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4364 |
颗粒名称: | 二、公证书格式改革 |
分类号: | D926.6 |
页数: | 1 |
页码: | 15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2000年,福建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和公证书格式改革,试行了三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并在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宁德地区、三明市、莆田市等9家公证处进行试点。2001年,各公证处全面推行使用三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范围包括证据保全类、现场监督类和合同(协议)类公证书。2003年,对福建省的要素式公证书进行优秀证例评选,其中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和福州市公证处的公证书获得优秀奖。从2000年到2005年,福建省共办理了35432件要素式公证书。 |
关键词: | 公证 书格式 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