股、三类物资管理办公室等。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专区(市)物资部门先后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8月,9个专区(市)物资局相继撤销。物资工作由所在地的革命委员生产指挥处计划组业务综合组负责。福州市物资局撤销后,物资工作一度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基建组管理,后又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计划组直接领导。龙溪专署物资局于1969年11月撤销后,成立龙溪地区物资供应站,属政企合一单位,站内设政工组、财务组、办事组、业务组、储运组。原物资局下属的金属公司、机电公司、轻化建公司、生资公司并入供应站业务组。
  1970年7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闽侯专署建制,组建莆田地区机构。是年莆田地区物资公司成立,为地区级的物资机构。
  197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省、地(市)、县(市)物资管理机构。
  1973年3月,龙溪地区、三明市、厦门市恢复了物资局。同年6月,福州市、晋江专署物资局成立。至年底,宁德、龙岩、建阳地区物资局也相继恢复,统称××地(市)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内部机构按业务分工设置。1978年以前一般设办公室、人秘、财务、综合、计划统计以及政治处等7~8个科室。1978年后,增设三类物资管理科。1980年后,随着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名称的恢复,各地区、市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改名为××地区、市物资局,为所在地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
  1983年,随着行政区划调整,福州、三明、莆田3个地(市)实行市管县的改革,物资流通体制作了相应的调整与改革。撤销三明地区物资局,实行地市合并,组织三明市物资局。撤销莆田地区物资局,组建莆田市物资局。随后全省陆续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地区物资局及其经营机构与所在地的市物资局及其经营机构合并,成立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漳州和宁德9个地、市物资局和相应的经营机构。
  1984年,专区、市进行机构改革,省政府决定,地(市)物资机构,按政企分开的要求,退出政府序列,转为经济实体,组建物资总公司(公司),授予行政管理和物资管理双重职能。福州、莆田市改为物资公司,漳州市改为物资总公司,其他地(市)物资局也相继转制,保留物资局牌子,行使经营和管理的双重职能。
  1986年5月,省物资总公司恢复行政性的物资厅建制后,同年6月,宁德、龙岩、龙溪地区恢复物资局机构。至1990年年初,9个地区、市物资机构转制完成。物资局内设机构也作适当调整,一般设有计划业务、企业管理、财务基建、市场管理、办公室、审计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等科室。
  1994年11月,随着省物资厅成建制转为福建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后,宁德地区物资局率先组建了集团公司,称为宁德地区物资集团公司。随后,厦门、泉州、三明、龙岩、南平、福州等地区、市组建了物资集团公司。甫田市保留市物资局牌子。漳州市撤销物资局机构,保留市场管理科、经营管理科和纪检组、监察室、审计室等科室,并移交漳州市财贸委员会管理。至1999年,全省9个地(市)物资行政机构由当地政府批准,除漳州市外,全部转制为物资集团公司或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4月,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改组成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各地区、市纷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龙岩市物资(集团)总公司转制为龙岩市龙物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组建了华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物资总公司转为厦门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至年底,9个专区、市物资机构转制成政企分开的经济实体,为各地政府的直属企业,行政管理职能交由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经营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专区(市)生产资料经营机构主要是手工业联社供销经理部和工业局供销经理部。计划分配物资由两个经理部直接供应企业,其他工业品生产资料主要由工业局、手工业联社两个经理部收购后,批发给贸易、百货等商业公司转销。
  1956年,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各工业主管局的建立,手工业联社和工业局两个供销经理部按行业分成多个供销经理部。1958年以前,物资经营管理是实行“按行业归口,一竿到底”的办法。
  1960~1961年,专区(市)物资局成立之初,未成立业务经营机构,由省专业公司设在专区(市)的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器材、燃料供应、轻化产品、建筑材料等31个二级站负责兼办当地省计划分配物资的供应业务。此外,省专业公司在晋江、龙溪、福安、南平、闽侯、三明、龙岩7个专区(市)设立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建筑材料、燃料等二级供应站。在福州、厦门两市由省物资厅派出2~3人组成物资工作组,实行省公司和所在地物资局双重领导。二级供应站和物资工作组主要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物资收购、供应、调出、调进、保管等具体业务。
  1962年5月,撤销省专业公司设在各地(市)的二级供应站,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应的省公司在专区(市)的专业分公司。至年底,9个专区(市)共成立14个分公司,人员编制60~80人,内设人秘、财务、计划统计、业务、储运等科室。其中,福州、厦门、晋江、龙岩、龙溪、三明、福安、闽侯、南平9个专区(市)都成立了清仓物资调剂分公司。晋江专区成立了金属材料、机电设备2个分公司,南平专区成立了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轻工建材3个分公司。
  1963年4月,漳州农机站划归龙溪专署物资局领导,改称为福建省农机公司龙溪分公司,负责供销社移交的部分业务和金属分公司移交的机电产品经营业务。
  1964年3月,龙岩、闽侯、福安3个专区的金属材料分公司与物资清仓收购调剂分公司合并,组建物资综合分公司,接受本地区物资局和省物资综合公司双重领导。福州市撤销物资清仓收购调剂分公司后,组建福州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同年10月,福州市木材公司划归市物资局管理,改名为福建省木材公司福州分公司。
  1965年2月,省物资厅根据物资合理流向和传统的物资集散情况,对专区(市)物资经营机构作适当调整。福州市物资局和闽侯专署物资局所属专业公司合并,成立福州地区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轻工化工、农机、木材、仓库和生资服务分公司。三明专署物资局与三明市物资局合并后,成立三明地区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轻工化工、仓库、生资服务5个分公司。原三明市物资局的物资门市部改为三明地区分公司的供应站。厦门地区物资局保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轻工化工、木材、生资服务5个分公司。晋江、南平、龙溪3个专区各设材料(包括金属、轻化、建材)、机电设备、木材(南平不设木材分公司)、生资服务4个分公司,撤销物资综合分公司。龙岩专区设物资综合、木材两个分公司。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多数专区(市)经营机构处于频繁的分、合、撤并之中。其中福州市金属、机电、生资公司合并后,组建福州市物资公司,内设金属组、机电组、服务组等职能部门。龙溪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龙溪专署物资局后,成立龙溪地区物资供应站,原物资局下属的金属公司、机电公司、轻化建公司并入供应站业务组。1972年,随着地区(市)级物资局的重建,原有各专业经营机构的名称和业务职能逐步恢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供销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按专业划小核算单位,将综合性企业分解成专业性企业,地(市)级经营机构较前迅速增加。1985年,全省地(市)物资经营机构40个,职工3438人。1992年,全民所有制地、市级物资经营机构有58个,职工4405人。
  1979年,省各专业公司对地(市)物资经营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原地(市)的专业公司一律改称为福建省××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既是省各专业公司垂直管理的驻各地的分支机构,又是地(市)物资局的业务经营单位,由省专业公司和地(市)物资局双重领导,以省专业公司为主。同时恢复地(市)生产资料分公司和组建金属材料回收分公司。各地燃料公司也由商业部门划归物资部门管理。
  1983年12月,在福建省化工建材公司莆田分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福建省化工建材公司福州分公司。原莆田机电设备、金属回收、生产资料服务分公司和燃料站分别并入福州市机电设备、金属回收、生产资料分公司和燃料站。
  1984年5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等中心城市先后成立物资贸易中心。至年底,全省地(市)中心城市已建立物资贸易中心11个,到1987年,发展到17个,其中有7个为综合性贸易中心。
  1985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地(市)物资企业下放给当地政府管理。省专业公司在各地(市)设的分公司同时下放,改名为××地区(市)××公司。
  1986年以来,全省相继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宁德、三明等地(市)物资局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销服务公司。
  198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福州、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市和龙岩地区先后组建了地(市)级的钢材市场,同时吸引冶金生产企业进入市场,调剂余缺,平抑价格,方便用户。
  1997年,地(市)物资经营机构在企业改革和转换内部机制中进行重组。三明市金属材料公司采取了分离分立的办法,由集团控股、职工参股等形式组建了三明市物资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龙岩市从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中分立,组建了龙岩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从市化工建材么;司中剥离组建了龙岩市民爆物品专营公司;将市金属材料公司转制,组建了股份合作形式的龙岩市龙物生产资料配套有限公司。福州、厦门、龙岩、泉州等市金属材料、基建物资公司与三明钢铁厂合资组建联营企业。厦门市金属材料公司主办的金属交易市场,成为闽南地区最具规模的专业交易市场之一。
  2000年,地(市)级物资经营机构中,除保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再生利用、基建物资公司牌子外,大部分地(市)专业公司采用了多种经济成分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合资联营等办法,重新组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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