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职工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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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42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职工体育
分类号: G812.757
页数: 8
页码: 21-2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职工体育活动的历史。起初,职工体育活动始于清朝末民国初,当时的基督教青年会成立了体育部门,并开展了各种球类和游泳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福建省逐渐涌现出一系列体育组织和活动,如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开始重视职工的身体健康,各级总工会负责职工体育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活动。从1950年开始,职工体育活动迅速发展,包括广播操、工间操、篮球、游泳等。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经过总结和调整,职工体育工作逐渐回到正常轨道。在后续的年份,职工体育活动得到进一步发展,涉及篮球、排球、棋类、军体活动等多个方面。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体育活动遭到严重挫折。直到1972年后,职工体育活动才得以恢复,通过各级体育委员会和工会的努力,职工体育活动逐渐恢复并有所提升。
关键词: 福建省 职工 体育

内容

第一节 活动
  福建省职工体育活动始于清朝末民国初。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福州市基督教青年会创办体育部,建立健身房和游泳池,开展球类和游泳活动。民国元年(1912),厦门市基督教青年会体育部成立,举办篮球、体操、游戏训练班,培养活动骨干。民国13年(1924)后,“厦门精武体育会”、“厦门体育会”、“竞强体育会”相继成立。民国19年(1930)至民国27年(1938)间,在上述各体育组织的发动下,福、厦两市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自行车、游泳、国术、棋类等项活动有一定开展,部分职工参加。民国24年(1935)7月,厦门市举办首届“万国长途(环鼓浪屿)游泳比赛”,在厦的英国、日本侨民亦参加环游活动。翌年,中国象棋“棋王”、广东谢侠逊应邀至厦门表演和比赛,对职工棋类活动有所促进。民国28年(1939)2月15日至19日,福州市举行“公洽杯”男女公开篮球比赛。1945年抗战胜利后,“厦门国民体育会”成立,举办篮球、足球、排球、网球等项竞赛。此时,福建旅菲律宾华侨先后组织“群声”和“黑白”篮球队来闽访问,对吸引职工参加篮球活动和提高篮球技战术水平均有一定影响。民国36年(1947),白马牌香烟厂老板在厦门成立“白马体育会”并自任会长,组织起一支实力较强的“白马足球队”。同年,该会邀请上海足球劲旅“厦声”队访厦,白马队以4比1优势取胜。次年,白马队代表福建赴沪参加第7届全国运动会足球比赛。
  民国9年(1920)起,由于相继举行4至7届全国运动会选拔赛、福建省第1至5届运动会和各行政区运动会,有部份职工参加赛前训练与赛场角逐。但从全省情况看,多数职工为温饱所困,对体育活动无暇问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由各级总工会主管职工体育工作,并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活动,使全省职工体育工作得到迅速发展。1950年11月13日,省体育场在福州主办首届公务员星期篮球赛,省文教厅、商业厅等12单位组队参加。1951年“五四”青年节,南平县举办“周末篮球赛”。同年12月,省文教厅等8单位为发动更多的群众参加体育活动,联合发出了《推广体操运动,发展体育事业的通知》,并针对当时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开展体育活动会影响工作、影响生产”,“劳动可以代替体育”及“体育是闲人干闲事”等片面看法,结合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实际,展开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识水平,使“锻炼身体,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口号,化为参加体育活动的实践。
  1952年,全省各地热烈响应毛泽东发出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首先把群众性的广播操活动推向高潮,厦门市第2届运动会上组织4000人做广播操,省首届运动会上组织2000人做广播操,省级机关首届运动会上也有大规模的广播操表演。许多市县,如闽南的泉州,闽西的永安、永定、连城等地先后成立“广播体操推广委员会”,大力推行广播体操。同时,为迎接12月中旬在福州举行的福建省第1届运动会,各专、市及63个县均举行不同规模的运动会,层层选拔集训,参赛人数达121927人,其中不少是职工和机关干部。各地机关厂矿还通过义务劳动、.献料献物修建和新建简易体育场地80座。
  在省首届运动会的推动下,广大干部职工体育锻炼的热情高涨,自觉加入所在单位广播体操的行列,全省各级机关和部分厂矿普遍推行广播操。1953年12月省级机关干部做操人数达5000多人,占干部总人数90%。星期日、节假日篮球赛在省直各机关单位逐步开展。
  1954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它体育运动的通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从此,机关、厂矿体育活动进一步多样化:既有广播操又有工间操;既有球类活动又有棋类游戏。6月3日,省体委等6单位联合发出《关于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预备级暂行条例的通知》,发动青壮年职工参加“劳卫制”锻炼。使职工体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采。
  1955年,福建省第1届职工体育运动大会在福州举行。在它的推动下,全省职工体育活动甚为热烈。省级机关百分之百坚持做工间操。厦门中国人民银行百分之百的职工加入做操行列。南平县9个厂矿有90%的职工坚持做操,并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拔河、举重等活动。该县建立工人篮球、排球队88支。县球类代表队主力50%以上是职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还组织职工参加长途行军等军体活动。1956年,银行、邮电、公路、店员、供销、建筑、海员、林业、教育9个行业系统体协和公安体协相继成立。基层体协从1955年的3个发展到1342个。此时,全省职工篮球联赛普遍兴起。2月26日,省体育场、省级机关文娱委员会在省体育场举办“男女篮球联赛”,省属单位200支男女队参加。以县(区)为单位参加的篮球、排球等级赛和毗邻县份的篮球协作赛(一般4个县为一协作区)亦拉开帷幕。射击、摩托、航海等军体活动逐步进入职工体育领域;还有242个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劳卫制'
  1957年,省各产业系统体协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产业体协全国理事会的任务、工作方法等问题的意见》(草案),使竞赛办法、经费开支、奖励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在8月18日至27日分散各地举行的全省“万人渡江”活动中有68000人领到了渡江纪念章,其中职工占很大比例。
  1958年5月至10月,福建各级工会先后贯彻国家体委在天津召开的职工体育工作经验传播会和在唐山开深煤矿林西矿召开的全国职工体育工作评比会的精神,促进了全省职工体育工作的迅速发展,机关广播操、工间操,厂矿生产操,商店开门操,“劳卫制”等项活动出现高潮。篮、排球活动蓬勃发展,在11月举行的省第3届运动会上,篮、排球比赛是以部队和78个县(市)代表队为单位直接参加的。由于大跃进“左”的影响,提出一些过高过急的指标,在职工体育中曾一度出现了浮夸风和形式主义的偏向。后经各级体委、工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因人制宜、因陋就简”的原则,职工体育工作很快回到正常的轨道。同年8月13日,福州自来水厂被评为全国职工体育红旗单位,选派代表出席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表彰大会。1959年,全省基层职工体协发展到10732个,拥有会员1114260人。广播操、工间操、生产操、“劳卫制”、球类、棋类、军体活动普遍开展。11月28日,华东区邮电职工篮球、乒乓球联赛在福州举行,对职工球类活动有一定促进。在职工体育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有52个工厂、企业、事业单位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先进集体。1960年,福州自来水厂和厦门市人民银行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集体,出席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教群英会。1960年元旦,省在福州举行“冬泳检阅大会”。来自全省的300多位冬泳队员参加检阅,其中262人(女7人)横渡400米宽的闽江。此后,由于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职工体育的开展受到影响。
  1963年1月,省体委举行会议,总结在体育战线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经验,部署各项工作。3月,上海工人男女篮球队访问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等市。7月至11月,省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棋类6个单项运动协会分别在福州、厦门、龙岩、漳州、南平、三明等地(市)成立,并举行会议,全省职工体育活动又逐步活跃起来。
  1964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在机关、企业、厂矿、学校中大力开展广播体操的通知》,各地认真贯彻。龙岩、南平两专区,厦门、泉州、漳州、南平市和莆田、龙岩、邵武、浦城、罗源、龙溪、崇安、古田等县成立“广播操推行委员会”,由专、市、县人委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主任,还有23个市、县为基层举办了领操员训练班。14个市、县结合庆祝“五一”、“七一”举行干部职工广播操会操和评比。一个“大家都来做广播体操”的活动再次在全省迅速形成高潮。6月11日至21日,华东区职工篮球邀请赛在厦门举行,济南、青岛、合肥、上海、南京、温州、南昌、萍乡、福州、厦门15支男女篮球队参赛。7月31日,省体委、省军区、省总工会、团省委、教育厅联合发出开展游泳、登山、射击、通讯4项军体活动的通知,广大职工民兵踊跃参加活动。厦门举行“万人登山活动季”;泉州组织“民兵万人登山运动月邵武开展“万人登山活动周”;福州结合庆祝解放15周年于“8.17”举办“万人渡江日”,并组织7个连的民兵武装泅渡闽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省职工体育工作遭到严重挫折。1972年各级体委恢复工作,职工体育活动随之恢复。1973年12月20日,省体委等6单位联合发出《关于积极开展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的通知》,全省职工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各级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有了起色。1974年12月21日,省体委、省总工会联合在三明市召开职工体育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188人,有16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三明钢铁厂炼钢厂坚持业余时间组织职工开展“四球”(篮、排、乒乓、羽毛球)、“两操”(广播操、钢铁工人操),有效增强职工体质,高温季节出勤率达96%以上。1975年2月11日,福州、泉州两市举行春节万人环城赛跑。10月,参加第3届全运会的福建代表团返闽后,374名运动员、教练员分5路下基层表演辅导,对职工体育有所促进。12月,省体委和省总工会等9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冬季锻炼》、“红五月”为“群众体育活动月”和评选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通知,各地进行贯彻。1976年7月16日,为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十周年,全省各地均举行群众性游泳活动,广大职工踊跃参加。福州市当日有5000余人横渡闽江,其中职工占很大比例。12月1日,省体委等10单位联合发出《大力开展以长跑和“三操一拳”为主的群众性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全省职工掀起做广播操、工间操、生产操、长跑和打太极拳的冬季锻炼热潮。南平造纸厂3900名职工有2800多名坚持上述锻炼。1977年8月31日至9月8日,省体委、省卫生局联合在邵武铁路医院召开体育与卫生保健相结合、体育与卫生医疗相结合的经验交流会,职工体育有关经验亦参与交流。
  1978年6月7日,省厂矿基层职工篮球赛在永安县举行。这是“文化大革命”后第1次举办的全省职工篮球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职工体育又有所发展。全省10个产业体协和1500多个基层体协都开展活动。厂矿企事业单位修建各种体育场地4500多处,成立业余运动队800多支,赛事频繁。省职工“武夷杯”篮球赛形成制度,跨省区的“福日杯”、“健力杯”、“三化杯”等单项竞赛相继举行。厦门鱼肝油厂、泉州味精厂、福州梅峰制药厂、漳州制药厂等与省优秀运动队挂钩,分别组建了足球、羽毛球、排球等高水平运动队。三明化工厂从总厂到分厂层层建立体育协会,配备专兼职干部,兴建灯光球场、游泳池、旱冰场等体育设施,建立6项20支业余运动队,全厂80%以上职工经常参加各种体育锻炼,被评为三明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全国职工体育先进集体。
  1981年2月21日,全省职工气功辅导员第1、2期训练班先后在福州、厦门举办。7月3日,全省职工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经验交流会在邵武县召开。1982年,省体委举办“福建省职工长跑通讯赛”。5月31日,全省职工乒乓球邀请赛在龙岩举行。7月4日,省在福州举办马拉松选拔赛,永安发电厂工人叶瀚获得冠军,并被选于9月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国际马拉松邀请赛。1983年7月1日,省基层职工篮球比赛在龙岩市举行。9月19日,省在泉州市举办基层职、工“武夷杯”篮球邀请赛。1984年2月15日,建阳地区开展“评选职工体育最佳领导”活动。6月15日,南方6省职工足球协作赛在厦门举行。9月6日至10月2日,省第2届工人运动会9个竞赛项目,分别在福州、泉州、龙岩、南平、建阳等地举行。9月26日至10月2日,省在福州市召开职工体育经验交流会,18个集体、99名个人受到大会表彰。12月10日,省有10户体育工作者荣获全国模范体育家庭“体育之家”称号。
  1985年1月下旬以后,中外合资企业福日公司举办的“福日杯”女子排球邀请赛、华闽公司等单位举办的“榕城杯”超级女子排球邀请赛、厦门鱼肝油厂举办的“星沙杯”足球赛、厦门感光材料厂举办的“感光杯”足球赛等相继举行,为体育社会化拓宽道路。5月20日、7月10日,省桥牌协会、省电力体协先后在福州成立。12月,厦门市工人篮球队先后同访厦的菲律宾南星队、香港福建体育会队举行友谊比赛。
  1986年“三八”节,龙岩市体委、市妇联联合举办首届“职工家庭运动会”,每户四代人(曾祖母、祖母、母亲、重孙)为一队参加接力比赛,别开生面,饶有兴趣,展示着体育活动已逐渐深入职工家庭生活。8月至11月,福州市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了“信托杯”、“储蓄杯”篮球邀请赛,承办了“华东肉联、冷冻第2届友谊杯篮球赛”,职工篮球活动甚为热烈。11月20日,省职工体育协会在福州成立。此后,地(市)职工体协亦相继成立,全省职工体育工作的领导更加落实。
  1987年5月12日,省轻纺职工体协在福州成立。6月,日本三菱棒球队访闽,同福州第二化工厂队举行友谊比赛,经过7局对垒,二化队获胜。9月,省有关部门先后在福州市举办“鸿雁带”职工篮球赛、“旅游杯”桥牌邀请赛、“保险杯”武术散打比赛。12月,省举办评选“关心支持体育的厂长”的活动,全省有10家企业厂长光荣入选,被喻为“十佳”。厦门工程机械厂投资20多万元,举办“厦工杯”国际足球邀请赛,邀请国内甲级队和苏联队到厦门比赛。比赛期间结合举办订货会,订货数与1986年相比增加5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明化工厂、漳州制药厂在此方面亦重视两个效益,均被评为全国关心支持体育的企业。据年终统计:全省职工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40%左右。
  第二节 竞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没有单独举办过职工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举办了2届全省职工运动会,1次组织代表团参加全国工人运动会。
  一、全省职工运动会
  (一)省第1届职工体育运动大会
  1955年7月10日至12日,省总工会和省体委在福州联合举办福建省第1届职工运动会。大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吴良杰,副主任庄炎林、练惕生。比赛项目:田径、自行车、举重、篮球、排球5项。参加田径、自行车、举重比赛的计有: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个市及建阳、南平、福安、闽侯、晋江、龙溪、永安、龙岩8个专区和古田发电工程处共13个单位,281名运动员(其中女83人)。篮球、排球以产业系统为单位参赛。参加男子篮球比赛的有工厂、公路运输、邮电、店员、古田发电工程处5个队60人。参加女子篮球比赛的,有公路运输、店员、邮电3个队36人。参加男子排球比赛的,有店员、公路运输、邮电、工厂4个队48人。总计运动员425人(其中女119人)。驻军某部在开幕式上进行了体操表演。
  竞赛结果见表2—1,2—2。
  (二)省第2届工人运动会
  1984年9月28日至10月2日,省总工会和省体委在福州联合举办福建省第2届工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主任蔡宁林、副主任程治材、秦光、何方生、林少顷、郑永钦。比赛项目9项。大会开幕前,9月5日至9日及9月18日至27日,在泉州先后举行武术和足球比赛;9月6日至14日,在龙岩举行乒乓球比赛;9月16日至25日,在南平举行排球比赛;9月17日至19日,在建阳举行公路自行车比赛;9月18日至27日,在永安举行篮球预赛。最后于9月28日在福州市人民体育场举行开幕式,并进行田径、游泳、举重比赛和篮球决赛。运动会前后历时1个月,运动员1419人。
  竞赛结果见表2—3。
  二、参加全国工人运动会
  (一)第1届全国工人运动会
  1955年9月在北京举行。大会规程规定由全国各产业系统体育协会组织代表队参加,所以福建没有单独组队参赛。
  (二)第2届全国工人运动会
  1985年9月7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火车头、银鹰、水利电力体协等32个单位17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公路自行车、举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8个项目的比赛及武术表演赛。福建省代表团由蔡宁林为团长,程治材、王少昆、何方生为副团长,率领151名运动员参加全部项目的比赛。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自行车5项代表队预赛中被淘汰;在男子游泳中省队获得团体总分第5名;个人获2枚银牌、2枚铜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福建省志·体育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福建省志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 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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