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橄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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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48
颗粒名称: 五、橄榄
分类号: S667.5
页数: 3
页码: 99-1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是香蕉重点产区,产量居全国第三。建国前香蕉由果行、商贩自由购销,建国后供销社参与经营。香蕉收购规格标准因品种和产地的不同而异,出蕉率在78%~87%之间,规格按季节分为淡季和旺季。香蕉价格随市场波动,1950~1966年价格逐渐上升,1966~1978年价格下降,1979~1988年价格逐年上升。
关键词: 福建省 果品 橄榄

内容

福建是全国橄榄重点产区,种植面积居全国首位。东北自福鼎、西南至诏安的37个县(市)都有种植,主产区为闽侯、闽清、福州、甫田、仙游、福安、龙海、南安、长泰、连江、永泰11个县(市)。
  唐宋时,本省橄榄就已闻名,唐代定为贡品。
  建国初期,本省橄榄自由采购。闽侯、福州地区所产橄榄多由福州果牙商行收购,或由青果私商直接到产地收购后,经加工运往上海、香港出售。1954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全年收购量2873吨,占产量的75.6%。1959年,收购552吨,占产量的17.8%。1963年,橄榄列为国家计划收购商品,实行收购奖售政策,每收购50公斤橄榄奖售化肥:檀香、长营果品种甲级2公斤,乙级1.5公斤;惠丸果品种甲级2.5公斤,乙级2公斤。当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收购量回升到1299吨。1964年,主产区闽侯、福州地区由闽侯专区供销社、闽侯县供销社、福州干鲜果站、福州市赛园蜜饯厂、福州市外贸公司5个单位组成联合收购小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分配调拨,这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收购量增至3722吨。在经营方式上,闽侯县供销社委托社队代加工果胚126吨,咸果449吨,为社队增加收入48687元。1965年,省供销社规定对社队集体加工的成品,每收购50公斤甲级惠丸胚奖化肥7.5公斤,乙级6公斤,丙级3公斤;咸果甲级3公斤,乙级2.25公斤,丙级0.75公斤,以促进收购。1966年,闽侯、福州地区继续实行联合收购;此后年收购量稳定在2000吨。1980年,实行多渠道经营,议购议销,全省供销社收购1816吨,占产量53.8%。由于橄榄栽培时间长,见效慢,全省产量长期徘徊在3500~4000吨之间,未能达到1935年年产6008吨的水平,市场上货源偏紧.供销社收购量下降。1985年收购440吨,1990年只收购95吨。
  橄榄的收购规格檀香果,甲级每公斤200~240粒;乙级160~199粒;丙级134~159粒。长营果,甲级每公斤90~111粒;乙级112~131粒;丙级132~150粒。惠丸果,甲级52~57粒;乙级58~64粒。收购价格:闽侯、福州地区50年代每50公斤惠丸果5~6元,长营果2~3元,檀香果6~7元。1958年,省定每50公斤中等收购价,惠丸果5.9~7.5元,长营果3.20~3.70元,檀香果6.00~6.60元。此后,价格经过3次较大调整:1961年,各类橄榄收购价格总水平提高28.57%,其中惠丸果提35.6%,长营果提37.8%,檀香果提18.1%。1964年,惠丸果平均价每50公斤从8元提高到9.37元,长营果从8.5元提高到9.65元。1979年,省管的闽侯橄榄(长营果)中等收购价调高为10元,惠丸果中等收购价调高为15.5元,檀香果调高为18.8元,自来丸果调高为12.1元。惠丸胚乙级由40.5元,调高为67元,长营咸果统货由15.2元调高为24元。1980年起,实行议价收购,价格年年上浮,以福州地区惠丸果为例,每50公斤中等果议购价,1981年为20元,1985年上升到112元,1990年达到270元。
  橄榄销售檀香果以鲜销为主,惠丸、自来丸、长营等品种,多经加工为甜果(又名香饼、栲扁橄榄、福果)、咸果后出售。本省橄榄鲜果及其加工制品,早在30年代就在东南亚、欧美等国家负有盛名。据中国土产公司1951年编的《中国土产综览》记载.民国20年(1931)经海关输出数量为1441吨。1950年输出数量为500吨,其中香港50吨,上海450吨。本省供销社1959年开始提供鲜橄榄出口东南亚、港、澳等国家和地区,1960年共254吨。1967年增加果胚咸果出口,当年仅闽侯县供销社就提供出口咸果30吨、果胚20吨。1979年,提供出口鲜果增加到737吨,为建国后最多的一年。1985年以后,由于国际市场变化,停止提供出口货源。
  调供省外建国初期,檀香橄榄主要调给上海,少量调给江苏、浙江等省。60年代以后,除调上海外,还调给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甘肃、宁夏、新疆、河南、湖北、湖南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调上海占调省外总量的30%。1960年调省外103吨,1964年增到159吨。此后,随着生产变化和加工、提供出口数量的增加,调省外逐年减少。70年代,调省外一般每年50吨左右,80年代下降到25吨左右。
  省内销售包括咸果、果胚供应药用和蜜饯厂原料等。50年代每年约500吨,60年代每年约1000吨,1964年省内销售2437吨,为建国后最多的一年。随着蜜饯加工业的迅速发展,加工数量增加,供应一直偏紧。1978年以后,生产略有好转,省内销售情况也有好转。1983年.省内销售1701吨,共中蜜饯工业原料1082吨,药用25吨。1984年后,供销社系统省内销售量减少,1985年为429吨,1987年为335吨189年仅21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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