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格鉴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353
颗粒名称: 二、价格鉴定
分类号: F726
页数: 3
页码: 367-3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工作的发展历程和相关法规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关键词: 福建省 价格鉴定

内容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1999年,全省各级价格鉴证机构工作领域从受理法院、公安、边防、海关等单位委托扩大到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单位委托的扣押、追缴、没收物的价格鉴定,受理的业务量逐年增长。在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立案查处过程中,省价格事务所及厦门、福州等地认证机构配合办案机关,对案件涉及的房地产、轿车等物品进行鉴定,鉴定总额达196.63亿元。
  从2000年起,价格鉴定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逐步建立完善。1月,省物价委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为司法机关指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机构。8月和9月,省物价局分别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应税物及扣押、查封、拍卖(变卖产)抵税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应税物及扣押、查封、拍卖(变卖产)抵税物价格鉴证行为,明确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应税物及扣押、查封、拍卖(变卖产)抵税物价格或者计税依据难以确认,依法需要进行价格鉴定的,应委托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鉴定。价格鉴证机构是扣押、查封、拍卖(变卖产)抵税物价格鉴定的法定机构,按规定出具的估价鉴定结论书,经税务机关认可,可作为扣押、查封、拍卖物处理依据。
  2001年2月,省物价局、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案物价格鉴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类物品、财产和无形资产等标的,需要进行价格鉴定的,均应指定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鉴定。同时对价格鉴证机构和价格鉴证人员的资质、鉴定结论的使用、价格鉴定费用的收取等作出相应的规定。7月,省物价局下发《福建省涉案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共分为十章三十五条,对委托程序、现场勘验和资料收集、价格鉴证方法、价格鉴证标准、价格鉴证结论书、复核裁定程序、档案管理及价格鉴证工作纪律等都作出规定。
  2002年7月,省物价局与省盐务局联合下发《福建省盐政管理罚没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对盐政罚没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进行相应规范。
  2003年5月,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下达价格鉴证机构名单,省价格认证中心、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和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被列入所在地海关处理私货估价的合格的价格鉴证机构。当年,福州价格认证中心受理的海关罚没财物价格鉴定案件133件,标的金额4000万元。
  2004年,全省各级价格认证机构承办涉及房地产、机械设备、金银珠宝、字画、车辆、林木、矿产资源等各类涉案物价格鉴定。
  2005年,法院统一采取摇号、抽签方式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办理民事案件价格鉴定逐渐减少。
  (二)复核裁定
  全省自1997年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联合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价格鉴定实行复核裁定程序。1998年5月,省物价委转发国家计委《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按该办法落实复核裁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复核裁定机构权限、复核裁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规定。
  2003年3月,按照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各级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复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月,为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工作,保证重大疑难复核裁定案件客观、公正,省物价局下发《福建省物价局重大疑难复核裁定集体审议制度》,设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成员由省物价局领导和商品价格管理处、服务价格管理处、行政事业收费处、房地产处、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案件复杂的、标的额巨大的、法律法规界限不清的、罪与非罪临界点的、社会影响大的5类案件进行集体审议。
  2004年9月,为进一步落实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复核裁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设区市价格认证中心必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价格鉴定复核裁定工作,每起复核裁定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的持有复核裁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2003—2005年,全省共办理复核裁定案件42件,其中省价格认证中心办理11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物价管理的历史,内容有:价格调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价格研究与学术活动、机构与队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福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