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狱、劳教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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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85
颗粒名称: 二、监狱、劳教机构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204-2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和厅劳教管理局是福建省司法厅的下属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福建省境内的监狱和劳动教养场所。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下辖多个监所和直属单位,负责罪犯的收押、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装备等工作。厅劳教管理局负责劳动教养场所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这些机构在2000年进行了机构调整,并设立了不同的职能科室,以提高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效能。
关键词: 福建省 监狱 劳教机构

内容

(一)省监狱管理局
  属福建省司法厅领导。辖福州、榕城、仓山、福清、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闽西、永安、清流、宁化、建阳、武夷山、政和、女子监狱及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收押中心、宁德监狱筹建处等20个监所和建新医院、警官职业学院等2个直属单位。
  1995年,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狱政处、教育处、生活卫生装备处、财务处、计划处、工业处(科技处)、农业处、政策研究室、劳工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审计室)等13个处室。
  2000年机构改革,设置政治处(2001年10月更名为政治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狱政管理处、教育改造处、生活卫生装备处、财务处、规划投资处、科技生产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劳动工资处、机关党委、审计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等12个处室。
  (二)厅劳教管理局
  属省司法厅领导,是省司法厅主管全省劳动教养工作的职能部门。
  20世纪90年代初,厅劳教工作管理局内设机构为秘书科、政工科、管理科、教育科、审批科、生产科、财务科7个科室。
  1996年,厅劳教管理局增设法制科、监察室。原先的审批科业务归管理科负责。秘书科、政工科、财务科也先后改为办公室、政治处和计财科。
  2000年7月,为司法厅管理的正处级执法机构。局长、政委可高配副厅级干部担任。2005年,省司法厅劳教管理局内设机构为法制科、管理科、教育科、计财科、生产科、办公室、监察室和政治处,共8个职能科(处、室)。
  厅劳教管理局下辖:福州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泉州劳动教养管理所、漳州劳动教养管理所、厦门劳动教养管理所、三明劳动教养管理所、南平劳动教养管理所和少年教养管理所等9个劳教场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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