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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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42
颗粒名称: (一)收购
分类号: S667.2
页数: 6
页码: 79-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桂元在建国后主要由国营公司和供销社收购,1953年总收购量占总产量的57.42%。1963年开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政策,1976年主产区收购网点增加到115个。1980年实行派购政策,但出现非主营单位高价争购,导致供销社只收购了49.2%的桂元。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桂元分散到农户手中,一些“包青户”用低估产和压价的办法进行“包青”争购。1984年桂元由二类商品调整为三类商品,实行多渠道经营。供销社采取灵活多样的购销方式,如县、基社分购联销、代购、代销、代加工、联营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桂元 收购

内容

建国后,国营公司和供销社先后经营桂元。1953年,国营公司和供销社共收购桂元19236吨(包括鲜果和干、肉折鲜,下同),占总产量的57.42%,私营商业也收购一部分。1955年,莆田、仙游、泉州、晋江、南安、同安6个县(市)国营公司和供销社设22个收购点进行收购,收购总量34231吨,占总产量67.38%。1的6年底,桂元列人计划收购的品种,由供销社统一收购。1957年,收购量增至24519吨,占总产量的76.7%。后因受灾减产,收购量连年下降,1962年仅收购5659吨。1963年,桂元收购按“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政策,对主产区确定购留比例,国家收购占70~85%,留给农民占15~30%。1965年,收购量回升到15372吨,占产量97.3%;1976年,主产区收购网点增加到115个,对社队逐一落实购留比例,当年收购量增到43281吨。1980年,继续实行派购政策,但出现一些非主营单位,以高出国家牌价1.04倍至1.14倍的价格插手争购,致使全省供销社只收购11656吨,占总产量的49.2%。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桂元果树(集体部份)分散到农户手中,一些水果“包青户”乘机用低估产和压价的办法进行“包青”争购,后省供销社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予以制止。这年收购量为48506吨,占总产量的84.26%,为建国后收购量最多的一年。1983年,派购范围缩小,只对主产县实行,按产量购六留四。果农在按质按量完成交售任务后,留下部分允许自行处理,供销社可议价收购或代销。
  1984年,桂元由二类商品调整为三类商品,实行多渠道经营。是年收购总量为12758吨,占总产量的42.47%。为了适应多渠道购销的形势,供销社采取灵活多样的购销方式,主要有:县、基社分购联销;代购、代销、代加工;联营;建立果品批发交易市场,组织产销直接见面等。如省果品食杂公司同莆田市食杂公司联合经营桂元干,1988年共400吨,经营利润省分成35%,市分成65%。
  桂元放为三类商品后,供销社收购量下降,1990年仅收购2493吨,占总量的10.7%。
  收购规格:鲜桂元按果粒大小和品质,因产区不同,分3个等级,有的分6个等级。桂元干,亦按果粒大小分等,但各产区的分级标准和名称不同,莆田、仙游、福清、惠安等县分为三元、四元、五元、中元4个等级;泉州、晋江、南安、同安等县分为大泡、中泡、小泡、底泡4个等级;漳州市分为极魁、码宏、付宏、次中、头子5个等级。桂元肉,漳州市分为叠片、蕊片两个品种,各品种又分上、中、下3个等级;泉州、仙游、福清等地分为特级、甲级、乙级、丙级、等外5个等级。
  1980年前,没有统一的规格质量标准。为此,省供销社果品食杂公司集中各地有关资料,于1981年制定了鲜桂元及桂元干、肉规格质量标准,供各地参照。
  桂元干收购质量要求是:果蒂剪平,无霉变、烂焦、虫蛀和破粒,果肉呈金黄色,果核为褐色,用牙咬有咯咯声响。
  收购价格:抗日战争前,桂元收购价格按与稻谷的比价计算,1936年每50公斤鲜桂元可换中晚谷83.5公斤,莆田桂元干可换中晚米187公斤。建国后的1950年,晋江地区二级桂元每50公斤4.9元,可换中晚谷76.1公斤。1956年,莆田桂元干每50公斤4.9元,可换中晚米177.5公斤。为促进生产发展,增加社员收入,扩大出口和内销,1958~1980年,桂元收购价格作过数次调整提高。1981年,桂元收购采取平议价结合,平议比例各半,议购价格在收购牌价基础上加价50%作为最高限价。如莆田地区一级鲜桂元每50公斤平价收购为28元,议价最高限价为42元。1983年,桂元收购价格改为浮动计划管理,上浮封顶。甫田地区(含福清、惠安北)二级鲜桂元每50公斤收购价25元,向上浮动到32元;四元桂元干,由106元向上浮动到136元;晋江地区(含同安、惠安南)二级鲜桂元由19元,向上浮动到25元;中泡桂元干从98元向上浮动到126元;龙溪地区二级鲜桂元,由19元向上浮动到23元;二级桂元干由77元,向上浮动到93元;中等叠片桂元肉,由280元向上浮动到329元。1984年,桂元由二类调整为三类商品,实行议购议销,议价年年上浮。1950~1989年,鲜桂元、桂元干、肉收购价格变化情况见下表:
  1962年,国家对桂元收购实行奖售化肥政策,1967年退出奖售范围,1973年12月恢复奖售。1984年,桂元从二类管理改为三类商品,实行议购议销,取消奖售。历年每收购50公斤桂元奖售化肥标准见下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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