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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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62
颗粒名称: (一)收购
分类号: TS424
页数: 3
页码: 113-1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烤烟生产历史悠久,建国后主要由供销社经营。烤烟收购价格按烟叶等级标准按等订价,并实行奖售政策。1979年后,烤烟总产量和收购量突破万吨以上,保证了卷烟工业生产的需要。供销社会同农业生产部门扶持适合本省种植的高产优质烟叶。1984年烤烟业务移交省专卖局烟草公司经营和管理,零星产区委托供销社代购。
关键词: 福建省 烤烟 收购

内容

建国初期,烤烟由省贸易公司经营。1952年至1956年,供销社受国家委托为国营商业代购,年收购量1952年为125吨,1956年增加到906吨。1957年1月,烤烟由省农产品采购局移交省供销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各地供销社按省计委下达收购计划,同农民订立预购合同,预付收购定金。1957年预付14万元,1958年后,每年预付收购定金比例,一般占预购合同总金额的10%左右。1957年至1960年,全省供销社年收购量在1200~2200吨之间,占产量的90%以上。1961年12月,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执行农(渔)产品购、留比例规定的通知》,规定社队集体生产的烤烟,主产区按包产收购85~90%;—般产区收购80~85%。消除了农民“增产多购”的顾虑。同时,实行收购烤烟奖售粮食、化肥政策,促进烤烟快速增长。1963年开始实行派购,派购地区有永定、上杭、武平、龙岩、连城、云霄6个主产县。派购任务一年一定,收购量增加。1963~1965年,年均收购量3254吨。1970年增到4448吨。1971年后,本省冬烤烟种植地区扩大,不论主、次产县一律实行派购。1971~1975年共收购3.74万吨。比1966~1970年收购量2.24万吨,增加1.5万吨。
  1979年以后,全省烤烟总产量和收购量突破万吨以上,保证了卷烟工业生产的需要。供销社会同农业生产部门抓住时机,着手扶持适合本省种植的高产优质烟叶。1979年,省供销社土产公司选择“401”、“大金黄”良种,在永定、上杭、平和、南靖等主产县进行试种培育,并建立良种基地37500亩,供应良种基地专用化肥1875吨,留种繁育费1200元。1980年,为扶持各产区选苗定植,省供销社土产公司再拨出专用化肥2040吨,资金130万元,扶持主产县生产优质烟叶。当年全省烤烟收购量1.17万吨,其中上、中等级烟叶占73.7%,比上一年增长18.3%,质量有明显提高。1981年后,本省烤烟生产持续发展。1982年,全省供销社收购量达30074吨,占总产量88.4%。1984年,烤烟业务移交省专卖局烟草公司经营和管理,零星产区委托供销社代购。
  烤烟收购价格,按烟叶等级标准,实行按等订价。等级标准主要是依据烟叶生长的部位、颜色、品质三因素区分。1952年至1956年,烤烟收购价格,由国营商业统一管理,供销社执行,分5个等级订价。1957年起,烤烟划由供销社经营和管理,按照省人委规定的统一收购价格,全省平均每50公斤收购价43.94元,收购等级分为10等(金黄1至6级、青黄1至4级),不符合等级标准的,不列级。1961年,烤烟收购价格作较大调整,每50公斤全省平均收购调高为66.06元,从1962年起执行。1965~1981年,收购价在总水平基本不动的前提下,对等级间不合理的差价,分别进行过4次较大调整:调高的有金黄1至5级和青黄1级烟;调低的有青黄2至4级。1983年起,按照国家标准总局、国家物价总局规定的烤烟收购标准,由省物委、省供销社联合通知全省各地执行。历年本省烤烟收购价格调整变动情况如下表:
  1961年,收购烤烟开始实行奖售,奖售物资主要有原粮(稻谷)和化肥。每收购50公斤烤烟,1961年规定奖售原粮10公斤,化肥15公斤。1962年下半年,改为按派购任务内(计划内)奖售大米10公斤,化肥30公斤;超出任务的,龙岩地区各县奖售原粮150公斤,龙溪地区各县奖售原粮90公斤。1964年,提高奖售标准,规定社队集体交售的奖售原粮和化肥各30公斤;社员个人交售的只奖售原粮,龙岩地区各县为90公斤,龙溪地区各县为65公斤。1967年,奖售原粮标准降低为25公斤,化肥为15公斤;龙溪地区只奖化肥15公斤,不奖原粮。1970年停止奖售办法。1973年,恢复奖售,实行烟叶按质分等,确定奖售标准。每收购50公斤烤烟奖售化肥标准为:上等烟20公斤,中等烟10公斤,低等烟7.5公斤,低次烟5公斤,不列级烟不奖。1974年,改为不分等级,统一按烤烟收购金额计算奖售,收购每百元烤烟奖售化肥15公斤;至1977年止。1978年10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规定,烤烟收购奖售标准实行分等级按收购金额给予奖售,每百元奖售化肥为:上等烟40公斤,中等烟30公斤,下低等级烟15公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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