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期计划及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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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193
颗粒名称: 三、中期计划及实施
分类号: F326.4
页数: 6
页码: 266-2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在不同时期制定了水产发展规划,包括三年恢复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和调整时期。这些规划明确了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指标和实施结果,促进了渔业经济的发展和渔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 福建省 渔业管理 水产发展规划

内容

(一)三年恢复时期(1950~1952年)
  1.工作路线
  “依靠渔业工人和贫渔民,联合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争取富渔民和渔业资本家,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渔业生产中的封建剥削”。
  2.渔区方针
  “发动渔民恢复和发展渔业生产”,“开展肃匪、反霸、土地改革,实行民主改革、民主建政,调整劳资关系,限制资本主义剥削,组织渔民协会,开展生产自救”。
  3.实施结果
  三年时间,国家发放渔业贷款172.67万元(折成现币),配售渔盐2.826万吨。海洋捕捞专业劳力由1950年47530人,增加到1952年的117132人。渔船由1949年6617艘恢复发展到1952年底的18614艘。水产品产量从1949年6.75万吨,恢复发展到1952年的15.9万吨,超额58%完成国家年度计划,比1949年增长1.36倍。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
  1952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林厅水产科编制了《福建省水产业五年(1953~1957年)计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第一个水产业发展中期计划。
  1.方针政策
  渔区工作方针是“在巩固海防,加强对敌斗争的前提下,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增产运动”。水产生产方针:“组织个体渔民进行合作生产,增添工具,改进技术,大力开展咸淡水养殖,增加产量,稳步发展海洋生产,建设水产加工厂,加强市场管理,组织水产运销配合生产事业的发展,逐步走向集体化、工业化”。水产商业政策:“对私营渔产商业实行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执行“利用、限制、改造”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政策。
  2.水产品产量指标
  1953年112075吨,1957年为213750吨。
  3.实施结果
  (1)到1956年上半年,海洋捕捞业参加初、高级渔业合作社、渔业互助组的渔户已达71413户,占全省海洋捕捞总户数的98.6%;福安、霞浦、连江、南安四县的海水养殖户有6362户参加高级社、互助组,占该县养殖总户数的97.1%。
  (2)至1957年,新增木帆渔船4966艘,机帆渔船2艘,渔轮4艘,渔船总数达23580艘;海淡水养殖面积分别达到20796公顷(31195亩)和10367公顷(155512亩)。
  (3)1957年本省渔船、渔民转移到浙江渔场生产的规模创历史最高水平,渔民达17105人次,作业单位达872个,产量达38561吨。
  (4)1957年水产总产量达283411吨,完成“一五”计划期末指标的132.6%,比1952年增长77.9%。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
  1955年11月19日,福建省农业厅水产局编报了《福建省水产生产第二个五年计划》,嗣后,根据中共八大精神,省水产局又于1958年5月30日编了《福建省水产生产第二个五年(1958~1962年)建设纲要》。
  1.方针
  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并举,全面规划,全面跃进”的方针。
  2.指标
  要求水产总产量1962年达500万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6.1%。
  3.实施结果
  (1)在1958年冬至1959年春的很短时间内全省渔区实现人民公社化。
  (2)依靠“一五”计划期间集体渔业积累的资金和国家的扶持,全省新增木帆渔船966艘,机动渔船466艘,1962年渔船总数达25018艘。
  (3)海带南移,鲢、鳙鱼人工繁殖、非洲鲫鱼引进养殖等多项水产科技研究取得成功并大面积推广。
  (4)渔业后勤设施加强。国家投资兴建了一批海带育苗室、修造船厂和避风港等。
  (5)由于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中出现“一平二调”、“浮夸风”以及脱离实际的大计划、高指标,渔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新增船网工具未能发挥效能,蛏、蛤、蚶、牡蛎“四大”贝类养殖面积五年缩减2万亩。1962年,全省水产总产量为238188吨,只完成计划指标的4.7%,比1957年减产15.9%,平均每年递减3.4%。
  (四)调整时期(1963~1965年)
  在经历了“大跃进”、“一平二调”和“浮夸风、大计划、高指标”之后,又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我省渔区经济陷人极端困难的境地。根据中央决定,1963~1965年作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福建省水产局于1961年12月拟定了福建省水产业三年调整计划。在国民经济“调整、充实、巩固、提高”总方针指导下,贯彻执行了“海淡并举,养捕并举,国社并举,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的水产方针。在体制和管理上,实行以大队或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采取“三包一奖赔”、“大包干”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重新调动了广大渔民生产积极性。这三年内,新增木帆渔船2958艘,新增机动渔船466艘,扩大海水养殖面积23.4%,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省水产总产量达325542吨,完成年计划指标的100.1%,比1962年增长36.6%,平均年递增11%。
  (五)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年)
  这一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运动,“左”的思潮泛滥,各级水产部门领导班子相继瘫痪,渔业生产放任自流,有些渔区停渔“闹革命”,或用渔船搞“武斗”。渔区全面开展“学大寨”,把“政治评分”和“左”的政策搬到渔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渔业生产。据查,福建省水产局没有编制水产业第三个五年计划。这一时期全省虽然新造木帆渔船5870艘,机帆渔船591艘,但1970年水产总产量只有387454吨,比1965年增长19%,比“文化大革命”刚开始的1966年产量,下降2%。
  (六)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年)
  福建省革委会水产局根据福建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的通知,经过两年多时间反复讨论修改,于1972年8月正式编报了《福建省第四个五年计划水产部分》。
  1.指导思想
  “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狠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坚持贯彻落实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方针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用打仗的观点,观察一切,检查一切,落实一切。以大寨为榜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搞抓革命、促生产的群众运动”。
  2.工作重点
  积极发展外海捕捞,恢复发展近内海生产;发展浅海滩涂和淡水养殖。同时,大抓水产工业建设,加速渔业机械化,迅速提高水产品产量,逐步达到产供销成龙配套。
  3.指标
  1975年全省水产总产量达550000吨,其中海洋捕捞440000吨,海水养殖92000吨,淡水渔业18000吨。
  4.实施结果
  这一时期,部分水产机构恢复,渔业工作有所加强。但是,渔业仍受“左”的影响,继续贯彻“以粮为纲”,抓经济领域里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仍然强调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和“政治评分”等,渔民生产积极性仍受抑制。五年时间,虽然非机动渔船增加805艘、机动渔船增加1461艘,海水养殖面积扩大29303亩,淡水养殖面积扩大122363亩,而1975年全省水产总产量仅396134吨,只比1970年增长2.2%,仅完成“四五”计划指标55万吨的72%。
  (七)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年)
  1975年6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水产局编报的《福建省十年水产规划》中,对“五五”计划期间的计划提出了具体要求。
  1.方针
  根据中央“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的总方针,提出“渔业社队应以渔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农业社队要因地制宜,利用浅海、滩涂和淡水水面发展渔业生产,做到渔、农互相促进,增加集体收入”。水产供销工作要坚持“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原则,提高水产品收购率。国营水产企业要求贯彻“鞍钢宪法”,更好地为渔业生产服务。
  2.指标
  1980年,水产总产量达70万吨,其中海洋捕捞545000吨,海水养殖130000吨,淡水渔业25000吨。海水养殖面积达305000亩,淡水养殖面积达407000亩。水产品收购量达457000吨。
  3.实施结果
  这一时期,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为转机,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福建省根据国务院对水产工作的指示,从调整人手,实行“大力保护渔业资源,积极发展水产养殖,调整近海捕捞作业,开辟外海渔场,采用先进技术,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市场供应”的方针。在渔业生产体制和经营管理上,从1979年开始,允许海洋捕捞从大队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或分配大包干;养殖业从生产队核算改为生产组核算,进而推进包产到户、到劳,并允许渔区富余劳力自筹资金,自愿组合,合股经营渔业。1978年冬汛起,水产品实行派购与议购相结合的政策;1980年实行鱼物挂钓、鱼油换购,搞活水产品流通。由于放宽政策,大大调动了渔民的积极性,促进了渔业的发展。这五年,全省增加非机动渔船4967艘、机动渔船4285艘,海水养殖面积扩大111716亩,淡水养殖面积扩大123778亩。198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71309吨,比1975年增长18.98%,但只完成1975年6月制定的“五五”期间1980年70万吨指标的67.33%。
  (八)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
  1981年11月,福建省水产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精神,提出了《福建省渔业五年规划和十年设想》。
  1.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认真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资源,调整近海作业,积极发展渔轮,开辟外海渔场,努力增加产量和经济鱼比例;海淡水养殖要大力发展、全面铺开,建成一批稳产高产的苗种基地和商品鱼基地;大力开展水产品综合利用,做到市场供应以鲜活、冷冻和加工品为主,出口换汇成倍增长;渔业机械化和技术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渔民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改善,渔区面貌有显著变化”。
  要求1985年水产总产量60万吨。
  2.实施结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水产业涌现出许多新事物,远远超过原先的计划。
  (1)1983年起,将集体船网工具下放到船所有,实行以船核算。尔后,又推行把船网工具折价,以债权、债务形式落实到人,实行自主经营,自由组合,自负盈亏。1983年,养殖业实行“责任滩”、“自留滩”的政策。
  (2)调整海洋捕捞作业结构,倡导“三个发展”、“三个突破”,推动了全省马面鲀、中上层鱼、虾蟹、鱿鱼生产的发展。1985年,鲐鲹鱼产量8.01万吨,马面飩1.81万吨,海捕虾2750吨,蟹类1.88万吨,枪乌贼0.67万吨,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3)海水养殖实行“大力发展贝、藻类,大力发展对虾、河鳗,大力发展城郊养鱼”,1985年,全省海水养殖面积达41610公顷(624155亩),比1980年增长95.7%,淡水养殖面积达49224.7公顷(738370亩),比1980年增长41.1%。
  (4)1984年,水产品全部划为三类商品,放开价格,让国营、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与生产者直接购销,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和调节。
  (5)这一时期,全省水产品产量连上50万吨、60万吨、70万吨三个台阶。1985年,总产量达760600吨,比1980年增长61.3%,平均年递增10%。海水养殖产量首次跃居全国首位。
  (九)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1990年)
  1984年5月2日,福建省水产厅编制了《福建省水产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嗣后,根据省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农牧渔业部的要求以及参照《福建省八大基地建设规划》精神,作了调整和修改。不久,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85)5号文件《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再作修改上报。1986年7月,经省计划委员会审定下达。
  1.方针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1985)5号文件《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中提出的“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水产方针。
  2.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调整渔业结构,坚持保护、增殖、开发、利用相结合,重点建设两个基地(城镇商品鱼基地和出口水产品基地),开拓两个产业(外海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在经营上按贸工渔生产格局安排,坚持以社会需要和出口创汇为方向,实行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产供销、渔工商、内外贸综合经营,力求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统一,达到提高渔民收入,增加出口创汇,改善市场供应”。1990年水产总产量计划为100万吨。
  3.实施结果
  “七五”计划时期,福建省水产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大力建设“两个基地”,积极开拓“两个产业、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传统渔业向开发性渔业转变,内向型渔业向内外向兼容型渔业转变,渔业经济得到了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1)水产品产量增长幅度大。1988年,全省水产总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吨大关,达102.9万吨,提前两年实现“七五”计划指标。至1990年,全省水产总产量118.6万吨,比1985年增长56%。
  (2)“两个基地”建设取得成效。“七五”计划期间,全省共建成商品鱼虾基地985处,面积36万亩,年产优质水产品6.5万吨,其中仅对虾、鳗鲡养殖面积就分别扩大15.5万亩和2500多亩。
  (3)开发中上鱼类有新的突破。这一期间,全省鲐鲹鱼年产量从1985年的8.7万多吨猛增到1987年最高年产17.3万吨,成为本省产量首屈一指的捕捞种类。
  (4)渔业法制建设得以加强。“七五”计划期间,福建省人大和省人民政府相继颁布实施了《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等5个渔业法规、规章,使渔业生产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十)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1991~1995年)
  1991年1月,福建省水产厅根据“七五”计划期间水产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精心制定了《福建省水产业“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
  1.指导思想
  必须进一步树立海洋国土观念,要像重视耕地那样地重视水域开发利用,加速开发海洋水域蛋白质,为人多地少的福建多作贡献。要实行科教兴渔,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增加产量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结合,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结合,以推动渔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渔区人民率先进入小康生活。
  2.发展重点和目标
  发展重点是: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浅海和内陆大中型水面养殖;开发水产品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发展外向型加工业。发展目标是:1995年,全省计划水产总产量160万吨(根据1991年7月全省水产工作会议精神,“八五”计划提出水产总产量争取数为200万吨),比1990年完成数增加41万吨。
  3.实施结果
  “八五”计划时期的前三年(1991~1993年),全省水产系统在认真实施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上田园”战略决策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开拓进取,加快发展,渔业经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1992年水产品总量已达160万吨,提前3年完成“八五”计划指标。1993年,水产品总量增长幅度更大,达190.4万吨,一年净增30多万吨,为有史以来增长最多的一年。这一年,福建水产业已从名列全国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
  (2)名优品种养殖发展迅猛。至1993年,全省已拥有5.2万个海水养殖网箱,相当1990年的5倍。全省鳗鲡养殖面积扩大到866.6公顷(1.3万亩),比1990年201.8公顷(3028亩)增长4.3倍。
  (3)渔业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不断扩大。至1993年,全省水产“三资”企业330家,比1990年增加227家。远洋渔船投产数从1990年的23艘增加到71艘。
  (4)水产业在大农业中的排位不断靠前。至1993年,渔业总产值已达72.11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占大农业总产值的22%,居大农业中五业的第二位。全省沿海有2个地(市)、11个县(市、区)渔业产值超过种植业产值,居大农业的首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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