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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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475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人才培养
分类号: G808.22
页数: 14
页码: 357-3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体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大专院校、中等体育学校、省优秀运动队、业余体校、各类培训班。
关键词: 福建省 科研 宣传

内容

第一节 大专院校
  一、福建体育学院
  福建体育学院,创办于1959年7月,其前身是于1958年创办的福建体育专科学校。校址在福州市北郊灰炉头,占地90亩,1962年3月停办。1978年12月复办,校址设在厦门集美,占地164亩。1983年被批准为可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体育院校。
  该院以培养中等以上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人才为主。1959年创办时,设有四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1978年复办初,设四年制本科。1983年增设二年制专科。1987年又增设五年制专科和函授三年制专科。
  该院师资:1959年至1962年,是在体育专科学校原有教师基础上,逐年增加的。1962年全院教职员工共100人,其中教员62人。1978年复办后,由福建体育学校和原体育学院部分教师及引进外地教师组成。1987年全院教职员工共有264人,其中副教授12人、讲师49人、助教85人、教员9人(含其他中级职称)、教学辅助人员12人。
  设施:1959年体育学院开办初期,在福州北郊灰炉头校址上,新建1幢教学楼和3幢宿舍楼及膳厅、厨房等教学和生活设施。教学场地,建有体操馆、球类馆各1座,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和篮球、排球、足球等室外场地。1978年后,经过9年的不断续建,至1987年全院占地面积为164亩,建筑面积达28000平方米。有办公楼1幢、教学实验楼1幢(其中包括运动解剖、运动生理、运动生物化学、体育保健医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电教室、计算机等8个实验室和12间教室)、宿舍楼10幢及膳厅、厨房、招待所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场地设施有:400米跑道的标准田径场1个,140米长8米宽的风雨跑道1条,50×25米的标准游泳池带10米跳台1座,球类馆1座,篮球、体操、武术、举重等简易练习房4座。还有19500平方米的室外篮球、排球、棒球等运动场。
  招生:1959年办校初招收的新生,除原体育专科学校的82名在校学生外,又由各地在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按具备初中毕业、学习成绩中等以上、年龄17周岁以下,达到劳卫制或等级运动员标准四个条件,选送新生。1960~1961年除按上述条件陆续招收新生外,还招收少数归侨插班生。至1962年共招收学生429人,其中本科生69人,5年制专科生360人。1978年后,招生纳入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至1987年止共录招9届计1283人,其中本科体育系636人,运动系312人,两年制专科305人,5年制专科30人。此外,还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招收3年制专科函授生30人。
  毕业生:1959年招收的429人,由于1962年学院停办,除大部分学生转学、参军之外,留下高年级学生延至1963年毕业的,有本科生16人,大专生47人。学院复办后的9年间,共毕业5届668人,其中本科生474人,专科生194人。
  机构:1959年至1963年,院部设政工、教务、行政3个科。1978年至1984年,学院为二级局建制。院党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及团委、工会;行政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干训处及图书馆、医务室等机构。1984年学院升为一级局建制,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设有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会及团委、工会、马列主义研究室;行政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图书馆、保卫科、学生科和卫生所等机构。历届学院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人为:
  党委书记:李威(兼)(1959~1963)
  单斐(1980~1984)慕香亭(1984~1987)副书记:严检行(1959~1963)郑贤宗(1987~)
  院长:李威(兼)(1959~1963)
  王家祥(兼)(1979~1980)
  单斐(1980~1984)
  黄庆兴(1984~)
  副院长:冯德明(1980~1984)
  张亚良(1980~1984)
  刘丽珍(1984~)
  二、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系
  抗日战争时期随福建省政府内迁往永安,民国30年(1941),在永安霞岭原省“中等学校师资养成所”的基础上扩充创办了“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师专设有“体育童子军科”,是现今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系的前身。
  民国32年(1943)省立师专迁往南平,民国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体童科”随校迁到福州乌石山。1949年8月福州解放,省立师专由福州军管会文教委员会接办,“体童科”改称“体育卫生学系”(简称体卫系)。1950年9月省立师专更名为“福建省师范学院”。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福建省师范学院并入福州大学。福州大学设:文学院、理学院和师范学院,体卫系隶属于师范学院。1953年9月福州大学又更名为福建师范学院,院址设在仓山。1957年“体卫系”更称“体育系”。“文化大革命”中福建师范学院被撤销,体育系同遭厄运。1972年复办时,改名为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系。1977年恢复高考后,被批准为可授予本科学士学位的单位。
  民国30年(1941),省立师专体童科专业体育教师仅有4人,其中教授1人.(留日)、讲师2人、助教1人。50年代初期专业教师增至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助教1人。1964年专业教师发展到52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7人、助教43人。1972年复办初期,教师减至41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5人、助教35人。以后,教师人数逐年有所增加。到1987年教师增至9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4人、讲师28人、助教47人。全系教职员工总数达112人。
  省立师专体童科时期,理论科教学一切实验设施俱无,运动场地、器材设备也十分简陋。乌山办学时期,建有50米跑道1条,篮球、排球场各1个,单杠、双杠、跳箱各1个,另加几块棕垫。1953年迁到仓山人民公园时,借用“跑马场”的田径场,并建立了竹篷盖篮球场与器械体操场各1个。解剖学、生理学的实验则借用生物系的实验室。1956年迁至长安山后,建有400米的田径场1个,竹篷盖的篮球场与器械体操场各1个,此外还有若干个室外球场。50年代末,陆续建立了图书资料室,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运动生理学实验室。60年代初,建有25米游泳池1个。1972年,体育系复办后,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除了充实扩大资料室、人体解剖、人体生理、运动保健实验室外,还建立了电化实验室。到1987年,篮球馆、排球馆、体操馆、武术馆、乒乓球馆均先后建成。
  师专体童科办学8年(1941~1949)毕业生总数近80人,从1950年至1987年,历届毕业生总数达1582人。46年来该系校友足迹遍布北京、天津、上海、湖北、新疆、黑龙江等16个省、市、自治区及福建的65个县(市),成为社会主义体育教育事业的骨干力量。
  三、福建师大福清分校体育科
  该科创办于1977年,学制为2年制和3年制专科。专业教师33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7人。教学设施有400米8条跑道的标准田径场1个、80米长的风雨跑道1条、体操房1座、训练馆1幢、室外球场7个(其中水泥地灯光球场2个)。自1977年历届毕业生共486人,还为仙游县代训民办教师50人。
  四、福州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
  该科创办于1978年5月,学制为2年制专科。专业教师16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5人、助教6人、教师2人。教学设施有250米田径场1个、室外篮球场4个、排球场2个、体操房1座。自1979年至1987年毕业生共112人。
  五、三明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
  该科创办于1978年5月,学制为2年制专科。专业教师23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4人、助教18人、教师1人。教学设施有200米田径场1个、100米简易跑道1条、50米×20米标准游泳池1个和简易体操房1座及生理、解剖实验室。1978年至1987年毕业生共305人。
  六、宁德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
  该科创办于1979年7月。学制为2年制专科。专业教师25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7人、助教17人。教学设施有400米田径场1个、90米×6米风雨跑道1条、篮排球场12个、简易体操房1座、健身房1座、25米×50米标准游泳池1个、36米×36米球类馆1座和人体解剖、人体生理、运动生理实验室及图书资料室等。1979年至1987年共招收新生524人,历届毕业生共384人。
  七、龙岩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
  该科创办于1985年。学制为两年制的体育专科。专业教师18名,其中讲师4人、助教14人。教学设施有300米田径场和足球场1个、风雨篮球场2个、室外篮球场5个、体操房1座。
  第二节 中等体育学校
  一、福建两级师范学堂体育专修科
  福建两级师范学堂体育专修科创办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10月。只办一期,学制为1年。首届招收新生30名,毕业后充任小学体育教师。
  二、福建省立体育学校
  福建省立体育学校创办于清宣统三年(1911),校址在福州水部门兜(今省机电学校附近)。学制为4年,招收小学毕业生。体育专业课的兵操(列队)、刺枪、劈刺、对打等课聘请日人明田川卓治担任,单杠、双杠、木马、天桥、浪木、肋木、吊环等器械体操由村山宽治任教。首届毕业生分配到中学任体育教师。民国4年(1915)因学校停办,第2届学生全部转入福州第一中学就读。
  三、福州师范学校体育音乐专修科
  福州师范学校于民国17年(1928)增设体育音乐专修科,学制3年。首届招生30余名,毕业后充任初中或小学体育(音乐)教师。
  民国24年(1935)扩办为福州师范学校体育师范科。首批新生招收初中毕业而具有体育专长的学生一个班。
  四、省立福州体育师范学校
  该校前身是省立永安体育师范学校,创办于民国32年(1943),校址在永安大湖。民国34年(1945)迁至福州,改称为省立福州体育师范学校,校址设于省立福州公共体育场边。1949年10月后,并入福建省立闽侯师范学校,为该校体育科。1953年因省立闽侯师范学校迁址闽侯县螺洲镇,该体育科即并入福州师范学校,停止招收新生,原留下141名学生,分别于1953、1954、1955年毕业分配工作。
  五、福建体育学校
  福建体育学校创办于1974年4月,校址在厦门集美原省航海俱乐部旧址。1979年6月迁校于福州市群众路,与省青少年业余体校合署。该校以培养中小学体育师资和基层体育干部为目的,学制2年。课程设有:文化基础课、体育基础理论课和体操技术课。1979年,开始设体育班和运动班。体育班的学制分别为2年和3年,运动班的学制分别为4年和5年。
  该校占地面积10955平方米,其中乒乓球馆1座,体操馆1座,排球馆2座,篮球馆2座(其中1个有看台),羽毛球馆1座,举重房2座,室外小运动场1个,跳水训练房1个,80米风雨跑道1条,室外50米×25米游泳池和20米×20米的10米高跳水池各1个和可容纳350人的教室、学生宿舍及办公楼等教学和生活设施。
  1974年创办初期,由省体委派人到各地(市)招生,1975年后由学校组织招生人员,下基层招收。这一时期的招收方法,以公社推荐,经体育基础和身体素质的考核后,择优录取。这3年招收的新生,多数是“文化大革命”前“老三届”毕业生。1977年起进行招生改革,规定新生年龄限于20周岁左右,强调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为主要条件。1978年后,均由全省中专统一考试,加试体育专项合格后,择优录取。1985年,增设教练员、干部中专班,学制3年。1987年11月,又向各地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招收20名体育班新生。历年体育班招生696人;运动班招生421人。
  自1974年创办以来,共有9届毕业生634人。体育班的毕业生,根据省教育部门的“原则上回原籍地(市)县安排工作,不作远距离的调配”的规定,由国家统一分配。1978年招收的运动班毕业生,除由学校统一组织复习,参加高考外,其他落榜生则按上述原则分配。1980年后招收的历届运动班学生,除转为体育班或向省和部队优秀运动队输送及毕业后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外,其余毕业生也按上述原则办理。
  第三节 省优秀运动队
  一、组织机构
  福建省优秀运动队成立于1957年7月,当时称省体育训练班,1960年更名为福建体育学院运动系,1972年重建时称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1984年省射击摩托军体校和省航海俱乐部划归该大队领导。它的主要任务是选拔全省各运动项目的优秀选手进行系统的培训并积极参加国内外体育竞赛,以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输送优秀运动员,为国为省争光为宗旨。建队初期仅有6个运动项目,60人的规模,机构设置也较精干,仅设班主任及秘书统管思想政治教育和运动技术训练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后历经30余年的发展和变革,至1987年,项目设置增加到28项,运动员人数发展到500余人。行政机构除办公室外,还分别设立了训练、人事、宣传、保卫、总务、膳食、基建等科和医务所。同时各运动项目也健全了班队组织,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教学、训练办事机构。职工人数从建队初期的20余人,发展到1987年的399人,其中行政干部107人,各项专职教练员148人,文化教员15人,医务人员24人,工人105人。
  二、项目设置
  1957年建队初期,仅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等6个运动项目,尔后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至1987年除原有6个项目外,又相继增设了乒乓球、网球、体操、技巧、跳水、水球、帆船、帆板、潜水、赛艇、皮划艇、举重、自行车、围棋、中国象棋、射击、无线电测向、航海模型、摩托艇、航空模型、射箭、武术等22个项目。
  三、在训人数
  省优秀运动队在训人数。
  四、场地设施
  详见本志第十四章第三节。
  五、训练成果
  (一)向国家输送优秀运动员
  (二)历年优秀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
  (三)获各种荣誉和职称的人数
  优秀运动员获得国际运动健将17人,运动健将279人。有高级教练员8人,中级教练员93人,初级教练员19人。历年荣获国家体委和省政府表彰的人数达258人次,其中获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69人次,获勇攀高峰运动队有羽毛球队和男子排球队;获省政府记特等功2人,大功50人,一等功10人、一个队,记功的62人,获“五一”劳动奖章8人,获省劳动模范的4人。
  第四节 业余体校
  一、福建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福建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又称福建省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省少体校),创办于1974年9月。校址设在福州市群众路省人民游泳池原址。
  该校是综合项目的省重点少体校,是半训半读性质的。1974年创办时,仅设篮球、排球2个项目,尔后逐渐增设了游泳、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等项。1979年后又增设举重、跳水、体操、水球4项,共设11个项目。
  学校刚开办时因受办学条件限制,采用了两集中的办学形式,即吃、住和训练在体校,文化学习,中学部寄读福州第十一中学,小学部寄读在福州市红色小学。1979年后,实行三集中办学,即吃、住、训练、文化学习都在省少体校。文化课设有小学3年至高中三年的十个年级。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均按教育部统一颁发的中小学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进行施教。术科训练,按项目编为篮球、排球、游泳、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跳水、体操、举重等班(队),并根据“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参照少体校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质和技术训练水平及接受能力等不同特点,区别对待。教学训练中十分重视学生的全面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术的基础训练,为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打好基础。
  (一)机构
  1979年省少体校与福建体育学校合署办学,形成一个组织机构两个“牌子”(即福建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与福建体育学校)。学校行政机构设办公室、行政、教务、政工、学生等科。全校职工124人,其中教练员31人;专职文化教师和学科老师38人。
  办校13年来,省少体校学生参加历年全国和省级比赛中,获得精神文明奖的有:羽毛球队4次,跳水队3次,举重队2次,游泳队1次。获得个人精神文明奖的有33人次。在教职员工中,有4名教练员、1名班主任获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排球教练李德诚1983年获国家体委颁发的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羽毛球教练员陈业展获国家体育运动一级奖章和国际羽联授予的“贡献奖”。1987年省少体校(即省体育运动学校)获国家体委授予的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在输送的学生中,有8名国际级运动健将,23名运动健将。
  (二)招生
  1974年9月,第1期新生,主要在福州市体育开展较好的中小学校招收。1975年后,面向全省各地基层业余体校招收的新生。游泳、羽毛球、乒乓球、体操4个项目仅限招10周岁左右学生;篮球、排球、田径、举重4个项目的年龄,适当放宽为13~15周岁。1981年后,招收的新生必须经过两年的业余训练,以提高后备人才的成才率。1974年至1987年共招生2285人。
  学校创办以来,除结合教学训练经常开展教学比赛外,还根据省和全国竞赛计划,组织学生参加省级和全国比赛。从1981~1986年的6年间,每年多次组队参加省级和全国比赛,获得较好成绩。
  (三)输送运动员
  从1976年至1987年的12年间,该校向国家、省级和部队优秀运动队及大专院校输送运动员和学生共计441人。其中有省内外著名的郑美珠、侯玉珠、周金灿、郑昱鲤、张强、吴金煌、梁学仁等优秀运动员。
  二、地(市)、县业余体校
  1956年,福州市体委和福建省人民体育场,在全省率先办起两所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班),在校学生350人。尔后又创办4所重点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在校学生2000人。至1965年全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发展至85所,在校学生4499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地业余体育学校全部下马。至1972年才逐渐恢复,1979年全省各级业余体育学校恢复到85所,在校学生10324人。1985年5月,省体委为了加强业余体育学校工作的领导,设立业余训练处,并于12月在福州召开了全省重点业余体校工作会议,总结1974年以来的办校经验,调整项目布局,决定了1981年增设业余体校输送奖。之后,又举办了业余体校教练员培训班,制定了体校学生选材标准等。至1987年底,全省各类业余体校共83所,在校学生9009人。
  根据“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要求,各地重点业余体校,按照当地情况,一般设3~5个项目。全省重点业余体校,设有田径、游泳、跳水、水球、举重、体操、射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13个不同项目。普通业余体校一般只设1~3个项目。全省除以上13个项目外,还增设网球、手球、技巧、自行车、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摩托车、航海模型、无线电报务、无线电测向、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航海多项、航空模型等18个不同项目。
  普通业余体校的生源,主要来自当地的县(区)乡(镇)部分中小学校学生。招生采取自愿报名或学校推荐,并经项目教练员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有的业余体校还规定要经过一年试训后,才正式录取。重点业余体校的生源,主要来自当地普通业余体校学生。招生办法,由项目教练员,通过省、地、县体育竞赛考察学生的技术专长、比赛成绩、身体形态等3个主要条件,择优录取。也有少数学生,按上述考察条件,直接从当地中小学校学生中选拔择优录取。
  根据1964年至1987年的统计,全省各类青少年业余体校共输送5341人,其中输送优秀运动队1268人,省重点业余体校1885人;升入省体育运动学校383人,体育大专院校834人,体育师范学校971人。
  第五节 各类培训班
  一、体育干部训练班
  1953年10月,福建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为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提高运动竞技水平,特在福州市南门福建省人民体育场举办为期3个月的“福建省体育干部训练班”,培训高级竞技运动的指导人员。开设:政治理论、语文、俄语、体育理论以及各项运动竞技训练法(含田径、体操、球类等项目)。参加培训的均系各地、市、县选送来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等项的男、女优秀运动员及选送到华东体育干部训练班学习的优秀运动员共80人。
  1954年5月续办第2期,培训本省各地工厂、机关、部队的专职体育干部作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积极分子。学习内容有:政治理论、体育工作方针与任务、体育理论、体育行政、体育与卫生、运动竞技裁判法以及田径、体操、球类等学科。参加培训的有福建省总工会所属基层干部,省、市、县级的机关干部,福建军区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体育干部共80人。教学工作以福建省人民体育场专业干部为主,聘请福建师范学院体育卫生系,福州师范学校体育教师与福建军区体工队教练员协助。
  1955年2月,为了更加广泛而有效地推动各地群众性体育的开展,提高各项运动技术水平。省体委组织一批体育教师与教练举办“训练工作巡回讲习会”。先在闽侯地区试点,总结后再分组前往全省各地巡回讲学。讲习内容有:当前体育运动的方针与任务、运动生理卫生常识、体育行政、田径、体操、第二套广播体操等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举重、篮球、排球、羽毛球等的基本技术与裁判法等。
  1955年12月又办第3期,学习期限40天,学员来自全省各地有田径专长的体育干部,学习苏联先进田径理论与训练工作经验。与此同时,省总工会、省体委又在福州市南门省人民体育场举办一期“福建省职工体育干部训练班”。参加学习的学员均系具有一般体育专长的工厂、企业、机关、街道主办体育工作的骨干计100人。
  1956年4月,省体委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有各市、县体育干部100人参加的“福建省体育专职干部训练班”,以提高市、县级体委对体育工作的业务领导能力和体育干部的专业水平。同年6月与福建军区军训处、省兵役局联合举办为期1个月来自海防前线民兵中的体育骨干参加的“福建省海防前线民兵军事体育干部训练班”。同时又与福建省总工会联合开办“福建省职工体育协会干部训练班”,有80名来自全省各地负责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专、兼职干部参加学习。7月,与团省委联合举办“福建省学校体协干部训练班”。学习1个月,省内各中等以上学校的团干部、学生会体育干部与军体干部共80人参加学习。12月,举办“福建省农业生产合作社体育干部训练班”,为期15天,规模较大,组织较巩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体育积极分子50人参加学习。1957年3月,省体委与团省委联合举办“福建省体委、团委体育骨干轮训班”,为期25天,全省各地体委、团委体育骨干60人参加学习。1958年11月,省体委举办了为期35天的“福建省体委干部训练班”。参加学习的有全省各地、市、县体委机关干部共40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性体育运动受到严重破坏。省体委系统被军事接管后,于1970年12月在福州市举办为期20天的“群众体育运动骨干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参加学习的251人均系各地体委机关的军代表、体育骨干与福建省体育工作大队的成员。
  1983年4月至1984年8月省体委为了提高本省业余体育教练员的专业水平,逐步改善教练队伍的智能结构并结合1984年全国体育运动教练员技术职称评定的考核,特举办“福建省体育干部短期基础理论轮训班”,分5期轮训,每期3个月,学习340个学时。轮训班设置课程有: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和运动医学等三门主要学科及体育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等学科。全省各地业余体校的各项目的教练员400余人参加轮训。
  二、教练员(指导员)、裁判员培训班
  自1956年至1965年的10年里省体委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在福州、厦门、漳州、龙岩、连江、莆田等地举办田径、体操、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举重、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武术、气功等13个项目的教练员(指导员)训练班共35期,培训了1553人,时间多则40天,少则10天。同时,还举办了5期各项目的裁判员训练班,培训了225人。
  “文化大革命”后,自1981年至1987年,省体委采取各种方式,或脱产集训,或赛前集训,或结合竞赛进行教学。训练时间长则月余,短则几天。培训的体育干部和各项活动骨干共9318人,其中教练员1694人,裁判员6772人,体育教师492人,基层体委干部360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福建省志·体育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福建省志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 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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