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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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91
颗粒名称: 四、法学教育
分类号: D926.1
页数: 4
页码: 218-2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所辖的院校包括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福建司法学校和福建省司法厅电大函授站。这些院校提供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注重实用教学和廉洁自律,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法律网络本科教育。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注重实训,与监狱等机构合作提供实地训练。福建司法学校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提供法学和行政与管理等专业的教育。福建省司法厅电大函授站为在职人员提供法学函授教育。
关键词: 福建省 司法机构 法学教育

内容

本志仅记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所辖院校的法学教育。
  (一)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99年7月,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获得高职教育资格,同年开始举办高职专科教育,设有法律专业。学院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结合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国家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用性。
  2001年初,学院新增设了律师事务、经济法事务、涉外经济与法律事务、民商法律事务等四个专业。
  2002年5月,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厦门大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开始举办“法律网络本科教育”,学习形式为脱产(学制两年)和业余(学制三年)两种形式。
  根据网络远程教育的实际特点,从2003年起,学院的“法律网络本科教育”形式改为以业余班为主,不再举办脱产班。业余班教学组织形式主要为两种:周末教学班(每月集中三个周末时间授课)和集中教学班(每学期各集中12天时间学习)。
  为保证“法律网络本科教育”的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2004年,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在教学中改变传统教学方式,主要以课件和网上资源为主,提高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的实际效果,同时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在熟悉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及学科前沿的同时,注重学生法学思维的训练和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提升专业素质,既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又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2005年,学院配有模拟法庭和刑侦法医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图书馆藏书12万册,各类法学期刊、社科期刊及其他刊物2万余册。增设行政管理专业。与此同时,继续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设法律专业,学制二年,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的社会从业人员。学院与福建省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协议,联合举办法学专业“专升本”教育。
  作为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部门,1995—2005年,学院加强横向联系,拓展办班渠道,承担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任务。在全省15个市、县举办了法律专业证书班,并举办了政法委干部培训班、全省公证员培训班、省主诉检察官培训班等13个专项培训班,并面向社会办短期培训班。
  (二)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鼓山后屿,前身是福建省监狱警官学校。1995年,福建省监狱警官学校更名为福建省警官学校,通过了中专学校合格评估。1997年,福建省警官学校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福建省警官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4年2月,经省政府和司法部批准,福建省警官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开办刑事执行、刑事侦查、司法社会工作、安全防范技术等专业,具有警官高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和罪犯矫正技术研究三大职能。根据现代警官职业能力要求,学院采取院内院外、系统内系统外相互配套的能满足各专业和各层次学生、学员要求的实训措施。在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的支持下,指定福州监狱、福建省女子监狱作为实训基地。在各类实验教学、模拟教学的基础上,每年安排应届毕业生到全省监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实训实习,以锻炼提高综合职业能力。
  2005年,学院占地165亩,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拥有副教授、高级讲师20名,讲师37名。拥有综合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干训楼、教工活动中心、学生活动中心、食堂、澡堂、室内射击馆、室内篮球馆、跆拳道馆、障碍训练场、田径场、狱侦实验室、电教编辑和演播系统、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模拟法庭、模拟预审室、心理咨询室等,图书藏量20.4万册。专业设置方面,开设有劳教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司法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罪犯教育、安全防范技术、禁戒毒、法律事务、民事调查等专业。体能训练、警棍术、擒敌术、拳击、散打、跆拳道、警戒具使用、查缉和现代侦察技术等仍为学员必修课程。
  学院是省人事厅公务员培训基地和监狱民警教育培训基地,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重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形成了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体系。1995—2005年,共举办监狱、劳教和公检法民警各类培训班137期,参训人员8015人。
  (三)福建司法学校
  1995—2003年,学校在原先开设法律、行政与管理等专业基础上,增设经济法、律师与公证实务、司法文秘等专业。
  占地面积14657平方米,建筑面积20568平方米,拥有多媒体可视语音室、电脑室、模拟法庭、图书阅览室、室内健身馆、教工活动中心等,图书资料达5.4万册。
  1999年12月30日,经福建省教育委员会评估,确认为合格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10月16日,经省政府批准成建制划归福建师大法学院。
  (四)福建省司法厅电大函授站
  招收在职省电大法律专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科及本科、省委党校函授站法律专科及本科学员。授课老师主要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等各相关院校。除了在福州设点办班外,还在各设区市司法局或监狱设点办班。如设立“华东政法大学函授部福建函授站漳州分站”,教育层次从培养专科生发展到培养本科生。函授站的教学方式以自学为主,以面授、作业为辅。凡学院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由华东政法大学分别发给函授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专科起点的本科生通过各科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优良者,由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1995—2005年,该站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000多名法学专业本、专科人才,有相当部分毕业生成为政法系统的骨干力量。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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