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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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403
颗粒名称: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其他题名: 闽价〔2002〕费118号
分类号: D225.7
页数: 1
页码: 2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键词: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 通知

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物委)、司法局: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费[1992]286号)和《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意见请径向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反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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