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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化学农药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61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化学农药价格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7
页码:
742-7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的化学农药价格管理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全国统一零售价到地方统一定价,再到市场定价。具体价格根据不同农药品种和生产成本调整。
关键词:
福建省
农业生产
化学农药价格
内容
福建省化学农药的价格管理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5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期,基本上由省外调入,大部分农药执行全省统一零售价格。第二阶段,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属中央统一定价的农药执行全国统一价格,部分剂型农药由省统一定价。第三阶段,从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省只定几个主要农药品种的出厂价和零售价,其他农药价格下放由各地物价主管部门定价。
一、敌百虫
本省1960~1975年主要从省外调入50%商品敌百虫,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具体价格见表2-22-5。
1976年后,省产敌百虫大部分用于生产敌敌畏及其他混合剂,少量作为商品敌百虫直接销售。1976~1994年90%原料敌百虫出厂价格作了多次调整,见表2-22-6。
1994年9月1日起,规定供应省内各单位的原料敌百虫出厂价仍以每吨6625元为最高限价,其余允许企业自行定价。1995年6月1日起,原料敌百虫出厂价每吨调为9500元,并规定以此为中准价,允许企业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1996年9月20日起,原料敌百虫出厂价调为每吨1300元,允许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此价到1998年底未作变动。
二、敌敌畏
1965年,敌敌畏全国平均零售价每吨11520元。1966年,平均零售价降低为每吨7680元。1967年1月1日起,全国建议零售价降为每吨6500元。1971年1月1日起,全国建议零售价再降为每吨5600元。1971~1980年,福建省敌敌畏零售价为每吨5600元。1980年3月,福州农药厂试产敌敌畏。由于生产初期成本较高,为了支援农业,按工商保本的原则,参照当时全国价格水平,核定敌敌畏每吨出厂价500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仍维持每吨5600元。1981年3月起,为了扩大农药销售,省产敌敌畏出厂价降为每吨450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降为5250元。1983年4月起,敌敌畏出厂价调为每吨4800元,零售价恢复为每吨5600元。1986年8月,敌敌畏出厂价调为每吨5000元,零售价调为每吨5820元。1987年3月,由于敌敌畏生产成本提高,为了鼓励生产,支援农业,敌敌畏出厂价调为每吨5800元,零售价调为每吨6880元。此后,因生产敌敌畏的原辅材料继续上涨,为稳定价格,1987年8月至12月底出厂的敌敌畏由省财政每吨补贴400元。1988年3月起,敌敌畏出厂价调为每吨8200元,零售价下放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89年3月起,由于生产敌敌畏的主要原料敌百虫价格调高,影响敌敌畏成本较大幅度提高,出厂价调为每吨11400元。1990年,敌敌畏出厂价再次调高,每吨13600元。1991年,敌敌畏出厂价降为每吨13500元,但农资企业计算销价的基价仍为每吨13600元。1992年4月1日起,用计划内原料生产的敌敌畏出厂价最高限为每吨13500元,具体出厂价由工商双方协商制定;敌敌畏零售价格以工商双方协商的出厂成交价为基价,仍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93年起,敌敌畏不分计划内外,均实行出厂最高限价,限价为每吨13500元;农资零售价格按三级经营费率13%的原则,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95年6月1日起,敌敌畏出厂中准价调为每吨16800元,允许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1996年9月20日起,敌敌畏出厂价调为每吨24500元,允许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此价到1998年底未作变动。
三、乐果
1966年,本省三明农药厂乐果车间投产。1967年起,乐果列为中央统一定价品种,出厂价定为每吨5500元,全国统一零售价为每吨6800元。1971年,乐果出厂价降为每吨5000元,零售价降为每吨5800元。1983年,福建省根据本省情况,确定本省生产的乐果出厂价降为每吨4700元,零售价为每吨5500元,并以此为限价,允许下浮。1984年4月10日起,厂、销价格恢复到国家统一定价水平,即出厂价每吨500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5800元,并取消允许下浮的规定。1987年2月1日起,由于原料涨价,为了促进生产,福建省乐果实行地方临时价,出厂价每吨5300元,零售价每吨6300元,允许下浮。1987年下半年,由于市场过热,原料价格再度上涨,为了稳定价格,支援农业,8月份以后收购的乐果每吨由省财政补贴365元,同时予以免税,财政补贴措施执行到1987年底止。
1988年起,乐果价格管理权限由中央下放到省。1988年2月1日起,福建省决定调整乐果价格,出厂价调为每吨7000元,零售价下放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89年3月1日起,由于原料价格继续上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福建省乐果出厂价调为每吨9600元。1990年3月20日起,出厂价调为每吨10500元。1992年4月1日起,出厂价降为每吨10000元。1993年,乐果实行出厂最高限价,每吨限价为10000元。1994年9月1日起,乐果出厂限价调为每吨11200元。1995年6月1日起,乐果出厂价调为每吨15200元,并规定以此为中准价,允许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此价到1998年底未作变动。
四、甲胺磷
甲胺磷是福建省80年代初试产的一种化学农药。甲胺磷农药是省定价品种。1982年2月25日起,福建省甲胺磷试销出厂价为每吨545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6250元。1983年4月10日起,正式定价,出厂价每吨5600元,零售价每吨6530元。1987年4月20日起,出厂价调为每吨5900元,零售价调为每吨6900元。1987年7月15日起,出厂价调为每吨6500元,零售价调为每吨7580元。1988年4月1日起,再次提价,出厂价调为每吨8000元,同时零售价下放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89年3月1日起,由于生产甲胺磷的主要原料黄磷、甲醇等价格上涨,甲胺磷出厂价调为每吨11200元。至此,福建省两个生产甲胺磷企业的出厂价格是一致的。1989年5月起,考虑到建瓯农药厂生产甲胺磷的主要原料黄磷等需从省外购进,价格高于三明农药厂的自产黄磷,由于当时农药十分紧俏,为支持工厂生产,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对建瓯厂生产的甲胺磷另行定价,每吨出厂价12700元,比三明农药厂每吨高1500元。各地(市)核定零售价时,将两个厂产品按分配调入量加权平均核定综合零售价。1992年4月1日起,三明农药厂生产的甲胺磷出厂价仍为每吨11200元,建瓯农药厂(改名为建瓯化工厂)生产的甲胺磷每吨出厂价降为12000元。1993年起,甲胺磷农药实行最高限价,限价水平为1992年省定出厂价格。1994年9月1日起,福建省三明农药厂、建瓯化工厂生产的甲胺磷出厂价格统一调为每吨13500元。1995年6月1日起,甲铵磷出厂价为每吨15600元,并以此为中准价,允许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1996年9月20日起,甲铵磷出厂价调为每吨17000元,同时增定塑料瓶装价格为每吨17500元,允许在10%幅度内上下浮动。此价到1998年底未作变动。
五、杀虫双、杀虫脒
1974年4月,福建省计划委员会对杀虫脒农药制定试销价,出厂价每吨300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3500元。1981年,省物价委员会,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杀虫脒出厂价为每吨280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3300元。1982年2月25日,省物价委员会核定杀虫双试销价,出厂价为每吨275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3200元。1983年4月10日起,杀虫双正式定价为:出厂价每吨2800元,零售价每吨3350元。1988年4月至1989年4月,杀虫双、杀虫脒的出厂价和零售价管理权下放。1988年4月,出厂价由省石化厅与省供销社协商核定为:杀虫双每吨3500元,杀虫脒每吨4000元。1988年7月,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对福州农药厂生产的杀虫双、杀虫脒出厂价统一核定为每吨4680元。由于出厂价管理权下放,工商矛盾难以协调。1989年4月15日起,出厂价管理权收归省物价委员会,出厂价定为:杀虫双每吨5050元,杀虫脒每吨5030元,零售价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90年起,由于省外产品冲击,为了促进生产,疏导流通,杀虫双、杀虫脒的出厂价连续下调三次。第一次下调是1990年3月1日,杀虫双、杀虫脒出厂价统一降为每吨4760元。第二次下调是1991年2月25日,杀虫双出厂价降为每吨4000元,杀虫脒出厂价降为每吨4300元。第三次下调是1992年4月1日,杀虫双出厂价下调为每吨3900元,杀虫脒出厂价未作调整。1993年4月起,为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明确不分计划内外均以省定出厂价为最高限价。1995年6月1日起,杀虫双出厂价调为每吨4800元,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此价到1998年底未作变动。
六、1605原油及制剂
50年代初到70年代,本省施用的1605制剂都是中央分配或从外省调进。1978年,龙海农药厂1605原油投产。该厂生产的1605原油价格由省统一制定,以1605原油配制的2.5%1605粉剂从1985~1992年出厂价也是省统一制定,零售价由当地物价委员会核定。
1952~1975年45%~50%1605乳剂全国统一零售价,见表2-22-7。
1978年,福建省计划委员会对省产1605原油暂定出厂价,100%1605原油不带包装出
表2-22-7 1952~1975年福建省45%~50%1605乳剂统一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注:资料摘自1976年5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物价局、农业生产资料局编印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资料汇编》第138页。
厂价为每吨7800元,含量每减少1%,出厂价相应减少1%。此后,省产1605原油由于原料价格变动频繁,出厂价作了多次调整,见表2-22-8。
由于1605原油价格频繁变动,其主要剂型2.5%1605粉剂出厂价也相应调整,见表2
-22-9。
七、井岗霉素
1976年,福建省试产井岗霉素。本省井岗霉素自1978~1988年厂、销价格均由省统一核定。1988年4月到1989年2月,其厂、销价格管理权一度下放。1989年3月,出厂价又收归省管理,零售价仍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78年,为了确保杂交水稻和防治水稻纹枯病的需要,省安排闽清化工厂生产井岗霉素。当年5月,省计委核定井岗霉素1万单位瓶装试销出厂价为每吨1450元,2万单位为每吨2900元,产品由供销社经营。为了推广使用,暂定产销同价,经营亏损作政策性亏损处理。1979年8月15日起,由于省外井岗霉素价格较大幅度降价,省计划委员会决定调低井岗霉素价格:2万单位出厂价由每吨2900元降为1800元,零售价由每吨2900元降为1950元。新定3万单位出厂价为每吨2500元,零售价每吨2700元,并规定,省外调进井岗霉素按省定销价执行。1981年3月1日,省物价委员会核定5万单位井岗霉素出厂价为每吨300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3450元,并规定每减少1万单位,出厂价减少550元,零售价减少600元。1982年2月25日起,5万单位井岗霉素出厂价降为每吨2800元,零售价降为每吨3280元,并规定,以5万单位为标准品,每增减1万单位,出厂价相应增减500元,零售价增减550元。1988年,井岗霉素价格管理权下放,出厂价由省石化厅、省供销社协商定为5万单位每吨3000元,恢复到1981年的价格水平。1989年3月,井岗霉素出厂价收归省物价委员会管理,出厂价定为5万单位每吨3600元。零售价仍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98年井岗霉素已停产。
八、六六六
本省福州第二化工厂1959年投产生产六六六农药。它是全国统一定价的农药,其代表品6%可湿性粉剂1959~1963年,城乡统一零售价每吨700元,1964~1966年每吨降为550元,1967~1970年每吨为450元,1971~1982年每吨400元。1983年3月6日后禁止
施用六六六。
九、DDT
本省龙海农药厂1957年试产DDT农药。1963年,福州农药厂投产DDT农药。DDT农药是全国统一定价农药。1958~1970年,DDT农药代表品25%乳剂全省城乡统一零售价每吨1600元,1971年起降为每吨1300元,此后到80年代价格没有变动。1983年3月6日后禁止施用DDT。
十、毒杀酚
50%毒杀酚1971年每吨出厂价273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3060元。1974年9月1日起,零售价降为每吨2000元,此后到1979年零售价未作变动。其间50%毒杀酚出厂价调整了两次,1975年3月20日起,出厂价由每吨2730元降为2200元;1978年5月1日起,出厂价调为2700元。1979年停产。
十一、稻瘟净
福建省三明农药厂1968年投产稻瘟净,80年代后即告停产。福建省50%稻瘟净最初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5790元,1971年降为5300元。1971年,新定40%稻瘟净零售价每吨4500元。1974年9月1日起,50%稻瘟净零售价由每吨5300元降为5000元,40%稻瘟净零售价由每吨4500元降为3500元。1975年3月20日起,50%稻瘟净零售价降为每吨4400元。此后到停产前价格没有变动。
十二、异稻瘟净
1982年,福建三明农药厂试产异稻瘟净,于1986年停产。1982年,福建省40%异稻瘟净试销出厂价为每吨3300元,零售价每吨3840元。1983年4月10日起,40%异稻瘟净正式定价,出厂价每吨3650元,零售价每吨4320元。此价维持到1986年停产为止。
十三、五氯酚纳
1970年,福建省福州农药厂投产五氯酚钠,于1980年停产。1970年,福建省(纯度80%~85%)五氯酚钠出厂价每吨1200元,零售价每吨1500元,纯度65%出厂价每吨850元,零售价每吨1150元。1971年,五氯酚钠降价,纯度80%~85%出厂价降为850元,零售价降为每吨1000元,纯度65%出厂价降为650元,零售价降为每吨780元。此价一直实行到70年代末产品停产为止。
十四、鱼藤精
1959年,福建省试产鱼藤精农药。60年代,福建省2.5%鱼藤精出厂价每吨3950元,全省城乡统一零售价也是每吨3950元。1971年,2.5%鱼藤精出厂价降为每吨3650元,零售价降为3920元。1974年,2.5%鱼藤精零售价降为每吨2600元。此后到1976年停产价格没有变动。
十五、叶蝉散
1977年,福州农药厂投产2%叶蝉散粉剂。当年,25公斤纸袋包装2%叶蝉散试销出厂价每吨220元,全省统一零售价每吨260元,。1980年3月15日起,由于成本降低,出厂价降为每吨195元,零售价仍为每吨260元。1984年4月20日起,出厂价调为每吨270元,零售价下放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按照三级经营费率共11.9%核定。1987年,20%叶蝉散乳油和6%叶蝉散粉剂处于试产阶段,出厂和零售价格由各地物价委员会核定。1987年10月4日起,20公斤包装6%叶蝉散粉剂省定出厂价为1025元/吨,5公斤小包装6%叶蝉散粉剂出厂价定为1080元/吨。零售价由当地物价委员会核定。1989年3月1日起,叶蝉散出厂价也下放给当地物价部门管理。1996年福州市叶蝉散零售价为每吨2363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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