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松香与松节油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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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60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松香与松节油价格
分类号: F426.7
页数: 3
页码: 731-7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松香和松节油的价格随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而调整,经历了国家统一定价到企业自主定价的转变。
关键词: 福建省 化工产品 松节油

内容

一、松香
  福建省松香生产始于50年代初。1954~1992年,松香由省统一定价。1954年,一级松香净货出厂价全省统一为每吨344.9元,1955年为348.7元。1956年至1963年11月,福建省对松香实行分等定价,各等级松香出厂价和产地批发价见表2-21-2、表2-21-3。
  1963年11月25日起,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等级差率,福建省松香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等九个等级。1963年11月25日至1986年3月底,福建省松香全省统一出厂价,见表2-21-4、表2-21-5。
  表2-21-2 1956~1963年福建省松香净货出厂价格表 单位:元/吨
  注:上两个表格末行数据为1962年8月15日起为使松香价格与广东省价格衔接,对武平、上杭、平和、永定、南靖等5个县生产松香核定的价格。
  表2-21-3 1956~1963年福建省松香净货产地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吨
  1986年4月1日起,松香实行指导价。以1980年省定价格为中准价,允许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在3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1987年5月1日起,福建省带铁桶包装一级松香最高供应价(即产地批发价)限为每吨1500元。同年6月1日,福建省出口松香外贸收购价(工厂、仓库交货价)定为每吨1405元。1987年6月1日起,武平林化厂生产的帆船牌优质松香,允许在限价基础上加价10%。1989年,一级松香净货出厂价最高限为每吨2100元,铁桶包装费每吨450元。1989年8月1日起,对获得国家部优产品称号的登高牌、梅花牌、阴塔牌、古羊牌、连林牌等优质松香,允许在限价基础上加价7%。1989年9月10日起,对获得省级优等产品称号的松香允许在限价基础上加价5%。
  1990年,为了防止超强度割脂,保护松林资源,稳定松香生产,福建省松香不带包装出厂限价降低为每吨1900元,内外贸同价,铁桶包装费每吨400元。1991年限价不变,铁桶包装费降为每吨350元。1992年10月1日以后,松香价格不列为省管。此后,价格变化比较频繁,主产地龙岩、三明综合平均出厂价分别为:龙岩地区1993年度每吨净货综合平均出厂价(下同)4203元,1994年4061元,1995年4873元,1996年5816元,1997年5178元,1998年4850元;三明市1992年度每吨净货平均出厂价(下同)2373元,1993年3671元,1994年3521元,1995年4533元,1996年5405元,1997年5582元,1998年3576元。
  二、松节油
  福建省松节油的生产始于50年代初。从50年代到1986年,由福建省统一定价。1954~1955年,松节油出厂价每吨800元。1956年后,松节油分等级定价。1956~1986年松节油价格,见表2-21-6、表2-21-7。
  1986年4月1日起,松节油实行国家指导价,以1980年省定价格为中准价,允许在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随后,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由各地市物价委员会核定。1987年,福建省松节油各个厂平均年度综合出厂价为每吨3200元。1988年综合平均出厂价为2734元,1990年综合平均价为2500元。1992年10月1日后,松节油价格由生产企业自行定价,此后价格变化频繁。主产地龙岩、三明1993~1998年年度综合平均出厂价分别为:龙岩地区各个生产厂1993~1994年平均出厂价每吨3800元,1995~1996年为4000元,1997年为4200元,1998年为3900元;三明市各生产厂松节油年度每吨综合平均出厂价1993年2794元,1994年2932元,1995年4004元,1996年6812元,1997年5900元,1998年3886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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