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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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12
颗粒名称: 一、扶持生产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页码: 46-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远山开发、垦复抚育、沿海种竹、建设商品竹基地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远山开发包括修建林区公路和河道,改善交通条件,开发竹林资源;垦复抚育包括增加生产扶植费,用于竹农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竹山垦复抚育、护笋养竹、防治病虫害等;沿海种竹包括在沿海地区发展种竹,供应竹苗,扶助农民种植丛生竹和移栽毛竹;建设商品竹基地包括确定商品竹生产基地,组织专业采育场(队)从事生产和管理,对基地县进行建设投资和专用化肥供应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毛竹 扶持生产

内容

(一)远山开发1963年,省供销社按照全国总社规定,在毛竹调拨价格中,每根外加河道维修费0.03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竹区修建林区公路和疏浚林区河道,改善交通条件,开发远山竹林资源。1964年,省供销社接受全国总社首批从县以上供销社利润留成中拨款250万元,安排修建建阳县华家山、永安县大秀峰、龙岩县邹山三条毛竹公路,修路费用全部无偿投资。1965年,总结修路经验,提出“群众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助为辅”的原则,实施民办公助,供销社每公里给予补助1万元。1964~1983年,全国总社和省供销社共拨款2730万元,扶助35个产竹县、市修建毛竹公路208条、2116公里;板车道70条、816公里;疏浚河道744公里;修水坝21处;修复公路6(5条、61(5公里,开发远山毛竹资源225万亩。通过扶助修建竹区公路,使35个县、313个村的交通条件得到改善。供销社增加收购商品竹近一亿根。1974年,供销社在沙县修建冲厚村至村尾村毛竹公路,打通一条隧道长120米,是全省公路修建中的第一条隧道。
  (二)垦复抚育1973年,按照省革委会通知,各毛竹产区从调出毛竹的调拨作价中,每根增加生产扶植费0.1元,由省供销社统一掌握使用。从1974年至1990年的17年中,省供销社共发放毛竹生产扶持费1190万元,用于毛竹产县扶助竹农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竹山垦复抚育、护笋养竹、防治病虫害等。补助标准:垦复荒芜的竹山每亩补助2元;劈山抚育竹林的,每亩补助1元;对幼林保护管理的,每亩补助0.5元。1988年,经验收共扶持垦复抚育竹山316万亩,延鞭扩大竹林30万亩。
  (三)沿海种竹供销社为在沿海地区发展种竹,于1958年首先在南安、泉州、诏安等县(市)供应竹苗,扶助农民种植丛生竹,移栽毛竹。1971年,省供销社派员到广西昭平县引进毛竹种籽培育毛竹实生苗,在泉州、漳州等地(市)试种成功。1973年.省供销社为扩种毛竹林,对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晋江、龙溪等6个地(市)的14个县发放扶持生产资金7.43万元,用于无偿补助移栽母竹,购买毛竹种籽,培育和移植竹苗。从1973年到1982年,省供销社共发放扶持生产资金114万元,在泉州、南安、漳州、连江、福清等14个县(市),移栽毛竹13739亩,种植毛竹实生苗42232亩(另种植丛生竹189万丛),垦复抚育竹林57.6万亩。
  (四)建设商品竹基地1977年3月,省革委会批转省供销社与省林业局的联合报告•确定全省现有竹林在2万亩以上的44个人民公社和3个国营毛竹采育场,作为全省商品竹生产基地,共组织290个专业采育场(队)劳力8800多人,从事生产和管理,形成本省毛竹生产骨干。1978年6月,又确定建瓯、建阳、邵武、顺昌、南平、光泽、崇安、浦城、沙县、尤溪、永安、上杭、南靖I3个县(市),作为年提供100万根以上商品竹的基地县进行建设。1976~1990年,省供销社对13个商品基地县共投资1763万元,拨出专用化肥24350吨,供垦复抚育竹林,修建林区公路。其中:建阳县黄坑乡从年开始,省、地、县供销社共投资99.1万元,修建林区公路14公里,垦复竹山11万亩,年提供商品毛竹由20多万根,增加到50万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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