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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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97
颗粒名称: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其他题名: 闽委发[2001]12号
分类号: D225.7
页数: 1
页码: 2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政府 通知

内容

各设区的市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批转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法制保障。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对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一部署,真正把规划落实到实处。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省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把学法与用法、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制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全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全省各级党组、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促进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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