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境审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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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972
颗粒名称: 三、入境审批
分类号: D822
页数: 1
页码: 250
摘要: 该文阐述了福建省入境审批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根据外交部的规定,被授权单位分为一类和二类,分别具有不同的签证通知权。福建省共有21家被授权单位,其中一类单位有6家,二类单位有15家。此外,在2002年,福建省新增了南平市政府和龙岩市政府作为二类被授权单位。
关键词: 福建省 出入境管理 入境审批

内容

1999年,根据外交部针对签证通知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授权单位分成两类,给予不同权限:“一类被授权单位”具有一、二次签证、半年有效多次签证和一年有效多次签证的通知权;“二类被授权单位”具有一、二类签证的通知权和半年或一年有效多次签证的建议权。旅游部门仅限为旅游团组和个人发放L字旅游签证通知及为旅游系统人员发放F字签证通知。福建省共有被授权单位21家,其中一类被授权单位6家,分别为省政府、省外事办、省外经贸委、厦门市政府、市外事办、市经贸委;二类被授权单位15家,分别为省旅游局、福州市政府、市外事办、市外经贸委、泉州市政府、市外事办、莆田市政府、市外事办、漳州市政府、市人外事办、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福建省对外贸易总公司、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地区外事办。
  2002年,福建省新增2家二类被授权单位,分别为南平市政府与龙岩市政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为《福建省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展现了1999年至2005年的福建省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工作。特别是记录了2000年以后,福建省政府所确定的省外事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各设区市、县政府的改革成果,以及省、市、县三级外事部门和省直机关外事机构的设置,勾勒出福建省“大外事”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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