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铝锭与铝杆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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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59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铝锭与铝杆价格
分类号: F426.3
页数: 2
页码: 713-71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铝锭和铝杆价格的变化情况。在60年代初,铝锭出厂价格为每吨3040元,后来经历了多次价格调整,最终在1992年放开由企业自行确定。铝杆价格也经历了类似的变化。
关键词: 福建省 冶金产品 铝锭

内容

60年代初,本省南平错制品厂开始投产,生产普通铝锭,每吨铝锭(特二号普通铝锭,含铝不少于99.6%,下同)出厂价格为3040元。
  1966年,为推广以铝代铜和发展铝合金,全国统一降低了铝锭出厂价格,每吨由3040元,降为2730元,此价一直执行到1984年。此后,由于氧化铝实行优质优价,以及阳极糊、冰晶石价格调高,增加了铝锭生产成本,为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使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有合理的利润,1985年元月1日起,本省生产的普通铝锭在部定价每吨2730元基础上上调13.55%,形成地方临时出厂价,每吨3100元。同年,由于取消燃料附加费补贴,阳极糊等原材料改为计划外供应,铝锭生产成本再度提高,于4月1日起铝锭临时出厂价格每吨提高到3400元,铝杆每吨3750元。1986年,铝锭部定价由每吨2730元提高到3980元,同时取消电解铝的电价优待。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从8月1日起,每吨铝锭出厂价格提高到4500元,铝杆出厂价格提高到4900元。1987年1月1日,再将铝锭出厂价提高到4780元,铝杆(直径9.5铝盘条)在部定价4450元基础上每吨提高800元,为5250元。10月1日,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国家物价局《关于电解铜、铝锭等6种产品实行优质加价的通知》精神,对南平铝厂生产的特一级和高五号铝锭实行优质加价,每吨出厂价分别达5070元和5270元。1988年8月1日,由于原材料提价,铝锭生产出现亏损,铝锭每吨出厂价格由4780元提高到5500元,铝杆出厂价每吨由5250元提高到6040元。1989年,由于国家平价供应的氧化铝改按计划外最高限价执行,造成计划调拨的铝锭、铝杆出现亏损,经省政府同意,计划内铝锭、铝杆自3月1日起在省定原出厂价的基础上,加收原材料差价3670元,即铝锭每吨出厂价9170元,铝杆每吨出厂价9710元。同年,为解决南平铝厂因原材料短缺进口2000吨氧化铝,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的问题,决定自8月1日起对南平铝厂用进口氧化铝生产的电解铝1000吨实行进口代理价,即每吨出厂价铝锭17000元,铝杆18100元。
  1992年10月,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国家和省在调整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管理商品价格目录时,将铝系列产品价格放开由企业自行确定。此后,受投资需求拉动,铝价格逐年提高,到1995年,南平招厂年平均销售价格(含税)铝锭每吨17648.91元,铝杆每吨19325.45元。1996年后,受进出口数量及国际市场价格演变影响,尤其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到位,铝价逐年下跌。到1998年(1~10月),南平铝厂平均销售价格铝锭每吨13538.38元、铝杆每吨14033.27元。1992~1998年南平铝厂铝锭、铝杆年平均销售价格,见表2-19-2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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