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通信建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610
颗粒名称: 第十节 通信建设管理
分类号: F632.757
页数: 5
页码: 223-2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邮电管理局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通信工程质量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发布相关通知、建立质量监督站、实行行业管理、进行质量检查、扩大监督范围、培训人员等。
关键词: 福建省 通信业 通信建设

内容

一、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993年,省邮电管理局规定省邮电通信工程必须按工程项目的隶属关系向相关的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同年7月1日,省邮电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重申对通信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通知》,要求各地邮电部门加强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领导,提高通信工程监督工作的质量。
  1994年,省建有9个(三级)质量监督站,每个质量监督站配备1—2名专职质量监督员,形成质量监督网。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全省二级干线以上工程、重要工程、重点工程和对全程全网有影响的通信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其他工程由地(市)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1997年4月,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实行行业管理,主管部门为省邮电管理局。监督范围包括在福建从事通信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以及在工程中使用的器材。凡进入通用网的通信工程,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的,不得投产。6月,对通信工程质量工作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规定省际通信工程项目由邮电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负责全程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本区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内地(市)际通信工程由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程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非地(市)际重点通信工程由所在地域的地(市)站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
  1999年3月,省邮电管理局成立通信工程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全省通信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多种经营企业存在无证经营、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现象。5月,省邮电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邮电多种经营企业对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规范管理的通知》,从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素质、技术装备等方面严格审查,规范管理。
  2001年,统一规定监督管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规定凡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的各类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单项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的通信建设工程,均实施质量监督管理。9月,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从福建电信转到省通信管理局,并受省通信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对省参与通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上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和省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的指导。
  2002年6月,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名称变更为“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业务范围扩大为: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通信建设人员培训、技术咨询。11月,省通信管理局对通信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作出全面而详细的规范。明确质量监督的对象、内容和工作程序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由原来的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单项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扩大到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项目。当年共受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项目127项,工程总投资额约60亿元。全年办班培训或送培1705人次。
  2003年,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共有6家监理企业、5家系统集成企业、6家用户管线企业参加了年检。截至11月,审核参建企业申请的各类资质19家,审核省外入闽参建企业21家,年检审核36家,培训各类从业资格人员1489人次,发出各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912本。全年共受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项目562项,工程总投资额为45.6亿元。
  2004年,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共受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项目1455项,工程总投资额为50.45亿元。全年共培训各类执业人员1524人次,审核执业资格人员1455人次(其中通信监理工程师119人,招投标人员793人,项目经理592人),发放各类执业证书2134本。
  2005年,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开展企业诚信活动,对讲信用、重质量的企业在资质升级等方面给予扶持,对不守信用、不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多的企业,通过书面通告、网络曝光等形式进行处罚。完成省内外近百家参建企业的资质年检审核工作,有35家省内参建企业资质等级得到提升。全年培训工程概预算、监理工程师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共计802人次,有800人次通过概算、预算资格审查并上报信息产业部。通过建设厅认证发放项目经理证书344本。全年共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项目1715项,申报总额为38亿元,并试行网上质量监督申报制度。
  二、通信建设市场管理
  2001年,省通信管理局成立“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市场检查和整顿规范工作。整顿的主要对象包括:各电信运营企业和1999年以来所有参加通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以及2001年1月1日以来在建和竣工的省内通信工程项目。
  2002年,实行对参建队伍的备案管理、日常管理,信用等级考核等制度,重点对通信企业设计、施工资质和工程监理、招投标资格等进行审核认证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入闽参加通信建设的从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实行业绩管理,严格资质审核,促进企业资质上等级。全年共审核各类企业资质46家、入闽单位8家。审核各类执业人员2545人次。3月,组织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检查小组对9个设区市、27个主要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范省通信建设市场秩序。4月,确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和完善通信建设市场管理体系四项工作为年度整顿工作重点。当年针对通信建设行为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处罚通知书5份。
  2003年度福建省通信建设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重点为:规范省内通信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加大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力度,防止造成建设工程新的安全事故。规范省内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完善招投标工作流程,加强备案管理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做好市场清理工作。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查处漏报、瞒报等行为。5月,组织对省内通信建设市场的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等是否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重点抽查了福州、厦门和泉州的运营企业和部分从业单位。6月,制定并实施《省通信建设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凡在省内从事通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的企业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及经备案登记入闽参建的单位都属于信用档案管理范围。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三部分。9月,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外通信建设从业单位入闽备案补充规定的通知》,就入闽备案条件、需提供的资料、在闽分支机构应履行的义务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了省外从业单位入闽备案管理。11月,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市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的落实情况、通信建设各方主体遵守市场秩序情况等。先后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宁德等地的电信运营企业及部分施工单位2002年以来的通信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截至年底,省内参加通信建设的主体单位共39家,外省人闽参建企业27家。各企业自查的工程项目共3120项,项目投资额为1503829万元。自查发现的违规工程项目共126项,违规金额为47595万元。共抽查了22家单位的26项工程项目,项目投资额为35083.7万元,查出有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8项,违规金额为20665.26万元,发出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违规单位限期整改。
  2004年,对外省入闽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考核,组织开展参建人员资格、执业技能培训,受理新资质申报企业10家、施工企业升级3家、转正企业11家、企业年检20家、入闽备案登记企业23家及项目经理年检281人次。5月,组织两次通信建设市场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招标管理、申报质量监督以及建设从业单位遵守市场秩序和执行建设标准的情况,特别是对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清理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局面。11月,组织了省内通信建设市场检查,先后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设区市的电信分公司和设计、施工企业等28个单位进行了检查。
  2005年4月,省通信管理局召开全省通信建设参建单位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通信建设市场检查工作。5—6月,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市场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全省9个地(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及设计、施工、监理等42个单位。重点检查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落实招投标和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省通信管理局还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抽查。9月,设立通信建设管理处,其主要职能是对全省电信业通信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通信行业标准及通信企业设计、施工资质和工程监理、招投标资格等的审核认证管理;查处通信建设市场的违规行为。
  三、通信建设项目管理
  2001年9月,省通信管理局制定了《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管理暂行规定》,对省内驻地网的建设和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监督驻地网的建设遵循科学规划、防止浪费、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实行经营许可证和备案制度,审批发放许可证数量由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02年8月,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实行《省电信建设项目报审、备案管理规则》,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建设项目的报审、备案范围、申报条件等作出规定,开始对省内电信建设项目实施报审、备案管理。凡在省内进行投资的通信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不得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审批。出台《招投标备案规定》,针对通信工程建设竞标中存在的“围标”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市场招投标秩序,要求每个参建单位只能代表本单位参加竞标。
  2003年,组建由60名经济、法律、技术专家组成的通信行业评标专家数据库,发展招投标代理机构,规范招投标管理。开展了对各企业招投标管理情况的调研考察。根据信息产业部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的统一部署,采取6项监管措施,规定: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在特定条件下,企业可选择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活动必须委托有招标资质的代理机构代理或者是由经批准的自行招标机构办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杜绝假招标,严禁企业领导干预招标活动。各招标单位的评标专家必须在省内通信行业招投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凡规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按有关招标工作程序进行招标,完成招标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报备。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投标和承担工程建设,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招标人应加强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同年,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传输项目管理的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企业传输网滚动规划备案》、《传输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传输网滚动规划的备案和省内骨干网项目的审批。同时,收集、整理了省内传输网基础数据,并委托开发了“省传输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数据库。
  2004年,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主要对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规范,对建设从业单位遵守市场秩序和执行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采取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处理,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程质量。补充完善企业规划备案、审批流程和建立内部管理所必需的局内报告制度。继续对省内传输网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利用传输网基础管理软件,完成基础数据库的建立。
  2005年3月,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本着尊重用户选择、维护公平竞争、规范通信建设、保障通信设施安全、统一维护管理、合理补偿的原则,按照资源共享使用的方式,平等使用管线资源。并通过现场调研、走访收集、召开专题协调会等方法,协调因通信设施建设引发的企业与业主的矛盾,协调企业间业务竞争引发的管线资源使用的争议,促进各相关运营企业签订楼房管线资源共享使用的协议。11月,制定了《关于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资源共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企业在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资源的建设与使用中应遵循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理负担的基本原则,有闲置资源或可利用资源的企业应开放资源,以资源互换或租、售形式,达到有偿使用,合作共赢。鼓励有资源需求的企业尽可能能租不建、能联建不独建,引导运营企业合理配置电信资源,防止过度重复建设。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省电信设施联合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遵照执行。全年共受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1715个项目的备案申请,总投资额达38亿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
福州市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漳州市
相关地名
三明市
相关地名
宁德市
相关地名
龙岩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