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拖拉机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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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5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拖拉机价格
分类号: F426.4
页数: 2
页码: 718-7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拖拉机价格经历了从高到低再到高的变化。早期由于生产技术条件简陋和支援农业生产,价格较高。后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价格逐渐下调。90年代后,拖拉机价格基本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
关键词: 福建省 机械工业 拖拉机价格

内容

拖拉机是福建省机械行业的支柱产品。60年代初,福建省开始生产拖拉机,生产的主要厂家有福建拖拉机厂和南平拖拉机厂。
  1959年10月,福建拖拉机厂根据日本产久保田手扶拖拉机图纸,经过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所的反复测绘、调试,于1960年生产出本省第一台拖拉机,即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在拖拉机投产伊始,由于生产技术和设备条件都比较简陋,生产成本较高。因此,早期的拖拉机价格水平也比较高,如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1960年的出厂价格为每台4500元。1961年开始到60年代末,随着拖拉机生产技术条件的不断完善,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拖拉机生产成本下降较多。同时,为了积极支援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拖拉机价格也相应地不断下调。1960~1968年,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的价格水平是:1960年每台4500元,1961年每台4130元,1966年每台2500元,1968年每台2000元。1969年,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由于生产方式落后被淘汰,改产中型拖拉机,即东方红20型拖拉机。1970年,东方红20型拖拉机每台售价7000元。
  1972年,由于福建省山区多,田块小,土地不够平整,多数农田不适宜使用中型拖拉机等原因,东方红20型拖拉机又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先进的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1972年,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每台售价3500元。
  1974年,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抗旱防涝斗争”的指示精神,并根据既积极支援农业生产又有利于农机产品生产发展的原则,将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的出厂价格由每台3500元降为每台2300元。
  1979年以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逐步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国家对农机产品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1980年,为加速农机工业的专业化改组,对手扶拖拉机产品实行浮动价,允许生产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国家这项政策出台后,福建省根据本省拖拉机产销的具体情况,对手拖拉机价格浮动办法作了补充规定,即手扶拖拉机的出厂价格以国家统一定价为最高限价,工厂可根据产销情况,在10%的幅度内下浮,不能上浮。
  1984年,为贯彻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原则,国家对拖拉机价格浮动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即:①拖拉机继续实行浮动价,生产企业可在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②同一企业生产的统一型号,统一规格的产品,在省内同一时间和统一对象,只能实行一种浮动幅度;③为保持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生产企业在确定具体浮动价格之后,一年内不得调整浮动幅度;④对执行中央统一定价发生亏损已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地方临时价格的产品和已经执行“按质论价,分等定价”并实行加减价格的产品,不再实行浮动价。根据上述规定,本省决定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以部定价2300元的基础上下浮动10%。
  1985年,福建拖拉机厂生产的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荣获“机械部优质产品”称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产品实行优质优价政策的补充通知》精神,同时考虑到几年来拖拉机受原辅材料提价的影响,生产成本上升较多,1985年,省物价部门同意对福建拖拉机厂生产的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实行优质加价,加价后价格为每台2691元。同时,取消拖拉机以出厂价格为基础上下浮动10%的规定。1988年,随着生产资料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资料价格普遍实行“双轨制”由于生产手扶拖拉机的原材料从计划外购进的比重逐年加大,受其影响,拖拉机的生产成本也逐年上升,生产企业执行原来的国家统一定价有困难。因此,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手扶拖拉机的出厂价格由原来的省物价委员会管理改为省机械厅管理,由省机械厅根据工厂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拖拉机价格,同时报省物价委员会备案。
  1990年,机械工业部针对各省将拖拉机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后制定的地方临时价格,高低悬殊,管理混乱的状况,又将拖拉机价格管理权限上收。同时,本着“全国平衡,从严掌握,总水平不变,个别品种有升有降,比价基本合理”的原则,对拖拉机地方临时价格进行全面整顿,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的出厂价格由每台2300元提高到每台3800元,并允许生产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在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1994年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的有序转化,生产拖拉机的大宗原辅材料价格基本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为适应这种价格改革的需要,拖拉机价格管理办法,也相应地由国家统一定价转化为企业自主定价,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自行定价。1996年,福建拖拉机厂生产的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出厂价格每台为5200元。1998年,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出厂价格由每台5000元提高为每台5400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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