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腐倡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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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90
颗粒名称: 三、反腐倡廉
分类号: D926.1
页数: 4
页码: 215-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至2005年,福建省监狱系统推行廉洁自律和纪检监察工作。期间,进行自查自纠、督查和审计等活动,以解决违法违纪问题。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百起,给予党政纪处分多人,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加强财务检查和内部经济审计,纠正浪费和违规问题。图书分类:廉洁自律、纪检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关键词:廉洁自律、违法违纪、党政纪处分、审计、纪检监察。
关键词: 福建省 司法机构 腐倡廉

内容

1995年6月前后,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各地市司法局、各监狱劳教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中纪委“新老五条规定”等有关规定,逐项进行自查自纠。1995年,全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36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2件132人,移送司法机关26件31人,党政纪处分87人。
  同年,省监狱局纪委、监察室强化对全省监狱系统民警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监管改造中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罚力度。年内,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1起119人(含历年案件4起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查处27起35人(批捕6起10人,取保候审4起4人,监视居住3起4人,收审1起1人),使少数民警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得到处理和遏制。
  1996年,对省强制戒毒劳教所“8·9”重大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查处了温××受贿案。监狱系统加强纪检监察、执法检查和审计工作,实行多层次多方位执法执纪监督。年内,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12起12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侦查处理7起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05起119人,对违法违纪人员按规定撤销警衔16人、延期晋升警衔31人。
  1997年,监狱系统通过强化督查和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形式,促进民警队伍履行职业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遵守《监狱法》规定的“九不得”(即:不得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不得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人格;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不得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不得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物品;不得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不得有其他违法行为)。年内,监狱系统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69起8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侦查处理15起1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起73人,办理辞职退职8人,开除公职6人,安排当工人3人。
  据统计,年内,全司法行政系统共压缩精简会议65场,取消庆典12场,清理电话99部,移动电话100部,招待费比1996年下降27.19万元。全年全司法行政系统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78件10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6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
  1998年,监狱系统在教育整顿活动中,以纠正违反《监狱法》“九不得”和《廉政准则》为重点,4700多名民警逐一进行自查自纠,梳理出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42条,涉及154人。经过调查核实,立案查处99起13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侦查处理10起11人。清查清退少数监狱向罪犯及其家属乱收费180多万元。
  1998年,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并纠正莆田监狱、司法行政系统院校等单位乱收费问题。此后,监狱、劳教单位乱收费的现象基本杜绝。组织开展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完成了司法行政系统143家企业的摸底和司法行政机关财政保障情况调查。据统计,全系统撤销企业69家,移交6家,解除挂靠企业3家,对保留的65家进行规范管理。厅审计室全年审计单位(项目)20个,审计总金额11988.21万元,查出有问题金额35.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3条。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29件17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件11人。
  1999年,省监狱局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775份,完成内部经济审计86项,促进严格执法和廉政建设。年内,立案查处民警违法案件4起6人,查处民警违纪案件54起89人。民警队伍中有54人次拒收礼金84950元、礼品折价5700元,15人次上交礼金32600元、礼品折价2012元。
  1999年,各单位围绕执法、法律服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自查。11月,省司法厅组成4个检查组,对15个单位的执法、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省直22家律师事务所199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验。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5件9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8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8人。
  2000年,按照省委、省纪委要求,在党政干部中开展“两清理、一报告”工作,厅纪委将厅机关、厅直单位11名厅级领导干部“两清理、一报告”情况进行了张贴公布,未发现问题。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治理送收“红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厅机关在机构改革中离任的4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全司法行政系统261位处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登记,建立122名厅管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全年全系统共收到举报信363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1件6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起12人。
  同年,省监狱局和各监狱领导分别对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私利等作出郑重承诺。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694份。年内,完成对榕城、宁化、闽西、建阳、仓山、武夷山监狱主要领导进行了离任和任职3年以上经济责任审计。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8起62人,10起13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年内,有16名民警20次共上交礼金20140元,25名民警45次共拒收礼品折价90300元。
  2001年,省监狱局加强民警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法制纪律、反腐倡廉、案例警示等专题教育,查摆执法执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过去存在的打骂体罚罪犯,管理简单粗暴;执法不公,接受吃请,收受礼品;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致使违禁品流入监内以及罪犯超工时、超体力劳动等问题,予以解决和遏制。监狱系统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75起98人,有5名民警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办。年内,有48名民警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折价115074元,还纠正了一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是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个人从业登记清理工作。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登记清理工作。对莆田监狱存在的少数罪犯吸贩毒问题进行查处。对举报反映省强制戒毒劳教所主要领导林枝富的问题进行调查,查清情况后,通过召开全所职工大会进行通报。全年全系统共收到信访举报件414件,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5件112人。
  2002年,厅党委针对厅机关两起违纪违规案件,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抓教育、摆问题、查原因、促整改”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年全司法行政系统共查处违纪案件34起6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对厅电大函授站、教育处有关人员违规所得款项进行了追缴。
  2002年,重点对2000年1月以来办理罪犯减刑30019件、假释843件、保外就医911件,逐人逐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有针对性地组织整改。年内,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3起58人。有12人次上交礼金人民币29291元、礼品12件,15人16次拒收礼金人民币53500元、美金500元;完成审计项目112个,纠正违规违纪金额1816万元。
  2003年,全省各监狱继续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七项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内,共完成审计项目114个,提出整改措施和审计建议260条,增收节支175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5万元,纠正违规违纪金额1486万元;调增利润1504万元、调减利润85.5万元;核实不良资产807.35万元。
  是年,省司法厅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发生的10个较为典型的案例进行了解剖,编写了警示教育材料,开展警示教育。对4个监狱、5个劳教所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进行了执法执纪和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6件6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8人,5名民警被判刑,3名民警涉嫌违法被刑事立案。
  2004年,厅纪委、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省女子劳教所和省强制戒毒劳教所等5个劳教所进行财务检查。监狱劳教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完成对福州、永安、政和、仓山、建阳、武夷山监狱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核实不良资产及潜亏173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5条。
  2005年,厅党委对厅电大函授站、省律师协会、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公证员协会和天游山庄等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对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基建装修问题进行调查。对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发生劳教人员感染艾滋病毒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的失职责任进行了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全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9起5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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