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舌兰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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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69
颗粒名称: 二、龙舌兰麻
分类号: S563.8
页数: 3
页码: 124-1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的龙舌兰用途广泛,不仅用于制作白棕绳,还用于渔业、航海、工矿、林业等作业的绳缆。建国前多为野生,被当地人民当作篱笆使用。建国后,其用途不断扩大,主要产区扩展到福清、连江、莆田、惠安等县以及福州、厦门市郊。供销社系统是收购和销售龙舌兰的主要渠道,1961年开始实行奖售办法以促进生产,1980年经省政府批准按收购总额的1%提取加工技术改进费用于改进加工技术。价格主要按长度分级论价,1961年开始实行奖售办法,每收购50公斤龙舌兰麻奖励原粮15公斤和化肥10公斤,之后经过几次调整,到1973年恢复收购奖售时,每50公斤的奖售标准为化肥5公斤。
关键词: 福建省 作物经济 龙舌兰麻

内容

本省龙舌兰的主要品种有剑麻、番麻、马盖麻。建国前多系野生,群众在房前屋后、果园菜地当作篱笆之用。建国后,不断扩大龙舌兰用途,用龙舌兰麻丝加工白棕绳,作为渔业、航海、工矿、林业等作业的绳缆。
  1952年,供销社经营龙舌兰麻,为扶持生产.宣传龙舌兰麻的用途,指导加工技术,发放实物样品,扩大收购推销。龙舌兰主产区扩大到福清、连江、莆田、惠安、泉州、晋江、南安、漳浦、诏安、东山、龙海等县以及福州、厦门市郊。龙舌兰麻的购销量,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加工技术的改进而不断增加。
  1957年,各产地供销社发放龙舌兰麻预购定金36700元,帮助社队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60年代,帮助各产地加工手拉式刮麻机626台,解决加工机械不足问题。70年代,为推广优良品种“东一号剑麻”,省供销社土产公司从1973年至1977年共拨付资金15.45万元,按无息贷款扶持社队扩种剑麻445万株。1978、1979年两年,省供销社土产公司先后在同安、漳浦、厦门市郊、龙海、连江、罗源、泉州、惠安、晋江、莆田、南安、诏安、云霄、东山、福清、长乐、平潭、宁德、霞浦等19个县(市),协助供销社建立剑麻生产基地4450亩。每亩发放生产资金50元,供应化肥100公斤,共发放扶持生产资金22.25万元,供应化肥445吨,保证收购商品的来源。1980年,经省政府批准,按收购总额1%提取加工技术改进费,从1980至1984年,全省供销社共提取5.79万元,用于扶持各地改进加工技术,以提高商品质量。
  供销社系统经营龙舌兰麻由产地基层供销社收购,县(市)供销社调拨销售。除少量麻丝在市场上销售外,大部分调供工业部门加工生产白棕绳。1952年,龙舌兰麻收购266吨,销售130吨。1954年,收购增到1303吨,销售为1169吨。1961年,收购量降为271吨,工业生产原料出现困难。当年11月,省人委批准省供销社的报告,收购龙舌兰麻开始实行奖售办法。1963年,龙舌兰麻列为派购商品,由供销社统一收购。1964年,生产、收购与分配由省计委纳入计划管理,由供销社系统统一经营,并指定福州、厦门两市绳缆厂加工白棕绳,统一交省供销社所属的土产二级站收购。从1963年起,龙舌兰麻收购量逐年增加,1973年,全省收购2193吨,销售2233吨,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1978年,本省各地国营农场生产的龙舌兰,自行加工白棕绳,由农垦系统直接调拨供应。接着省内有些社队开始自办加工企业加工白棕绳。198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收购量降到975吨,销售933吨。1982年本省龙舌兰麻改为三类产品,供销社实行以销定购,扩大推销。1985年购销量有所增加,收购1540吨,销售1269吨。1989年,收购量又降到463吨,销售量为455吨。
  1961年起,龙舌兰麻收购实行奖售办法。奖售标准:每收购50公斤龙舌兰麻.奖售原粮15公斤、化肥10公斤。此后,经过几次调整,到1973年恢复收购奖售时,每50公斤的奖售标准为化肥5公斤,直至1982年止。
  龙舌兰收购与销售价格,主要按长度分级论价。1961年,省财贸办公室核定全省龙舌兰鲜叶统一收购价,分为狭叶和宽叶两个品种,各品种又分为4个等级。1966年,本省剑麻发展后,提高剑麻的收购价格。龙舌兰鲜叶收购的等级、规格和价格如下表:
  龙舌兰麻(指麻丝)购、销价格,分为手工制麻和机制麻,按麻的长度分为特级(1.17米以上)、一级(1米以上)、二级(0.83米以上)、三级(0.7米以上)、四级(0.5米以上)5个等级分别定价。1957年以前,龙舌兰麻的收购、供应价格由产地供销社自行定价。1958年,国、合商业合并时,龙舌兰麻价格,由省商业厅管理。当年4月,省商业厅规定全省统一执行的龙舌兰麻供应价作价费率:按当地收购价,加直接费用(装卸、包装等),再加综合费14%(利息、损耗、税收、利润等)作价。1962年,调高龙舌兰麻收购价,对供应价省只定作价费率,具体价格由各产地制订。由于各地规定的费用高低不一,影响价格的统一。到定作价费率,具体价格由各产地制订。由于各地规定的费用高低不一,影响价格的统一。到1964年3月,省供销社核定全省统一的供应价和调拨价。1965年4月,为调整手工制麻同机制麻质量比价,省供销社调低手工制龙舌兰麻丝收购价格,每50公斤全省平均价由60.6元调低为57.2元,调低幅度5.6%,同时,对工厂供应价综合费率由原来10%,降低为6%。1966年9月,由于剑麻比番麻质量好,其收购价格较之提高10%。1980年12月,龙舌兰麻用途缩小,全国产大于销。为提高本省龙舌兰麻质量,适应市场变化,在调低马盖麻、番麻收购价格的同时,手工制麻因销路困难,停止加工,并规定,机制剑麻收购价格按现行的不动,其他麻丝(马盖麻、番麻)调整下降。1983年,龙舌兰麻放为三类商品后,购销价格由各地随市场变化自定。龙舌兰麻从1962年到1982年,收购、供应价格调整变动情况如下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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