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区公共交通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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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70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市区公共交通票价
分类号: F570.5
页数: 5
页码: 1320-1324
摘要: 本文介绍了厦门市(特区)的公共交通票价在不同时期有所调整,包括公共汽车、巴士和中巴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票价变化。政府统一定价,对收费项目的规定也比较细。1993~1998年自行车补胎费也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 厦门市 服务行业 公共交通票价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厦门的城市公共交通列为城市人民福利性事业进行管理,由政府统一定价,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实行低价政策,厦门市(特区)也如此。公共交通票价计收办法,在改革开放前,均按行车里程分段计价;对学生实行优待价,并出售月票。
  一、公共汽车票价
  厦门市(特区)公共汽车票价1980年每张基价0.03元,1987年调到每张基价0.05元。每人公里为0.03元,逐段递增。1989年11月至1990年11月,公共汽车票价的基价每张调为0.1元,每人公里调为0.04~0.045元;普通月票每张由5元提高到8元,学生票月票仍维持2.50元。1993年6月,调整市区公共汽车票价,改变原有分段计费的多票制为全程一票制,以利分流短途客流量。各条公交线路统一实行通票制,同时每票提为0.5元,职工月票仍为16元(单位给予报销10元个人出6元);学生月票由每月2.50元调为5元。1994年,市区部分路线公共汽车票价调整,从火车站到湖里怡景花园双层巴士全程13公里,由原来分段票价改为一票制,每票票价为1.00元。从公交公司起点经火车站至飞机场,无人售票车全程10公里,实行一票制,每票票价为1.00元。这两条路线均不使用月票,并在车上明显位置标明价格。自1994年8月起,由轮渡广场至机场内货运大楼旁,全程15公里,实行一票制,由原价1.00元,调为2.00元。1995年,东渡至火车站、松柏至火车站两条路线改为无人售票车,票价从每人次0.50元调为每人次1元,原月票的乘客(成人、学生)可持证乘车,月票继续有效。1997年9月15日起,公交公司对岛内所有公交线路车均实行1元票价,月票调整为35元。1998年1月,公交月票实行1C卡,由无限乘次改为有限乘次,超乘按次补值,每次0.35元。具体票价见表5-6-4。
  二、巴士(中巴)票价
  厦门大学—火车站。1990年,全线里程6.7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00元,分段计价为0.2~0.3元;1991年,全程票价每人1.00元,分段计价各为0.3元;1992年,全程票价每人1.3元,分段计价为0.2~0.3元;1993年,全线里程8.4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00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1994年,新辟一条线路,厦门大学—铸造厂,全程2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厦门大学—轮渡。1990~1991年,全线里程为3.3公里,全程票价每人0.5元,分段计价为0.2~0.3元;1993年,全程票价每人1.00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轮渡—火车站。1990年,全线里程为5.1公里,全程票价每人0.8元,分段计价各为0.2元;1991年,全线里程6.0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2元,分段计价各为;1992年,新开辟两条线路:(经文园路)全程票价每人0.8元;(经鹭江道、厦禾路)全程票价每人0.9元;1993年,全线里程4.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1994年,全线里程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火车站—莲花新村。1990年,全线里程3.0公里,全程票价每人0.5元,分段计价各为0.2~0.3元。
  轮渡一槟榔、莲坂—东渡、厦门大学—湖里。1990年,轮渡—槟榔全线里程7.4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2元,分段计价为0.2~0.3元;1991年,莲坂—东渡全线里程6.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3元;1992年,全程票价每人1.3元,分段计价为0.2~0.3元;1993年,轮渡—槟榔全线里程7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莲坂一东渡全线里程6.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0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厦门大学一湖里,全线里程11.1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5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1996年轮渡一槟榔,全线里程7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厦门大学一湖里全线里程11.3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5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轮渡—莲坂、轮渡—莲花。1991年,轮渡—莲坂全线里程6.7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3元;轮渡—莲花全线里程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1元,分段计价各为0.3元;1994年,轮渡—莲花全线里程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0元,起点票价为1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轮渡一湖里。1990年,全线里程8.4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元,分段计价各为0.2元;1991年,全程票价每人1.5元,路线不变,各段各加0.1元;1993年,全程票价每人2.5元,起点票价1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1994年,全线里程8.9公里,全程票价每人2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轮渡—东渡。1991年,全线里程7.6公里,全程票价每人1.5元,分段计价各为0.3元;1993年,全程票价每人为2元,起点票价为1元,分段计价各为0.5元。
  轮渡—湖里山。1991年,全线里程5.3公里,全程票价每人0.9元,分段计价各为0.3元;1993年,全程票价每人1.5元,起点票价为1元,分段价格不变。
  1997年,中巴车票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并实行1票制,最高票价为1.50元,实际执行为1.00元。
  以上市区小巴士票价均含公路建设基金。夏季配有空调的车辆,每客票另加收0.1元空调费(空调开放时间从每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三、出租小汽车(的士)票价
  ①高级车:排气量在2800CC以上,有高级空调、音响(尼桑V30SGL、V30GL、蓝鸟2.0SGL、皇冠2.80超豪华、奥迪100),1986年,起点收费5公里,收费标准0.8元;1992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6元,收费标准1.6元;1993~1994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10元,收费标准2元。
  ②中级车:排气量在2000~2800CC,有高级空调、音响(皇冠2.0标准型、蓝鸟1.8、1.6,三菱2.0、马自达929、桑塔纳、标致),1986年,起点收费5公里,收费标准0.7元;1992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6元,收费标准1.4元;1993~1994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10元,收费标准1.8元。
  ③普通车:气量在2000CC以下,具有空调设备(伏尔加、拉达、波罗乃兹、夏利、50铃JABF、D600F、南斯拉夫产红旗、达西亚、地平线、菲亚特125P)。1986年,起点收费5公里,收费标准0.6元;1992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6元,收费标准1.2元;1993~1994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8元,收费标准1.4元。
  ④等外车:排气量在1600CC以下的无空调车及微型车(菲亚特126P、铃木PSA、FSG),1986年,起点收费5公里,收费标准0.5元;1992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5元,收费标准1元;1993~1994年,起点收费3公里,基价每车公里5元,收费标准1元。
  ⑤空驶费:租车超过10公里,按相关等级的收费标准,每车公里加收50%回空费。
  ⑥深夜加成费:自23时至次日5时以前,夜间租车另收20%夜间行车费。
  ⑦通行费:租车过程中所发生的过桥、过路、过渡、过洞费由租车人负担。见表5-6-5。
  四、轮渡票价
  1984年7月,厦门市(特区)调整厦门一鼓浪屿轮渡票价,由原来每人次往返0.05元调整为0.10元;月票原来每张2元不变,本市居民持单位或居委会证明购买集体票10张以上给予8折优待;大人携带1米以下儿童免票,1~1.3米儿童优待半价,即每票0.05元;有学校老师带队集体活动的小学生、幼儿园学生给予半票8折优待,每票0.04元;1990年6月,对非厦门市(特区)的居民乘厦门—鼓浪屿轮渡的月票(限本人使用)票价,每月基本票30张,按现行零售价优惠,每张0.2元,超过30张部分,每张为0.3元。见表5-6-
  6、表5-6-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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