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淡水渔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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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200
颗粒名称: 二、淡水渔业管理
分类号: D922.4
页数: 3
页码: 285-28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情况,包括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渔业许可证制度、禁渔区、禁渔期、奖惩办法等规定。同时,还介绍了福建省在管理办法方面的情况,包括发放许可证、放流增殖管理、查处违规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关键词: 福建省 渔业管理 淡水渔业管理

内容

(一)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979年福建省革命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和198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福建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规定了江河淡水鱼重点保护对象、最低可捕标准和亲鱼禁渔期,对炸鱼、毒鱼、滥用电力捕鱼等破坏淡水渔业资源,规定了惩处办法。
  1985年7月17日,福建省水产厅颁发的《江河捕捞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暂行规定》,规定捕捞淡水鱼、蟹和鳗鱼苗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1985年9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对鳗鱼苗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的通知》。省水产厅贯彻执行这个通知,于1985年10月26日做了具体规定:实行鳗鱼苗捕捞、收购、运输许可证;捕捞、收购鳗鱼苗者,须向渔政部门缴纳水产资源保护管理费,办理捕捞或收购证,方可进行捕捞或收购。
  1988年12月29日,福建省水产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闽水办字第048号文发出《关于加强鳗苗产销管理的联合通知》,除重申“三证”管理外,对打击鳗苗走私倒卖、严格控制养鳗面积作出具体规定。
  1989年9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160号文批转省水产厅《关于对全省养鳗场进行清理整顿意见的通知》。《通知》对以养鳗为名、从事走私和非法贩卖鳗苗、不具备养鳗生产条件和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的养鳗进行重点清理整顿。
  1992年11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79号文批转了省水产厅《关于鳗鲡苗种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同年12月10日、25日,福建省水产厅分别以闽水法028号文和032号文,就加强鳗苗管理和办理进口鳗苗作了具体配套规定。
  (二)管理办法
  1.发放许可证
  1985年,福建省开始发放江河水域捕捞许可证。1987~1988年,发放鱼、蟹捕捞许可证5000本,其中福安赛江水域放流中华绒毛蟹,给沿江14个乡镇发放捕捞许可证1450本。鳗鱼苗自1985年起实行捕捞、收购、运输“三证”管理。其程序是:由福建省水产厅核定本年度许可证发放总数,地(市)、县(区)渔政部门在总控制数内核发本辖区的许可证;省内养鳗场所需苗种,由省渔政管理处核发收购证,按收购证核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收购,并办理运输证;鳗鱼苗种不得运输出省,特殊情况须经省渔政管理处签发出省运输证。1993年,全省共发放鳗苗采捕证16125本,551个养鳗场办理了收购证,办证率为85%。
  2.放流增殖管理
  1981年,福建省水产厅首次从上海市崇明岛购买1100万只中华绒毛蟹苗,投放在福安赛江和闽江水域,并开始放流增殖管理。1988年,渔政部门配合生产部门,从征收的资源费中拨出50万元,以闽江、赛江、漳江水域为重点进行中华绒毛蟹放流增殖。同年三明市渔政部门筹资12万元,放流淡水鱼苗420万尾、中华绒毛蟹苗760万只;龙岩地区渔政部门放流淡水鱼种100万尾;福州市渔政站在闽江水域放流露斯塔野鲮鱼苗100万尾;省渔政处在闽江放流鳗鱼种19公斤。1989年,江河增殖规模逐步扩大,闽江、赛江、汀江、漳江沿岸的22个县,共放流中华绒毛蟹苗7145万只;1990年,达到8423万只。1991年后,由于毛蟹苗价格大幅上涨,渔政部门每年放流的毛蟹苗数量有所减少。通过增殖和管理,毛蟹资源不仅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资源量增加。
  3.查处违规行为
  江河、湖泊、水库流域面积大,范围广,渔政人员少,因此渔政管理实行专业队伍与乡村群众组织,即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对鳗苗管理,由渔政部门会同海关、工商、公安、边防和交通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办法: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渔法的,在渔业许可证管理水域进行无证捕捞的,鳗鱼苗无证捕捞、收购、运输的,没收其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炸鱼、毒鱼、滥用电力捕鱼,除没收渔获和罚款外,并可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严厉打击鳗鱼苗走私活动;凡触犯刑律的,对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1987~1988年,查处违法事件有:三明、建阳和龙岩三个地(市),查处炸鱼、毒鱼、滥用电力捕鱼的2961起,没收电鱼机1304台和一批炸药、毒药,罚没总值49万元;查处无证捕捞、收购和运输鳗鱼苗的3956起,没收鳗鱼苗3900公斤,罚没总值677万元,其中于1988年2月,在莆田,诏安沿海抓获鳗鱼苗走私大案,没收鳗鱼苗294公斤,总值320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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