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派出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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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45
颗粒名称: 四、派出机构
分类号: F259.275.7
页数: 2
页码: 30-31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福建省物资管理机构从1950年代到1990年代的演变历程,包括物资供应局、驻沪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等机构的设立和撤销,以及省物资厅在省外的派出机构和香港旺程有限公司的成立。
关键词: 物资经济 物资机构 福建省

内容

1954年12月,福建省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局在省人委驻上海办事处内设立物资处,内设秘书、机电设备、原材料3个科,主要办理省内基本建设及生产单位国家统配物资供应洽运事宜。
  1958年,省计委物资供应站驻沪办事处与省内各单位驻沪机构合并,组建福建省人委驻沪办事处。
  1958年7月,省人委驻北京办事处成立,省计委物资供应局在驻京办内设物资科,科下设秘书、物资、设备3个组。
  1960年8月,省物资厅在省人委驻沈阳、武汉、西安、广州等地办事处内派驻物资工作组,具体办理提取、押运、分配福建省在该地区的物资以及省外协作、出口、进口物资事宜。此间,省物资厅还在太原、济南、安徽等地外派物资工作组3~5人,专司物资调拨、运输工作。至此,省物资厅在省外派出物资工作人员中,北京27人、上海26人、武汉15人、沈阳25人,承担福建省物资调运、订货、协作工作。
  1961年,福建省物资厅为加强物资调运、采购工作,曾先后在新疆、山东、安徽等地设立工作组,在沈阳、武汉、广州设立办事处。
  1962年12月,撤销驻沪办物资科,成立物资处,为省物资厅派往省人委驻上海办事处的办事机构。
  同年,省物资厅在驻京办物资处内3个组的基础上,设立人事、材料、机电等科室,主要负责与中央各部委联系.解决福建省所需的物资设备以及组织办理华北、东北、西北等地有关冶金、煤炭、建材、化工、机电设备及外贸进口物资、国家计划分配物资的联系、催运等工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驻各地物资办事机构相继撤销,人员调回。“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省物资厅(局)未设立外派的固定机构与外派人员。
  1992年11月,省物资厅与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香港旺程有限公司(前身为省物资厅驻港小组),立足香港,服务本省,发展进出口贸易,发挥福建省物资系统对外“窗口”的作用。主要负责物资自营出口、进口(代理、合作、委托)以及组织进口国内短缺的原材料、零配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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