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94
颗粒名称: 二、价格
分类号: F326.12
页数: 2
页码: 31-32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茶叶收购价格的调整情况。自1956年茶叶由国家统一收购以来,通过对样审评计价制度的实施,促进了茶叶的发展。1956年至1989年期间,茶叶的收购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其中1979年的调整幅度较大,各茶类收购价都得到了提高。1986年开始实行指导价,红、绿毛茶在国家核定的各等级收购价基础上提高了20%,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允许上浮5%。白茶、乌龙茶、超级绿茶由主产地自行制定指导价。1988年和1989年对红、绿毛茶收购指导价作了调整,其中1989年的调幅较大。
关键词: 福建省 茶叶经营 收购价格

内容

本省收购茶叶实行对样审评计价制度,贯彻好茶好价、劣茶低价政策。1956年,茶叶由国家统一收购时,全省茶叶产量为7300吨,数量不多。为促进茶叶发展,确定收购各类毛茶每50公斤平均价格较1955年提高14%,并照顾夏秋茶特点,将夏秋茶参考样按春茶标准样降低一级订价,执行结果,各类毛茶平均价达77.20元,较1955年增加19.80%,超过了毛茶平均上调14%的幅度。1957年全省毛茶总平均价为91.73元,较1956年提高18%。1958年,除个别茶类价格偏低以及品种差价不够合理予以调整提高外,均维持1957年水平。其中政和、松溪、建阳大、小白茶及水仙白茶分别提高9.10%、7.5%、9.79%,闽北水仙提高10.20%,外山青茶提高16.13%,福鼎大红茶提高5.75%,闽西绿茶提高10%。
  1961年根据省人委通知,调整提高一些优质品种价格。每50公斤单位,闽东烘青各等级价格与坦洋工夫执行同价;闽南铁观音二级中等价由165元调高到185元;大白(包括水仙白)二级中等价由107元调整108元,与松政大红价格基本持平;小白三级中等价由68元调高到73元,与松政小红价格基本拉平;闽南乌龙茶价格水平维持现行水平不动,但与广东省接壤的平和、诏安两县收购价,则采用与广东省同样的办法,增加价外补贴15%进行收购。1962年,按国家核定在各地收购牌价的基础上给予20%的补贴价,但对平和、诏安二县原执行15%的价外补贴仍给予保留。1963年价格水平比1962年提高30%,提高的幅度较大,其中红茶提高28.63%、绿茶提高30.22%、白茶提高33.82%、乌龙茶提高32.52%。1964年又调整提高了色种、乌龙、水仙的收购价格。红绿茶取消特上和特中价,以特下为最高价,其余的价格均按1963年不变。1971年调整收购价格,将价外补贴20%纳入正式牌价,采取髙级茶少加、中级茶多加的原则,使等级间的差价得到合理调整。1973年,安溪乌龙茶(闽色种标准品)每公斤收购价从2.12元调整为2.40元,提高13.2%。闽东烘青最高和一上,建阳小白、正山小种二上以上、石亭绿二下以上每公斤分别提高0.1元,其它茶类和等级不动。
  1979年,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大幅度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各茶类收购价都作了调整,闽东烘青、安溪色种和铁观音、闽北水仙分别提高16.6%、30.9%、30.6%、29.2%。1986年,开始实行指导价,红、绿毛茶在1979年国家核定的各等级收购价基础上,提高20%。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在指导价基础上,允许上浮5%。白茶、乌龙茶、超级绿茶由主产地自行制定指导价。1988、1989年对红、绿毛茶收购指导价作了调整,1988年上浮5%,1989年调幅较大,如闽东烘青一级一等从每公斤6.69元提为8.70元,提高2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