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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95
颗粒名称: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其他题名:
闽委发[1996]14号
分类号:
D225.7
页数:
1
页码:
2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政府
通知
内容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省军区:
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要突出抓好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级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带头用法,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系统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都要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远景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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