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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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74
颗粒名称: 二、收购
分类号: F768.9
页数: 3
页码: 133-13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民国时期和建国后福建省土纸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民国时期,土纸主要由私商收购;而建国后,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私营纸行、个体商贩都参与了土纸的收购。1956年,全省土纸统一由供销社经营和管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土纸生产受到影响,但1972年本省恢复安排土纸生产补贴粮,推动了土纸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79年后,土纸的自销量增加,形成了多条购销渠道竞争的局面。1985年,土纸调为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导致供销社收购量逐年减少。
关键词: 福建省 土纸 收购情况

内容

民国时期,土纸多由私商收购。抗日战争前.福州市纸行有百余家,长汀县有纸行30余家,外省客商也纷纷到产地设庄收购,江西纸商曾在宁化县城关开设纸行,垄断全县毛边纸收购。
  建国后至1955年前,国内销售的土纸由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私营纸行、个体商贩收购。1955年,主产区龙岩专区的长汀、连城、上杭、永定、武平5个县,由供销社为国营商业代购;龙岩、漳平两个县由供销社收购;永安专区的明溪、清流、宁化等县由国营商业、供销社收购,经营比重各占50%,农村私商由供销社安排;南平专区的顺昌、将乐、沙县3个县,国营商业收购占71%,供销社占32%,私商占1%;浦城县国营商业占50%,供销社占32%,私商占18%。供应出口的毛边纸,均由供销社收购后转交外贸部门。1956年2月,国营商业经营的土纸业务转交给供销社经营。当年12月,全省土纸统一由供销社经营和管理。1957年,全省供销社收购量26521吨,比1953年增长1.15倍。1960~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纸农口粮不足,土纸主产县有许多纸槽停产,土纸产量下降,1961年全省收购5045吨。1962年,提高土纸收购价格,实行奖售制度,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省收购量达到14933吨,比1961年增长1.96倍。
  “文化大革命”10年,土纸生产受“以粮为纲”单一经济的影响,劳动力大幅度减少。1970年又取消物资奖售制度,当年土纸收购量减少到12580吨。但“文化大革命”期间用纸量大,市场供应趋紧。从1972年开始,本省恢复安排土纸生产补贴粮。土纸主产的龙岩地区各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供销社系统负责“产、购、销”一条鞭经营。1974年,中共中央印刷出版《毛泽东选集》,选用宁化县的玉扣纸,因而推动土纸生产。全省土纸收购量在1967~1976年间,年平均14100吨,接近1965年水平。
  1979年后,原来由供销社扶助的集体纸厂承包到户,有的划归乡、村企业经营,土纸的自销量增加。1985年,土纸调为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形成乡镇企业、手工业联社、个体纸业运销户、纸农以及供销社5条购销渠道竞争。供销社收购量逐年减少,1981~1985年,年平均收购量降为9221吨,1990年仅收购3213吨,为供销社建立后最少的一年。
  收购奖售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国家对手工造纸开始实行补贴粮食办法,以解决纸农的口粮问题。
  从1962年第四季度起,收购土纸实行奖售粮食制度。奖售标准:每吨平均奖原粮350公斤,棉布13.3米。其中每吨文化纸奖原粮400公斤、粗料纸325公斤、高级纸(粉连、大连)450公斤;每收购1吨土纸,不分品种一律另奖给烧制、挑运石灰补贴原粮50公斤,另加奖售食糖2.5公斤、棉布1米。1964年、]966年、1968年3次调整奖售标准。1968年,奖售原粮减为250公斤.取消奖售棉布。1970年,取消收购奖售物资的规定。1972年,恢复收购奖售办法,收购每吨土纸补助原粮150公斤。1978年11月起调高奖售标准:平均每吨奖售原粮250公斤,其中文化纸300公斤、粗料纸200公斤;各另奖棉布1.67米。1980年起,除奖售标准不变外,还实行补助化肥办法,用于纸农增产粮食,以补助口粮不足。补助化肥标准:每吨竹料文化纸补助130公斤、竹料粗料纸补助80公斤,每吨竹料高级漂料文化纸补助150公斤。1980〜1985年,共补助化肥8300吨。1985年,土纸放为三类商品,取消收购奖售办法,但对缺粮的文化纸产区,则参照原奖售标准以粮换购,计算时高价对高价,平价对平价。收购土纸补助化肥的规定,也改用以化肥换购的办法处理。
  收购价格本省土纸29个主要品种,从1957年起实行由省统一定价,其中包含由全国总社管理的长汀玉扣纸(五号)、将乐毛边纸(甲等)、永定节包纸(三级)3种纸的价格,由省供销社提出价格调整意见,报省物价委员会批准下达执行。
  1961年,因生产土纸所需的石灰、黄麻、桐油、生漆等原料价格提高,而收购价格偏低,造成收购量下降,市场供应脱销。龙岩专区各县于下半年收购土纸按70%平价、30%协商价格计价,用以补偿纸农向市场购买高价粮食的费用,但只执行半年即停止。1962年10月,执行省物价委员会批准的大幅度调高收购价格的规定。与1957年比较:文化纸类提高65%,粗料纸类提高一倍多。名优产品提高幅度更大:长汀玉扣纸提髙87.5%,浦城顺太纸提高89.8%,永定节包纸提高1.11倍。1964年,国民经济好转,土纸收购量回升到15856吨,出现滞销积压。机制纸产量1950年为413吨,1964年发展到44756吨。卫生、包装、簿记、印刷等用纸,部分被机制纸所代替。从1964年起,连续3年调低收购价格:1964年总水平调低7.5%;1965年调低10.7%;1966年文化纸再调低4%,粗料纸不动,调整后全省土纸进销价格平均倒挂9.4%。1977年4月,对省管的29个品种的收购价格又作全面调整,收购价总水平提高10.5%左右(其中文化纸提高9.5%,粗料纸提高产地销售价格平均调高15%左右(其中文化纸提高17%,粗料纸提高13.5%),保证了纸农的合理收益,但总水平仍比1962年低。1979年5月,对27种主要土纸收购价格再行调整,收购价总水平提高16%(销售价格总水平提高15%),价格进销倒挂问题有所缓解。1981年6月开始,对手工生产的竹料纸,实行平议结合的收购办法,按平价占70%,议价占30%的比例掌握,议购价格最高幅度不超过收购牌价40%。1985年1月起,土纸放为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取消统一定价,土纸涨价数倍,纸农收入增加。如将乐毛边纸(甲级)由1979年每刀7元,议购价为20~25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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