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邮电资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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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60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邮电资费管理
分类号: F632.757
页数: 4
页码: 216-21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邮电资费管理的历史演变和现状。
关键词: 福建省 通信业 邮电资费

内容

1991—1999年,省邮电资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标准,邮电资费政策由中央和省两级政府或物价和邮电部门联合制定。1991年,对于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越权出台的邮电资费政策和收费项目,由省邮电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1993年10月,省物价委员会和省邮电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邮电资费管理的通知》,各地政府和物价、邮电部门对邮电资费进行全面的自查清理,停止某些地方收取邮电管线配套费、地方建设附加费、市话初装费基金,以及提高市话基本月租费的现象。1995年3月,发布《邮电资费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确认省邮电管理局计划财务处是邮电资费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国内国际邮电资费、组织制定省内邮电资费的调整方案、监督检查邮电资费执行情况。1999年,省物价委员会和省邮电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理顺省农村电话资费标准和实施《省农村自动电话资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农村电话收费标准,规定各地邮电部门不得再征收任何形式的附加费。农村电话收费标准从2月1日起执行。1999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管理的通知》,全省邮电部门对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部分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和省邮电管理局《转发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部分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中存在的问题,如营业收费不够规范、第二部电话安装扩大化现象等,进行整改。
  2001年,省通信管理局针对电信业务的不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不同的电信资费标准,相继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关于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业务执行新的试行资费标准的通知》、《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暂行规定》、《关于实行电信资费违规行为通报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在“统一政策,分级管理,逐步放开,加强监管”的总体原则下实行资费标准管理。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和《关于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有关资费情况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地电话资费标准和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业务资费试行标准。
  是年,省通信管理局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全面通报,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关于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管理电信资费的申报批准和申报备案制度。停止执行未经批准和未准予备案的资费标准。组织对泉州、莆田、宁德、三明四个设区市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吉通等分公司进行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国家移动电话双向收费的规定、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减免优惠政策等违反国家资费政策的行为。检查项目包括:拨号上网用户通信费、国内长途电话附加费、无线寻呼月租费附加费、电报附加费、出租电路资费、IC卡及有人值守公用电话资费,以及国内长途电话、港澳台电话、国际电话资费和本地网无线电话资费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责令相关电信运营企业限期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处罚。
  2002年,对部分已经形成较充分竞争的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该地区电信资费管理工作,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强化企业内部资费管理,为电信资费市场化作准备。同时要求企业在电信业务资费执行前将资费标准和实施方案报省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有关政策精神,省通信管理局成立了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由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相关人员组成,以集体审议方式,负责听取制定或调整电信资费的汇报,询问有关情况,审议作出是否制定或调整电信资费标准的决策意见。对福建电信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资费、电话过户手续费、选号费、保号费等,福建移动的调整呼叫转移、移动聊天业务资费,福建联通的固定长途直通业务资费,福建铁通的校园卡、IP电话业务资费等进行了审核,并准予备案。
  2003年,对通用个人通信业务(UPT)开户费、基本服务费、功能使用费暂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语音通讯录功能月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年,对移动电话交换型数据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是年,省通信管理局与物价局联合制定《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暂行规定》,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按规定要求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物价局,负责省行政辖区内的电信资费审批备案工作。重大的全省性的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固定本地电话基本资费)调整,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物价局,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物价局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解决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需要审批的重要的全省性电信业务资费,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物价局提出制定或调整意见,并根据需要,采用公告、专家咨询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开收集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公布实施。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经信息产业部认定的、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前,应向信息产业部提交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的申请。
  省通信管理局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召开评审会,由省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成员、经济和法律专家以及省电信用户委员会的委员代表组成评审组,对参评企业上报的资费短期促销或者优惠措施进行评审。各相关企业根据评审组的意见对所报的方案进行修改后,报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物价局进行批复。全年共召开评审会4次。
  省通信管理局针对电信市场竞争过度的情况,对电信资费实行“三个区隔”(即主导运营企业资费应高于非主导运营企业,固定电话资费铁通公司可以比电信公司低10%,联通公司可以比移动公司的资费低10%;移动电话资费高于固定电话资费;无线市话资费高于固定电话资费)的监管模式,促进了市场公平有效竞争,得到信息产业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是年,制定了省固定本地电话资费标准、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业务资费试行标准,组织开展电信资费检查活动,并根据检查情况,研究制定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的意见,查处泉州移动违规擅自改变移动基本资费行为以及部分设区市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未执行有关标准的行为和泉州联通移动电话违规单向收费行为。
  2004年,省通信管理局规定参加省电信资费评审会的成员,除省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成员、经济和法律专家以及电信用户代表外,还请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代表参加,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可以对其他企业申报审批的各种资费方案充分发表意见,供评审专家和用户代表参考。7月,建立电信资费违规行为通报制度。对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资费违规情况进行每季通报,对个别情节严重的进行专题通报,主要内容包括违规企业名称、违规企业负责人、资费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以及企业整改情况。对各设区市、县(市)进行不定期资费检查或抽查,召开例会通报电信资费执行情况、违规情况及整改情况。并与省物价局联合转发了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监督检查资费违规行为,组织人员赴三明、龙岩、宁德、闽清等地重点清理各类电信资费套餐。经整治,福建电信对各地小灵通资费套餐进行品牌整合,关闭相关资费套餐。福建移动清理关闭400多种资费套餐,转并资费套餐154种,保留250种资费套餐,在市面上只有30多种资费套餐。福建联通减少了资费套餐的种类和数量,逐步形成三至四种品牌,如本地行、自由卡、世界风等,G网从311种资费套餐减少到98种,C网从285种资费套餐减少到85种。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按规定履行电信资费报批报备程序,清理了一大批不符合要求的资费套餐,按照报批报备的业务种类及资费开展经营活动,公开各项业务收费标准。
  2005年,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市场出现过多、过乱、过频的电信资费套餐的情况,限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申报资费套餐的次数,规定各企业每6个月全面系统申报一次电信资费促销方案,进行集中审批,规范各类资费套餐的管理。在开展电信资费专项治理工作中,下发资费违规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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