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多种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60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多种经营管理
分类号: F632.757
页数: 4
页码: 206-20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邮电管理部门在1992年至2005年期间的发展多种经营策略。邮电部门在搞好通信主业经营的前提下,发展了多种经营,包括服务型、生产型的第三产业。各级邮电部门成立了“三产”公司,将原来由企业承担的后勤服务交由服务公司代办,并对通信终端服务市场及外围服务生产进行经营。邮电部门明确了发展多种经营的原则,加强了领导,遵守了法律、法规,并规范了经营行为和劳动用工。同时,邮电部门还推进了主辅、主附分离改革和多种经营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组建了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实施对电信实业公司的管理考核,清理规范全省电信多种经营企业。
关键词: 福建省 通信业 多种经营

内容

一、邮电
  1992年,全省邮电部门在搞好通信主业经营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营。从为通信发展、通信生产、职工生活服务出发,兴办服务型、生产型的第三产业。各级邮电部门都成立了“三产”公司,创造条件,将原来由企业承担的后勤服务交由服务公司代办,对通信终端服务市场及外围服务生产,如电话线路施工,管孔、水泥杆生产,街道公用电话经营,话机、BB机、移动电话手持机维修,用户代办工程,装拆移机工程和某些符合规定的邮政、电信末梢服务,在统一管理和邮电企业技术业务的监督指导下,由经批准认可的服务性公司代办经营。各单位加强对多种经营的领导,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合法经营”的原则。
  1993年2月,省邮电管理局设立多种经营管理处,加强对全省邮电系统多种经营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1994年,邮电部门本着“一要服务,二要发展,三要规范”的发展多种经营的原则,办好多种经营实体,促进主业发展。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多种经营工作,关心了解多种经营实体经营状况,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或职代会讨论决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因地制宜地从事合法的经济活动。切实加强管理,对外联营一律要经省邮电管理局批准,非通信企业的多种经营实体不能经营通信主业。
  1996—1997年,邮电部门严格资金、资产界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多种经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合理分配。明确发展多种经营的目的是为主业服务,解决主业转岗人员安置和适当为职工子女就业提供条件,通过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为改善职工福利创造条件,通过调整产业布局,扶持山区和低收入单位多种经营发展,调节不平衡问题。邮电多种经营已从单纯承担主业延伸服务发展到涉及加工、制造、养殖、物业、房地产开发等多种行业。
  1998—2000年,省邮电管理局推进主辅、主附分离改革和多种经营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组建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规范实施对电信实业公司的管理考核,清理规范全省电信多种经营企业。其间,清理了邮电合一期间遗留下来的多种经营企业。经清理,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由分营前341家减少到175家。
  二、邮政
  2000年7月,省邮政局成立多种经营管理部,加强对全省邮政多种经营工作的管理。
  2004年6月,省邮政局对省内邮政企业、多种经营企业、附属企业及邮政投资公司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组织资产清查时,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在盘点过程中以账对物、以物核账,做好细致的核对工作,保证做到账实相符。
  2005年,要求各市邮政局、各直属单位按国家邮政局要求开展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自第二季度开始,全面开展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辅业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按照“清理关停一部分,改制分流一部分,整合做优一部分,政策移交一部分”的工作思路进行重组改制,以达到精干主业、发展辅业的目的。通过改组、出售、兼并、转让等多种形式推进邮政辅业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改制中,先将具备一定市场生存能力的企业,直接改制成为非国有法人控股的法人实体或一步到位改制成民营化的企业。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但国有控股比例不超过75%,并且必须产权清晰、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充分利用邮政资源,整合具有一定优势的辅业企业,加快邮政辅业的纵向联合,做到资源共用、品牌统一、利益分享。对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扭亏无望、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必须关停清理。对自办的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可以有偿或无偿划转给地方,划转确有困难的进行改制。
  三、电信
  2001年,福建电信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清理规范全省多种经营企业的方案,并下发全省执行。以设区市为层面,确定一个现有产权明确、界面清晰、实力相对雄厚的多种经营公司作为“壳”,将全区其他所有多种经营公司(对其中严重亏损或没有市场前景的多种经营公司先进行清算、注销),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投资到“壳”公司(即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设立),组建全区性多种经营公司。9月底,各设区市全区性多种经营公司全部组建。年底,全省多种经营公司由此前的175家减少到60家。
  2002年,福建电信规范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劳动用工。重新测算调整多种经营公司代维代营费用标准。按系统工程的思维把推进多种经营企业改革与上市筹备和渠道建设的开展有机结合。
  2003年,福建电信推进主辅、主附分离和精干主业工作。将全省分营后由邮政、电信、移动三方合营的宾馆、培训中心经整合后划归电信的部分,以及电信原有的宾馆、培训中心等资产,按评估值15499万元追加注入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至此,福建电信主辅、主附分离和精干主业工作告一段落,电信主业不再拥有与通信主业无关的辅助、附属类资产。同时,将“两代”(代维、代管)业务管理权收回主业,从事“两代”业务的电信员工回归主业,各设区市分公司成立一个“壳公司”,“壳公司”由主业代管,按“零利润”原则运作。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研究下发了《关于全省电信多种经营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明确股权清退金额问题、“壳公司”和新的物业公司资本金规范问题等。
  2004年,福建电信将清理规范多种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省对设区市效绩考核范围。明确完成多种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标准为:妥善处置公司所有财产,出具规范的清算报告,完成税务、工商注销登记和银行销户工作,妥善安置员工,按原始出资额清退员工股权后,剩余(资产)追加注入“壳公司”。10月,将各设区市“壳公司”以电信员工名义享有的净资产无偿划归国有。
  2005年,福建电信将“壳公司”全部净资产按原始出资额清退员工股权后的剩余资产(8788万元)全部无偿收归国有,纳入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同时,对少数存在将原有的多种经营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挂在工会账上的单位,下文通知将剩余资产无偿收归主业存续公司,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单位于6月底前按照规定做好了账务处理工作。针对少数单位未按2001年清理规范多种经营公司时提出的所有职工技协随多种经营公司一并清理的要求执行,仍保留有职工技协的现象,6月下发通知,明确清理要求和账务处理办法。各有关单位职工技协清理工作均按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技协剩余资产无偿收归主业存续公司,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10月,明确各设区市“壳公司”、物业公司的整合方案,将全省10个“壳公司”合并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纳入省电信实业公司上市范围,注册资本由6088万元减资为800万元。经征求各设区市分公司意见,9个设区市物业公司除泉州、漳州维持现状不变外,其余6个设区市物业公司(厦门市无物业公司)和无线分公司所属物业公司由省邮电物业公司吸收合并,纳入省电信实业公司上市范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漳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