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育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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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4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体育设施
分类号: G808.22
页数: 3
页码: 376-3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历史上就有着良好的体育设施传统。唐元和八年(813),福州刺史裴次元在冶山开辟了球场。民国时期,全省逐渐建立了61个公共体育场。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的体育设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全省各行业各类体育设施达12020个。特别是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福建省新建了大量的体育场馆设施,其中比较重要的有福建省人民体育场、福建省体育训练班基地、福建省体育馆和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这些设施为福建省的体育事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发展动力。
关键词: 福建省 体育 设施

内容

唐元和八年(813),福州刺史裴次元,在冶山(福州屏山)开辟球场,这是本省最早的一个球场。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福州基督教青年会体育部在福州南台仓霞洲建有一座健身房,一个6米×20米游泳池(含跳板)等体育设施。
  民国18年(1929)至26年(1937)的9年时间,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令,逐渐在省内建立61个公共体育场,其中省级2个,县级52个,区级7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人民政府对于体育场馆的设施,除了修复、改建一批原有的体育场馆外,还逐年增拨基本建设经费,新建一大批体育场、馆、池设施。至1988年全省各行业各类体育设施达12020个,其中体育系统421个,教育系统8645个,工交系统1281个,农业系统997个,其他系统676个。1950年至1988年全省体育场地分期增长情况。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政府把体育场馆设施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短短10年时间,在全社会和爱国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新建各类体育场、馆、池达5028个,占全省体育场馆设施总数的42.24%。永安、福清、仙游、莆田、长汀、上杭、漳浦等市县率先达到国家体委颁布的体育先进县的体育设施标准(即:一个田径场、一个游泳池、一个体育馆或训练房,一个有看台灯光球场)。现有比较重要的省级体育设施:
  (一)福建省人民体育场
  它的前身是福建省立福州公共体育场,建于民国18年(1929)福州南较场,占地30余亩,场内建有400米跑道的简易田径场、3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民国20年(1931)华侨胡文虎捐资2万元,于田径场西侧兴建一座木质结构的健身房和一处室外儿童游戏场。这些体育设施,多年失修,至民国38年(1949)已破损不堪。
  1949年8月20日,该场由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委员会接管,更名福建省人民体育场。此后,在这块旧场上,由省人民政府逐年拨款修建和扩建。至1965年场内拥有一个有6000人看台、400米跑道的标准田径场,1座有800观众席的室内球场,有5000观众席的2个灯光球场,3个室外篮球场,2个网球场,1个田径项目的投掷练习场,1座符合国际比赛标准的羽毛球馆和1个室外羽毛球练习场,2座乒乓球训练房,1座体操练习房及场办公楼,职工宿舍等附属设施。
  这一初具规模的唯一的省级体育设施,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夷平为“五一”广场。
  (二)福建省体育训练班(1960年改称福建体育学院运动系)基地
  1957年初建于省人民体育场东侧。基地内建有300米圆形风雨跑道和2个网球练习场及班部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职工(含运动员)宿舍、医务室、膳厅、洗澡房等附属生活设施。这一训练基地,在“文化大革命”中,与省人民体育场一并被毁。
  1972年省体委机构恢复后,在北门灰炉头原福建体育学院旧址上(占地31838平方米),先后继建一批体育设施,作为现在省级体育训练基地之一(今省体育工作大队所在地)。至1987年基地内建有1座“凌云宫”综合体育馆,1座排球练习馆,1座羽毛球练习馆,1座乒乓球练习馆,1座篮球练习馆,1座体操、技巧、武术练习馆,2个身体练习房和400米跑道的田径场,风雨跑道,室外3个篮球场,1个网球场及办公楼、教学楼、运动员楼、冠军楼、职工宿舍等附属生活设施,初步适应了大队15个项目训练的需要。
  (三)福建省体育馆
  建于1973年(1974年落成),位于福州“五一”广场南面,占地17000平方米,主馆坐南朝北,长85.5米,宽66米,高20.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形朴素大方。馆内设有6000余观众席和22.5米×34米的比赛场地,可供篮、排、羽毛球、乒乓球、手球、体操、武术、举重、拳击等项目的训练和比赛之用。1983年在馆的东侧建成3500平方米的大型轮滑场,可容1400人轮滑运动。馆的西侧建有总装机容量为1960KVA变电所和160万大卡制冷车间。自1975年开馆至1987年的13年间,活动场数达9570场。其中体育训练和比赛达4956场,占总场数的51.78%。
  (四)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1972年建于漳州市延安北路,占地21651平方米,建有3座排球训练馆,1座身体训练房和室外3个排球场,1个篮球场,1幢300床位运动员楼及大小膳厅、洗澡房、医疗室、职工宿舍等附属设施。1983年又征地50亩,正在新建排球比赛馆和练习馆2座,增设地面卫星接收点、场地录相监制、电子计算机等设备,为训练科学化提供必要条件。从1972年创建至1987年的16年间,接待各省市和部队排球训练达200余队次。国家女子排球队常在这一基地冬训。该基地还接待日本国家女排二队、日本伊膝洋华堂女排、日本少年羽毛球代表团、尼泊尔国家羽毛球队、泰国国家男女青年排球队等,为他们的训练提供了良好条件。既交流了技术,又增进了友谊。
  (五)福建省“五四”游泳地
  1973年扩建为长50米、宽18米、深1.2~4米和2个跳台(2米、5米)的游泳馆和附属生活设施。
  (六)福建省体育中心
  位于福州市北五四路与北环路交接处,一期工程占地20万平方米。1983年3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项南率领省、市有关领导实地勘察定点,列为省基本建设重点项目。整个规划为建1座3万观众席的现代化体育场,1座1000人观众席的游泳馆,一座6000人观众席的赛车场和田径、球类等练习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第1期主体工程的体育场已于1986年2月破土动工。这些大型多功能综合性体育场建筑面积达3.66万平方米,呈椭圆型。
  此外,在一些省级体育单位里,还有一部分体育设施。见本志第八章第三节、第十三章第三节。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福建省志·体育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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