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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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46
颗粒名称: (二)销售
分类号: S667.1
页数: 6
页码: 93-98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福建省荔枝的收购、出口和省内供应的历史情况。鲜荔枝不耐贮藏,运输困难,多用“红盐蜜煎”等方法加工后运往京师或加工为荔枝干运销外地。民国时期多出口荔枝干,建国后以出口鲜荔枝为主,但因运输、规格质量等问题出口量逐年减少。调供省外数量也因生产变化和出口罐头所需原料增加而减少。省内供应主要通过供销社统一经营,随着市场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省内供应也随之减少。
关键词: 福建省 荔枝 销售

内容

鲜荔枝不耐贮藏,向有“一日色变,二日味变,三日质变”之说,对远销影响极大。蔡襄《荔枝谱》记载,宋庆历元年(1041),本省福州、泉州、漳州所产荔枝用“红盐蜜煎”两种方法人贡京师,商人也用“盐溃暴晒”进行运销;但均“无正味”。民国时期,多是加工为荔枝干,由产地运至厦门、石码、涵江、福州等地转口外运。建国后,调出省外和出口的也多是荔枝干;鲜荔枝是用铁路保温车承运,加低温速冻处理。
  供应出口据民国30年(1941)福建省政府统计资料记载,民国元年至28年(1912~1939),由福建海关输出东南亚国家和香港地区的荔枝干共10300吨。建国后,1954年供销社提供荔枝干货源出口香港、新加坡共125吨。1953年,首次出口鲜荔枝985吨、荔枝干186吨。后因国际市场变化,出口量逐年减少。1959年到1971年,年平均出口鲜荔枝260吨、荔枝干21吨。1972年荔枝丰收,出口鲜荔枝增至1157吨,是建国后出口数量最多的一年。随后由于运输、包装、规格质量等问题,出口的鲜果下降,1982年仅出口鲜荔枝30吨。1984年,荔枝收购放开,当年,省供销社果品食杂公司和福清县果品食杂公司首次联营,15吨荔枝直运深圳转口香港市场,但因无直接出口权而停止。1985年起,外贸部门直接采购出口,供销社系统停止提供鲜干、果出口货源。
  调供省外建国初期,荔枝干主要调浙江、上海、江西等省(市)。1954年调出省外159吨。1956年后,荔枝纳入国家调拨计划,荔枝干除调上海、浙江、江西省(市)外,增加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山东、新疆、云南、四川、青海、内蒙、辽宁、吉林等省(市、自治区)。鲜荔枝主要调上海、浙江、天津、北京、江苏、江西,少量调给新疆、青海、湖南、山东、黑龙江、吉林等省(区)的主要城市。1958年,调省外荔枝干268吨、鲜荔枝660吨。后因生产变化和出口罐头所需原料增加,调省外的鲜荔枝减少,1961年18吨,1966年降为4吨。1972年荔枝丰收,鲜荔枝调省外增加到918吨,荔枝干1000吨。此后每年调供省外数量保持在鲜荔枝200~400吨,荔枝干350~700吨。1982年,漳州地区调省外鲜荔枝55个车皮,17个冰保车,数量1199吨,平均损耗率由5.1%降为4.4%,这种办法利于长途运销;首次用冰保车运销青海省12吨。1983年,调省外鲜荔枝增加到1583吨,为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还首次用冰保车运销新疆自治区13吨。1984年,荔枝由二类调为三类商品,实行多渠道经营。1986年调供省外吨,1989年仅134吨。
  省内供应1956年,供销社统一经营后,供应鲜荔枝1837吨,荔枝干244吨。1958年鲜荔枝供应增至3858吨,荔枝干78吨。1964年开始,供应省内工业部门加工罐头原料,当年供应量6287吨.其中供应加工罐头原料2048吨。1972年鲜荔枝供应量达12906吨,为建国后最多的一年,其中供应加工罐头原料4340吨。1978年荔枝减产,安排供应加工罐头原料3600吨,只供应1791吨,没有完成供应计划。1985年,荔枝市场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供销社收购量下降,省内供应随之减少。1989年供应鲜荔枝仅1067吨,其中加工罐头原料645吨。1990年下降为314吨,其中加工罐头原料171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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