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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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60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632.757
页数: 8
页码: 209-21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邮电管理部门在1991年至2000年期间对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重视和不断优化的历程。
关键词: 福建省 通信业 财务管理

内容

一、邮电
  1991年,全省邮电部门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全省清查固定资产9.2亿元,盘盈4668万元,盘亏1236万元,补办工程交付财产1.13亿元。各单位加强专项资金、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管理,大力压缩资金占用和资金结余,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清仓查库,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做好固定资产清查补课、验收和健全制度等工作,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前清后乱。加强收入稽核,搞好各项资费检查,努力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邮电款和资金的管理与检查,保证资金安全,邮政、储汇和保卫部门等联合开展邮件、票款安全大检查,查处14起贪污、窃取邮件票款的案件。加强财会、统计基础工作,抓好达标升级,发挥会计、统计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
  1992年,省邮电管理局受邮电部委托在泉州市邮电局推行西方会计制度改革试点,并在大连全国邮电系统新、旧会计制度接轨会议上介绍经验。同年,全省邮电部门全面推行西方会计制度,与世界会计制度接轨。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挖掘财力、物力潜力。增强资金计划管理观念,要求各单位资金结余率压缩在60%以下。争取扩大融资租赁和量力负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工程清理工作,加强工程预算、决算,抓好清理悬账,做到无一年以上悬账。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巩固固定资产清查成果,抓好清仓查库和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加强业务收入管理,坚持资费标准,切实做好稽核工作。
  1993年,全省邮电部门实行会计制度改革。扩大企业资金使用的权限,增强企业筹集资金的活力,增强企业国家资本金观念和保值、增值意识,对有效运筹资金提出新要求,增大了企业使用资金的风险度。加强业务收入管理,坚持资费标准,严格区分业务收入与附加费,做好稽核工作,防止错收和“跑、冒、滴、漏”。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清产核资,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调剂余缺,处理闲置设备,提高各类设备的利用率。继续搞好清仓利库工作,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全省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为解决资金缺口,各单位注意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外汇筹措以及避免汇率风险等方面工作,基本上保证了建设资金需要。为了贯彻执行新的财会制度,各单位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完成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和资金核实工作,受到邮电部的表扬。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开展基建审计,共审核工程投资2200多万元,净审减额达279万元,取得较好的效益。
  1994年,全省邮电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在市场经营中抓收入,以收入的增长来抵消成本折旧的增长。坚持各类资费标准,切实加强稽核工作。争取现有集资政策的合法化,继续争取各类无偿投资、贴息贷款。完善全省资金调度办法,提高短期存款利率,吸引企业闲散资金,并核定企业最低起存额,发挥资金调度中心的作用。从宏观上控制和引导企业资金投向,对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实行审察评估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工程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表、筹措资金,以保证建设需要。注重外汇市场的研究和跟踪,提高用汇效益。加快推行电算化,发挥财会部门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作用。加强订货合同管理和工程预算、决算管理,做到工程管理和监督检查分开,堵住资金流失的漏洞。严格控制各类非生产性开支,禁止超标准装修和超标准购置车辆,防止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
  1996年,随着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全省邮电企业内部现金流量迅速增大,主要存在资金过于分散和错、漏收等问题。对于资金分散问题,强化省、地(市)两级资金调动中心的作用,加大全省资金集中的力度,逐步将县(市)局的生产、建设资金向地(市)局适当集中,使资金合理流动,提高运转速度和使用效率。同时,与兴业银行达成协议,加速企业内部现金周转率。对于错收、漏收问题,加强资费管理和业务收入管理,建立9个地(市)的计费中心及全省计费管理中心,健全稽核制度,改进稽核手段,防止“跑、冒、滴、漏”。在资金运筹过程中,加强审计、会计检查工作,强化经济监督与内部约束机制。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加强效益审计和对资金运用的指导监督。普遍加强成本管理,健全定额管理和计划管理制度,并开展闲置固定资产和积压物资的清查工作。
  1997年,全省邮电部门加强财务管理,扩大审计面,健全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围绕提高效益,抓好资金、成本管理和安全管理。加大集中资金的力度,增强省、地(市)两级资金调度中心的作用,盘活资金,加快资金运作和周转。加强对财务收支、工程预决算的管理,加强对资金、资产的审计监督,加强欠费管理。加大对积压物质和闲置固定资产的调剂、管理力度。严格储汇各项管理制度。
  2000年7月28日省邮电管理局职能转变后以及其后成立的省通信管理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所需经费由中财政金额拨款。
  二、邮政
  1999年,各地(市)、县(市)邮政局明确财务部门会计检查职责,健全各项检查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并抓好落实。9月,转发国家邮政局《邮政行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市)邮政局、各直属单位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按此实施办法执行。
  2000年,围绕邮政管理费用、业务费用及影响邮政全局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把加强邮政企业内部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效能的提高。3月,省邮政局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审批及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市)邮政局及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省管工程(含各种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参照本办法执行。11月,转发《关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通知》,对各地(市)邮政局及各直属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编制、法律责任等进一步明确,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2001年7月,省邮政局依据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与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拨付邮政建设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邮政国拨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各设区市邮政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凡使用国拨资金进行投资建设时,均按该细则实行。9月,为加强直属单位(省邮政运输局、省邮政储汇局、省邮资票品处、省集邮公司、省邮政信息技术局)财务管理,依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制定了《福建省邮政局直属单位账务中心管理办法》,省局成立直属单位账务中心,负责直属单位的账务核算工作,直属单位账务中心为省局副处级管理机构,挂靠省局计划财务处。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资产增减、往来账款等由省局直属单位账务中心统一核算。直属单位实行备用金报账制,所发生费用定期向省局直属账务中心报账。直属单位会计报表(收支明细表、资产负债表)由账务中心统一编制。
  2002年2月,根据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省邮政局制定了《福建省通信邮资票品业务会计核算实施细则》。5月,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执行〈邮政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省邮政制定业务成本控制额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严禁成本挂账,把控制成本与创收结合起来,全年成本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将盘活资产作为年度财务工作的重点,资产盘活效益比上年翻了一番多,提高了存量资产使用效益。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通过了国家局检查验收。加强收支核算监督,理顺企业财务核算关系,根据业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规范业务收入核算,理顺业务经营与核算、考核的关系。完善资金运营管理体系,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行资金有偿调度,将资金调度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用户欠费清收工作,完善欠费清收管理制度。加强计划财务基础管理,制订成本费用控制计划,建立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虚列收入和成本,严禁截留收入。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优化投资结构。12月,印发《关于报刊发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账的通知》,对报刊发行业务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各局及时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做好后续执行工作,以保证报刊发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003年,全省邮政建立用户欠费定期通报制度,以期提高资金的综合效益。加强企业资源整合,有效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实现现金流入6500万元。核销不良资产2.2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共对93个单位进行了532项审计,审减工程造价300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743万元。
  2003年1月,省邮政局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适用于邮政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建设项目在初步验收合格后,即对所投入使用的资产预估入账,提取折旧,使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发挥投资效益。待正式竣工决算批复后,资产接收单位按照最终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调整原暂估入账价值和已计提的折旧。建设项目中列为其他投资支出的软件费用,只要能单独计价,不论是购买或自行开发的,都作为无形资产单独交付使用。2月,省邮政局印发《福建省邮政企业财经违规处理暂行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贯彻执行财经法规,维护邮政全网经济秩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原则。3月,制定《福建省邮政图书、音像业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业务的财务管理。9月,下发了《关于调整邮政企业投资项目资金承担办法》,加强邮政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福建省邮政局市县财务核算一体化实施办法(暂行)》,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市县财务核算一体化。10月,转发财政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资产损失处理行为。
  2004年4月,制定《福建省邮政局邮政业务收入管理和稽核办法(试行)》,各市邮政局、各直属单位根据该办法和有关业务处理规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省邮政局备案。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奖惩考核措施。10月,修订并下发《福建省邮政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根据《福建邮政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及《福建省邮政局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福建省邮政局资金管理评比办法》,规定资金管理评比的范围为全省各设区市邮政局,通过该办法的执行考核各局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用户欠费控制情况、各类资金缴拨情况以及对全省资金调度的贡献等。12月,制定《福建省邮政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以建立科学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强化内部控制,提髙邮政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005年5月,规范和强化邮政企业收入的核算,提高收入核算质量,准确反映邮政企业各项业务的经营业绩。6月,印发《福建省邮政企业违反财经法规经济处理处罚办法(试行)》,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违反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定的行为,维护邮政企业正常经济秩序,保证邮政事业健康发展。8月,规范各级邮政单位的资产评估工作,印发了《关于邮政物资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理顺邮政各类单册的印刷业务及物资供应渠道。9月,对企业应付工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预提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等,母公司对子公司在公司制改建中核销国有权益的财务处理作出相关规定。
  三、电信
  1996—1999年,福建联通在财务管理上,坚持“一支笔”制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在合同管理方面,对选购设备分别由各专业部门把关,并从财务制度上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做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严格规章制度与纪律,使公司各项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财务管理方面,将运营和基建核算分离,以准确反映运营财务状况。要求每月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和每周编制现金流量表,作为对公司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管理的依据。为了加强成本费用支出的控制,年初还核定了厦门分公司、泉州分公司每月运营基本费用开支,对分公司按月拨款,促使分公司加强经济核算。财务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财务工作由出纳记账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除做好具体的工程和运营财务工作外,还实时对建设和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财务控制,严格成本费用支出。组建审计部门,对地(市)分公司运营和工程财务进行审计。在融资体制发生变化后,公司领导负责融资工作,财务部门和计划部门密切配合,部分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在上市清产核资工作的推动下,各有关部门和地(市)分公司加强对土地、房屋以及设备器材等资产的管理。
  省移动通信公司成立后,实行省、地(市)、县(市)两级管理、三级核算的新体制,实现市管县、财权向省地两级集中管理的新模式,与上市公司会计制度接轨。
  2000年,福建电信开始推行“市管县”财务集中管理,制定下发《公司化后省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新型的省、地(市)、县(市)财务管理体制,明确投资立项、资金资产管理等财务事项的审批权限和职责。要求各地(市)分公司于年底前全面实行市对县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条件成熟的少数地(市)分公司经省公司批准后,可尝试县对地(市)“报账制”管理模式。
  福建移动通过清查摸清家底,确切掌握企业的资产结构及分布状况,明确产权归属,为了发现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分营后的遗留问题和产权转移等后续工作。
  福建联通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制度》、《收入稽核管理办法》等财会工作制度,对资金、资产管理及财务内控流程进行自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审计部门开展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收支审计及内控制度评审,向经营管理全过程渗透,对财务收支情况及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能进行验证。对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基础工作、费用支出、账务处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核审。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对一些工作量大和特殊的项目进行了审计。
  2001年,福建电信制定下发《省电信公司市对县(市)财务集中管理意见》、《省电信公司市对县(市)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电信公司市对县(市)财务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设区市对县(市)财务集中管理的做法。下半年,选择了三明、宁德、南平3个设区市分公司进行省对设区市财务集中管理的试点。
  福建移动加强模拟网络资产管理,提出模拟退网过程中的补偿问题,做好模拟移动通信专用设备资产的报损工作,及时清理已停用的模拟设备。批复同意宁德、南平、福州等分公司在2001年开始试行设区市分公司对县(市)分公司会计人员派驻制,完善会计派驻体制的管理,强化报账体制等。
  福建联通完成全面资产清查工作,强化资金管理。通过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运作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货币资金存量从以往平均3.8亿元下降到年底的
  2.14亿元,控制在总部规定的2.5亿元内。推进财会电算化工作,提高财会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完成GSM—期扩容至三期工程、四期传输工程的决算会审,完成单项工程结算审计624项。
  2002年,福建电信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对市财务集中管理。
  福建移动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强化财务事前调节、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管理职能,强化省级公司对设区市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成立经营财务风险评估小组,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财务风险预警提示。
  福建联通本着“需要、有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对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进行严格审核,从严控制。为使预算考核更趋于合理化,对预算控制办法适时进行调整,加强了对生产性成本费用的考核力度,逐步实现弹性预算控制。发挥内部审计监察作用,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开展物资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对物资采购、管理、储备进行全省性的检查,配合国家审计署进行对公司2000—2001年经济责任审计的抽检工作。
  2003年,福建电信在9个设区市的分公司全部实行省对设区市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在58个县(市)电信局中,有57个实行市对县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有1个实行“报账制”管理。全面推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规范和加强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建立规范、操作性强的全面预算管理流程和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预算体系。同时,向省国税局提出申请,要求对电信企业只监管到设区市分公司,县(市)分公司不作为所得税监管对象,不进行纳税申报,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
  福建移动制定《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施行。7月,福建移动纳入中国移动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调度体系,每天通过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上划资金。下发了《关于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资金统一集中,保证全省资金划拨的安全、顺畅。开通工行和建行的网上银行系统,以便及时了解各分公司银行存款情况。
  福建联通加大对预算控制和生产性成本费用的考核力度,逐步实现弹性财务控制。
  2004年,福建电信实行企业所得税属地预交政策,需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到低比例的预缴方案以及省公司本部季度不补税的政策,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10月,下发《省电信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强化责任预算管理。制定《省电信有限公司市对县(市)财务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全省各单位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市对县(市)财务报账制度管理。
  福建移动下发《关于签署书面认证声明的通知》,各分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财务副总经理为上报有关报表签署书面认证声明,以保证其所涵盖的数据和信息都是真实和准确的。
  福建联通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坏账率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加大对“跑、冒、滴、漏”的监控力度。
  2005年,福建电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工作规范化检查活动,分各单位自查、省公司检查、集团公司抽查三个阶段进行。下发《关于规范有限公司和存续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的通知》,规范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确规定有限公司与存续公司之间不得拆借资金,长期占用的资金应及时归还并计算资金占用费。贯彻落实责任预算管理制度,先后下发《关于改善预算均衡性、加强预算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善预算执行均衡性的指导意见》,通过每月财务分析,对各单位的预算异常情况予以警示,并对其均衡性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制定《省电信有限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内控评估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
  福建移动根据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要求,开展执行《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内部控制项目的试点工作,陆续完成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手册初稿的实地调研和记录工作。通过修改完善初稿、缺陷修补和自我评定、整体测试等阶段性工作,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和矩阵,为公司后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打下基础。
  福建联通实施财务部经理派驻制,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大工程、经济责任和效益审计力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业务管理得到规范,业务检查体系初步建立,完善资费、佣金、手机补贴、送款、免费号码等管理制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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