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焦炭与耐火材料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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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59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焦炭与耐火材料价格
分类号: F426.3
页数: 4
页码: 714-71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焦炭和耐火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焦炭价格随着煤炭价格的波动而调整,耐火材料价格则由国家统一管理,并随产品标准和生产成本的变化而调整。
关键词: 福建省 冶金产品 耐火材料价格

内容

一、焦炭价格
  福建省焦炭生产企业只有福建三明钢铁厂一家。1958年“大跃进”时,投资建设三明钢铁厂,1959年正式投产,所产焦炭大部分自用,少部分作为商品焦外调。焦炭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统一制定。1959年焦炭刚投产时,价格水平,见表2-19-21。
  1964年,由于煤炭价格提高,焦炭生产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生产积极性,焦炭价格也相应提高。见表2-19-22。
  1970年、1980年,煤炭价格两次提高,焦炭价格也随之两次上调。见表2-19-22、2
  -19-23。
  1984年,由于国家统配煤矿增收维简费及部分统配矿实行超产加价,加上焦炭生产成本提高,为促使炼焦企业正常生产,焦炭价格在1980年定价基础上又统一提高,见表2-19-25。
  1989年,由于社会物价水平的上涨,以及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进成本,焦炭生产成本上升较高,出厂价格统一提高,见表2-19-26。
  1993年,根据省政府批转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焦炭价格不再列入国家统一定价管理范围。因此,从1994年初开始,焦炭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给企业,由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1995年,由于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冶金产品市场开始出现疲软,产品价格普遍下跌,焦炭价格也从1995年开始逐年下调,具体调整幅度为:1996年下调3.6%,1997年下调2.6%,1998年下调9.4%。
  二、耐火材料价格
  耐火材料主要指耐火砖,代表品种有高铝砖、镁砖、粘土砖和硅砖等。福建省耐火材料价格列入国家统一管理的生产企业主要有福州耐火材料厂。该厂建于1959年,1960年正式投入生产。福建省耐火材料价格执行冶金部统一定价。1960~1965年,耐火材料出厂价格是:高铝砖一般用(Al2O3含量不小于75%)标准型每吨230元,镁砖(MgO含量不小于80%)每吨265元,粘土砖一般用(Al2O3不小于40%)普通型每吨88元,高炉用(Al2O3不小于42%)普通型每吨200元,硅砖一般用(SiO2不小于94.5%)普通型每吨130元。1966年,耐火材料由于原材料价格提高,生产成本上升,生产出现亏损,因此,出厂价格也相应进行调整。高铝砖一般用(Al2O3含量65%~75%)普通型由每吨230元调整为每吨260元,镁砖(MgO含量不小于80%)普通型由每吨265元调整为每吨340元,粘土砖一般用(Al2O3含量不小于40%)普通型由每吨88元调整为每吨105元,高炉用(Al2O3含量不小于42%)普通型由每吨200元调整为220元,硅砖一般用(SiO2含量不小于94.5%)普通型由每吨130元调整为每吨150元。1967~1981年,耐火材料价格保持稳定,未作调整。
  1983年,由于国家颁发了高炉用粘土砖新标准,对原料选用、烧砖温度等各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使生产成本提高。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并考虑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实际增加的费用,对高炉粘土砖的价格作了适当调整。见表2-19-27。
  1985年,为促进耐火材料工业的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结构,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了耐火材料出厂价格。高铝砖(一般用Al.〇.含量不小于75%)普通型由每吨260元提高到每吨280元,镁砖(MgO含量不小于80%)普通型由每吨340元提高到370元,粘土砖一般用(Al.〇.含量不小于40%)普通型由每吨105元提高到130元,硅砖一般用(SiO.含量不小于94.5%)普通型由每吨150元提高到170元。
  1992年,国家相继调整了煤、电、油、运价等基础产品价格,对耐火材料企业影响较大,产品成本上升,经济效益下降。为缓解企业困难,促进冶金工业协调发展,国家对耐火材料价格管理由指令性价格管理改为指导性价格管理,即允许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统一出厂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10%。与此同时,还适当减少全国统一定价产品,将部分省的耐火材料价格管理权限下放,或由省级物价部门管理,或由生产企业自行定价。根据冶金部的有关规定,1992年,福州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由生产企业自行确定。耐火材料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后,由于市场不景气,产品需求量减少,因此,耐火材料价格没有发生大波动,基本稳定在原有的价格水平上。1993年初,福州耐火材料厂由于受乡镇企业产品冲击和原材料提价的影响,生产成本上升,产品积压,经济效益逐渐下滑,直到严重亏损。1994年,经福州市政府批准,福州耐火材料厂停止生产。
  1998年,福州市场耐火材料价格水平为:硅砖普通型(6×113)每块28元,粘土砖一般用每块16元,镁砖普通型每块65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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