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570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教育收费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14 |
页码: | 1305-131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厦门市(特区)是重要教育基地,各类大、中专院校计10多所。对于中小学收费管理权限,在1989年以前,由省物价委员会、省教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共同管理。自1990年起,教育体制进行多元化“双轨制”改革试验,对教育收费管理权限的主、次作了调整,以省教育委员会为主,省物价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共同核定。教育收费标准大大提高,收费项目增多,并且分解很细。具体收费项目有8大类133项。 |
关键词: | 厦门市 经济特区价格 教育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