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依法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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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2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依法治理
分类号: D927.57
页数: 6
页码: 17-22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情况。文章详细描述了省委召开的多次会议、制定的决定和方案,以及各地在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和成果。
关键词: 依法治理 法制建设 福建省

内容

1998年2月7日,省委召开第一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对依法治省工作开展调研及筹备工作进行部署。4月21日,省委召开第二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通报了第一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后的工作情况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6月1日,省委召开第三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讨论修改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征求意见稿)》。6月28日,省委六届八次全会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8月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8月3日,省委成立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陈明义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随即,市、县两级参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规格,调整或建立了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开始运作。9地(市)、83个县(市、区)均做到了党委有决定、人大有决议、政府有方案,部分政府执法部门有具体实施意见。同月,省政府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依法行政的规划》。9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规划》,规划中对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执法主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的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等做了规范性的规定。随后,省财政厅等18个省直部门出台了依法行政的具体实施意见,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铺开。
  在贯彻落实中,龙岩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1992年出台的约18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50件,对继续有效的130多件汇编成册。泉州市鲤城区审理了120件规范性文件,维持使用76件,废止44件。在规范执法主体上,全省48个行政执法系统的8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合格者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参考人员中有7000多人因不合格而不能继续执法。各地还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并实行政务公开的执法监督,推行审务、检务公开。为改变执法难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了“执法年”活动,龙岩市两级法院以开展“审判质量年”为契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行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提髙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各级检察机关也实行检务公开、规范办案程序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福州市检察机关对初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查处大要案等具体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龙岩市检察机关层层落实签订责任状,推行“下管一级明确责任、上连一级追究责任制”。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福建省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
  1999年,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决定的要求,各地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依法治县为重点,强化监督机制,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对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福州市台江区对第十三届政府组成人员中由区长提请任命的人员,集中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暂缓任命。龙岩市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干部学法考试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平市延平区、福州市连江县、宁德地区福鼎市等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也作了相关规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规定》,并付诸实施。这些规定,使干部学法由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促进了干部学法用法。泉州市制定《依法治县(市、区)工作要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司法机关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与规范。是年3月,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对《福建省1999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9月,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省级依法治县(市、区)试点单位工作会议。会上,连江县、丰泽区、建阳市三个试点单位在会上汇报了依法治县(市、区)试点方案、领导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开展依法治县(市、区)工作情况。年内,三明市各级政府建立了重要决策法律分析与论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决策公开制度,同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三项制度”改革,落实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山开发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重点抓了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基建投资项目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工业技改项目审批、企业前置审批、行政审批环节等五项改革。龙岩市通过宣传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选举工作规范有序。漳平市永福镇花农陈杰汉运用法律,纠正广东林业部门违法重复检疫和罚款,保护自身权益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
  2000年2月,省委书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陈明义主持召开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福建省200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3月,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厦门市开元区公园街道、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确定为省级街道社区依法治理试点单位,并召开了街道社区依法治理试点单位工作会议。5月,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全省“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及《“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各地和省直各部门随即开展了自查工作,并针对检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补缺补漏与整改。6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全省街道社区依法治理试点现场会。在会上,11个单位作交流经验,12个单位作书面交流。会后,9个设区市共确定了29个试点单位,各县(市、区)共确定了13个试点单位,各街(镇)也确定了试点单位。三明市依法治市办下发了《关于成员单位挂点包干市级以上试点的实施意见》。龙岩市制定实施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与依法治理试点挂钩制度。省级试点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的各个居委会均制定了市民文明公约、“九不”行为规范、法制篇、道德篇、道德评议宣告书和社区管理工作“十规范”、“十制度”等一系列居民自治规章制度。南平市出台《南平市关于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的意见(试行)》及《依法治村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全市有1463个村开展了依法治村行动,依法治村面达90%以上,实行村务公开的行政村达100%,10县(市、区)共培植依法村(居)示范典型102个,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还在建阳市、邵武市分别召开全市依法治村工作现场会,推广建阳市黄坑镇长见村、邵武市水北镇龙头村依法治村工作经验。7月,三明市三元区西际村被定为全国首批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单位。10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三明列东街道办开展社区依法治理的文章。同月,依法治省办公室确定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屿村等10个村、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胜利居委会等7个居委会、泉州市第七中学等3所学校、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和宁德地区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为基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12月,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从2001年起列为省级街道社区依法治理试点单位。至年底,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在民主决策上,有96%的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1.6%的村委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在民主管理制度上,有14025个村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10939个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务规范化管理章程》;在民主监督制度上,有13168个村设立了村务公开栏,12809个村设立了村民评议制度。全省84个县全部开展了依法治市、县工作,乡镇依法治理面达到95%,村(居)依法治理面达到92%,街道社区依法治理面达到83%,82%的国有企业,64%的集体企业,52%的三资、私营企业开展了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活动。
  2001年,依法治省工作以立法、普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法律服务、法律监督为保障。各设区市根据实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宁德市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注的涉法、治安和基层政权问题为重点,把维护基层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针对一些地方天主教地下活动频繁问题,依法整治、规范宗教活动。福安市某村153户居民中有152户信奉天主教,该市将其作为“百千万”活动的试点与治安整治点,由村委会与教堂签订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的责任书。该市针对个别边远山区非法种植罂粟,突出禁种铲毒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在“百千万活动”中,该市分别确定39、40和28个乡镇作为“百千万”活动的重点,使每个乡镇村居都轮流开展活动,保证各地集中精力逐批逐个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涉法和基层建设问题,其经验和做法,《法制日报》、《福建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明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行政许可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罚款分离”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宁德市政府把依法行政放在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统筹规划,在政府法制建设中,形成相关制度和必经程序,重大决策涉法内容必须经法制办充分论证并提供参考意见,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法制办主任必须列席参加,并要求对涉及法律问题发表相关意见,规范性文件按程序需经法制办审查把关。
  2002年,省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厅、法宣办开展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主题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下发《福建省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各地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发挥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组织的作用,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引导居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厦门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配套出台《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居民自治、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内各区、街道及社区大张旗鼓地宣传社区自治组织选举工作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地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法律进社区”工作鼓楼、台江现场会,宁化街道、祥坂社区分别在会上介绍各自的经验与做法,市委政法委将普法宣传和综治宣传工作相结合,举行《自我防范108招》和《法眼案例精选》VCD光盘进社区首发式。泉州市完成1949年至2001年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两次以市政府令在《泉州晚报》上公布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673件,改革审批事项814项,改革面达61%,属市级政府制定的审批事项仅剩13项。该市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共清理文件61398份,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5241件。
  2003年,省民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地组织村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南平市各部门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机制,以下派村支书为依托载体,围绕“四民主一公开”内容,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龙岩市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有703个村被国家、省、市、县四级确定为民主法治示范村。上杭县临城镇土埔村按照法定程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事项组织村务听证。根据《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地规范、完善换届选举中一些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确保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权、选民登记中的选举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权、选举日的投票权和对不称职村委会成员的罢免权的实现。同时,抓好民主决策环节。凡是事关村里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大事务,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像宅基地使用、计生指标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均由村两委先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了决策失误,提髙了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专门设立村民议事厅供村民代表会议商议村务。为抓好民主管理环节,各级组织、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人员下到农村基层,帮助村民从内容上的合法性和形式上的民主性对自治章程进行审查、修改和完善。厦门市在各社区先后修订了《社区自治章程》、《社区管理协约》、《社区成员公约》等居民自治的规章制度和对村干部实行任期、离任审计的同时,规定各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应报区民政局和镇人民政府备案。各地农村都把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村财开支、土地补偿费收支、企业承包、宅基地分配、工程招投标、计生指标审批、统筹提留款使用、干部工资福利、村集体债权债务等作为公开的基本内容,定期定点张榜公布。莆田市秀屿区对128个村委会逐家逐户发放明白卡。
  为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推进公正司法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各地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活动,漳州市向社会公开办事主体、依据、权限、程序、要求和结果,围绕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目标和执法规范化等,建立评价体系,确定评价标准,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龙文区监察局、财政局、政府法制办共同编制以行政处罚单位、罚款项目、处罚依据、处罚对象、处罚标准、执行标准、使用票据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为内容的宣传材料向社会公布,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严禁乱罚款现象发生。漳浦县规范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在办公大楼悬挂投诉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收集了解情况。南平市为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乳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涉及群众利益和关系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决策,邀请专家学者举行听证会。宁德市对53件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予以废除。福州市结合“数字福州”建设,互联互通市、县两级政府信息网,并相继开通“公众信息网”、“闽都咨询网”等一批网站,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性,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04年4月11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04年福建省依法治省工作总结〉和〈2005年福建省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的通知》。8月10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依法治省五年总结表彰暨第二个五年依法治省动员部署会议,表彰了依法治省先进集体63个和先进个人101名。省委代理书记、省长卢展工在会上强调依法治省工作要做到“六重”,即重依法、重公正、重基层、重领导、重合力、重保障。会议还下发了《2004—2008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会后,各设区市都召开相应会议,对后五年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厦门市为规范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司法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厦门市城市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福州市依法治市办确定金山社区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单位。在农村,各地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载体,围绕普法教育,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推行村务公开、账务公开等要点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厦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获得国家和省里的肯定。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同安区五显镇鼎炉村等9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平市把库区移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法律进乡镇”、“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中,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和现实问题。漳州市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2005年3月18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了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总结,并对2005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作了部署。4月7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单位领导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9月2日,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授予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等200个村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是年,各级政府均建立了重要决策的法律分析与论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决策信息公开制度。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地税局、都建立了与地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联系制度,就各自领域涉及的法律、政策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定期邀请立法、司法部门的专家进行研讨论证。省工商局出台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八项配套制度,为全国工商系统和全省行政机关首例。省国土资源厅实行用地报件网上审查制度,注重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上的提高。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对2002年前的近4万多套的“问题房”历史遗留办证问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为绝大多数房户办了房产证。年内,全省14592个村,已确定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178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2.3%。省内所有的村委会均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比较好的达70%以上,90%以上的村委会实行了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90%的村委会设立了村务监督小组,92%村委会设立了民主理财小组,93.8%村委会设立了民主意见箱。在城市社区,各地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发挥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组织的作用,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并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引导居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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