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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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53
颗粒名称: (二)销售
分类号: S644.2
页数: 2
页码: 105-1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提到竹笋具有多种功效,包括消渴、益气、爽胃、利肠等。笋干富含维生素,味道鲜美,是传统菜肴中的配料佳品,也用于节日佳肴和礼品赠送。外销数量占总销售量的绝大部分。省内销售主要是沿海一带市、县,民国时期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10%。1952-1990年,省内销售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1952年为838吨,1990年为884吨。同时,调出省外和供应出口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1952年调出803吨,1990年调出2246吨。
关键词: 福建省 笋干 销售

内容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述,竹笋味甘寒,无毒,有消渴、益气、爽胃、利肠、下气以及减轻肥胖的作用。笋干富含维生素,味道鲜美,是国内传统菜肴中的配料佳品。江南一带城乡人民每逢春节,以笋干有“节节高”的吉意,作为节日佳肴和礼品赠送。在国外市场东南亚国家和日本亦甚畅销。由此,外销数量占总销售量的绝大部分。
  省内销售主要是福州、莆田、厦门、泉州等沿海一带市、县,民国时期的销售量占总销售量10%。
  1952年,省供销社系统省内销售838吨,占本系统总销量(包括调出省外和供应出口,下同)的48.41%。1953~1957年,省内销售11183吨,年平均2236.6吨。1958年以后,笋干减产,市场供不就求,为保证出口和外调换取紧俏日用工业品与副食品,采取压缩内销,重点安排支前部队、工矿区和侨汇物资供应。1958~1962年,省内销售3026吨,年平均605吨,占总销售量的17.58%。1963~1965年,省内销售2001吨,年平均667吨。1966~197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省内销售6016吨,年平均601.6吨。1976~1978年,省内销售1260吨,年平均减为420吨。1979~1990年,省内销售10609吨,年平均销884吨,也仅占总销售量的26%。
  调出省外南宋时,本省松溪白笋干就运销苏州、杭州一带。民国时期,省外销售扩大到上海、天津、江西省(市)和湖北省汉口、山东省烟台、广东省汕头、浙江省宁波等市,运销数量占全省年总销售量的70%。建国后,随着生产发展,交通运输条件改善,笋干运销遍及全国18个省、市,而以销往湖南、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北京等省、市的数量为多。1960年以前,调出省外笋干由商业部下达调拨计划。1963年,移归省供销社统一经营后,在每年全国总社召开的三类物资交流会上,与调入省、市签订调拨合同,由各地区果品食杂批发站(二级站)经营调拨。1965年,改由各产县供销社直接经营调拨。从60年代至80年代初期,笋干一直供不应求,各产县在完成调拨计划以后,剩余部分作为协作交流物资,与省外有关经营单位或工厂串换黄花菜、粉丝、名牌自行车、缝纫机等紧俏日用工业品和副食品,补充省内市场供应。
  调供省外的数量,1952年为803吨,占全省总销售量46.39%。1953~1957年,共调出9749吨,年平均1950吨,占总销售量40.9%。1958~1962年,共调出7502吨,年平均为1500吨。1963~1965年,共调出6358吨,年平均2119吨。1966~1975年,笋干减产,仅调出.7153吨,年平均715吨。1976~1978年,调出2401吨,年平均800吨。1979~1989年改革开放期间,生产发展,收购增加,调出数量达24701吨,年平均2246吨,占总销量的60.54%。
  供应出口民国时期,本省白笋干就出口香港并通过香港转销南洋群岛和日本、暹罗、越南等地。建国后,笋干由省外贸部门统一组织出口。货源除外贸部门直接收购一部分外,1952年起,供销社系统承担为外贸部门提供出口货源的任务。由省外贸局提出计划,产地基层供销社为其代购,本着优先保证供应出口的原则,供销社把收购的笋干符合出口质量的优先调给外贸部门,集中在沙县外贸笋干加工厂重新加工包装出口。1952年提供90吨,1953~1957年共2904吨,年平均为581吨。
  1958~1962年,为增加外汇收入,支援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内销服从外销,保证出口。这5年期间,全省供销社系统提供出口笋干货源增加到6685吨,年平均为1377吨,占同期全省总销售量的38.84%。1963~1965年,调供出口数量3690吨,年平均为1230吨。1966~197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遭受破坏,产量下降,收购量减少,调供出口数量7686吨,年平均减为768吨。1979~1990年,笋干市场放开搞活,外贸部门在主要产区建立外贸出口商品生产基地,设点直接收购。供销社提供外贸出口货源数量减少,这12年共提供5491吨,年平均为457吨。此外,由省供销社所属省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于1986年直接出口日本国白笋干1.5吨。1987年,通过省供销社派驻广东省深圳办事处,直接出口香港地区白笋干10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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