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5648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文教、医疗与环境保护收费 |
分类号: | G124;R197.1;X321 |
页数: | 49 |
页码: | 1018-1066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不同时期的教育、电影和戏剧演出、医疗事业以及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和改革情况。在民国时期,教育、电影和戏剧演出、医疗事业都是私营,收费标准随行就市。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教育、医疗事业被视为社会福利事业,收费水平较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教育、医疗事业管理体制也进行逐步改革,实行多渠道办学和多轨制收费。同时,城市环境卫生也经历了从无偿服务到有偿服务的转变,以净化城镇环境。 |
关键词: | 福建省 文教 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