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茶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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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8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茶叶经营
分类号: F326.12
页数: 19
页码: 26-4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茶叶生产有着1600多年的历史,名茶迭起,风靡海内外。唐代,福建方山露芽、腊面条因作为贡品而驰名中原。宋代,茶区进一步扩大,产制技术提高,促进了茶叶销售。元代,建御茶园于武夷九曲溪之第四曲,督造贡茶。清代是茶叶鼎盛时期,福州是全国三大茶市之一。民国时期茶叶生产遭到摧残,到全省解放时余留的茶叶产量仅5561吨。建国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经济政策和扶持生产措施,茶叶经营部门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来扶持和发展生产。至今,福建仍有许多特有的特种茶,如正山小种红茶、白茶和花茶等。福建的乌龙茶产量居全国之首,是中国乌龙茶的代表。福建的茶叶在中国和国际市场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 福建省 茶叶经营 供销合作社

内容

福建茶叶生产有1600多年历史,(①南安县丰州镇莲花峰的茶事石刻,刻于东晋太元丙子(公元376年)。)名茶迭起,风靡海内外。唐代,福建方山(今闽侯县五虎山)露芽、腊面条,因作为贡品,驰名中原。宋代,茶区进一步扩大,产制技术提高,促进了茶叶销售,“所产之茶为天下之所嗜”。元代,建御茶园于武夷九曲溪之第四曲,督造贡茶。清代是茶叶鼎盛时期。在对外贸易中,福州是全国三大茶市之一。对外贸易促进茶叶发展,福建又创制了红茶、乌龙茶、白茶和花茶,连同原来的绿茶,形成五大茶类。福建“武夷”茶在相当一段时间成为茶叶的代表,“武夷”也成了中国茶的代称。(②《福建名茶》第1辑,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12月版,第2页。)民国时期(1912~1949年),茶叶生产遭到摧残,到全省解放时余留的茶叶产量仅5561吨,不及1899年茶叶对外贸易量24000吨的四分之一。
  建国后,人民政府制定一系列发展经济政策和扶持生产措施。茶叶经营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参与扶持和发展生产,并在此基础上扩大收购和销售。至今,正山小种红茶、白茶仍然是福建“独”有的特种茶;福建乌龙茶产量居全国之首,质量最好,是中国乌龙茶的代表;花茶,尤其是茉莉花茶,在国内外市场占有重要地位。1982年以来,福建的安溪铁观音、黄棪、武夷岩茶、白毫银针、天山绿茶、茉莉银毫等12个品种评上全国名茶,并有13个产品荣获部优质产品,35个产品荣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其中特级铁观音和天山茉莉银毫获国家金质奖;一级闽北水仙获国家银质奖。福建茉莉花茶、铁观音、保健美天然减肥茶获国际美食及旅游业协会“金桂叶”奖。
  第一节扶持生产
  一、资金
  茶叶改进费1952年,贸易部和农业部决定按收购金额1%提取茶叶改进费,由贸易部和农业部统筹安排给本省使用。1958年起,改由各省自提自用。省茶叶公司与农业厅经济作物局规定,按毛茶进茶厂山价1.5%收取,交省茶叶公司,由省农业厅和省茶叶公司统筹使用。1963年,因改进费有限,上半年下拨40720元,下半年又补拨一批,用于发展茶叶事业所需:增加辅导员经费,推广先进技术的宣传、培训费,推广良种的种苗补助费.茶机革新、研制所需费用以及调研费等。1970年,为支持茶叶初制机械的革新,省下拨各地(市)茶叶改进费20万元(福安5万元、南平3万元、三明2.5万元、龙岩0.7万无、龙溪2万元、晋江6万元、闽侯0.5万元、福州0.3万元);1976~1985年10年间,全省共收茶叶改进费506.6万元,下拨给地、县474.8万元。
  生产扶助金1958年,全国总社拨给本省扶助金50万多元,其中用于台刈更新2万亩茶园无偿补助30万元,旧茶园补植补助4万元,防治病虫害补助2万元,种苗运费补助8.6万元,示范茶园费用1万元。初制场所补助5万元。1962年,省又拨出茶园垦复补助款31万元,用于促进茶叶产量恢复和提高。1974年,省茶叶公司拨出茉莉花生产扶持费8万元.帮助发展茉莉花1030亩。1976~1982年,全国总社和省茶叶公司分别下拨扶持资金112万元和144万元,用于发展高标准茶园。1976~1990年.省茶叶公司从茶叶管理费中.陆续拨出技术措施费609.1万元,用于全省精制茶厂技术革新和设备更新。此外,各地政府和茶叶主管公司、茶厂都拨出专款扶助发展茉莉花生产。
  贷款1951年开始试办垦复茶园贷款,于福安(赛岐)、福鼎、闽侯、政和4个县5个茶区各选择两个村作为贷款推广区,当年贷出10.6万元(福安4.3万元,福鼎、政和、闽侯各2.1万元)。1952年向茶区发放深耕施肥贷款108万元,垦复茶园贷款200万元。1953年发放肥料贷款68万元,垦复茶园贷款92万元,初制机具贷款12.89万元。1958年开始,发放贷款转向以扶植优质高产品种为主,当年共发放161万元,其中100万元专门用于繁育良种苗,推广优良高产品种。1961年,发放化肥贷款100万元。1962年,发放初制贷款40万元。1963年,发放垦复茶园、初制、茉莉花苗等贷款40万元。1979~1980年,省供销社与省农业银行联合下达发展高标准新式茶园贷款2935万元。
  预购定金1954年开始在安溪、闽侯两县试行茶叶预购,发放定金,次年这两县共发放预购定金25万元,预购毛茶750吨。1956年扩大到全省26个县,预购各类毛茶4410.8吨,发放预购定金102.6万元。1957年,全省各地普遍发放预购定金共160.5万元,预购毛茶7028.8吨。1958年后,预购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发放预购定金随着毛茶预购量的增加而逐步扩大.直到1984年止。
  二、物资
  优待粮本省农业合作化时,为解决外雇采茶工人口粮及初制工人夜点用粮,从1955年开始提供茶叶优待粮。1956年.在全省35个产茶县及其它零星地区发放粮票额1863吨。1957年,全省下达的茶叶优待粮增到2134吨。1961年起,本省实行农副产品收购奖售政策,茶叶优待粮改为奖售粮,但仍有许多粮食补贴,如秋挖补助粮、茶园垦复补助粮等。
  肥料1956年开始拨茶叶专用化肥。1957年供应茶叶专用化肥2796吨,1958年下拨茶叶专用化肥3300吨,茶用香花专用化肥1517吨。1960年分配茉莉花专用肥45吨。1961年后改用收购茶叶奖售化肥的办法,但茶用香花用肥仍给予扶持补助,如1974年为支持茉莉花生产,拨给产花区补助肥80吨,1984年下拨茉莉花补助肥280吨。1976~1986年的11年中,全国总社下拨扶植茶叶生产化肥71380吨,省供销社另增拨23950吨。
  初精制设备及材料全省初制机具,从手工到木质机具,再向新型钢质机械发展,茶叶经营部门都给予扶持。至1965年,全省初制茶厂有电力46所、水力206所、畜力8所、人力10333所,有揉茶机6133台、杀青机1551台、摇青机1061架、解块机8台、自动烘干机14台。70年代,省茶叶公司在商业部、省科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与省农机部门配合,开展不同茶类初制机具成套化研制工作。绿茶从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从综合做青、杀青、包揉、烘干等成套设备研制获得成功,通过部级、省级鉴定后,定型成批投入生产使用。到1981年,全省有初制厂8436所,初制机具30468台,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1976~1990年共拨钢材9016吨、汽车48辆、木材1179立方米,用于初精制设备更新、基建和运输等。
  三、技术辅导
  建国初,茶农采摘茶叶方法粗放,沿用“一把抓”的老办法;初制茶叶“靠天做茶”。为指导合理采摘和初制,1954年,采取培训茶农技术员,“以茶农指导茶农”的方式进行。1957年,为加强茶区初制技术指导,每个茶叶收购站配备技术辅导员1~3名,在茶季中还抽调茶叶系统技术人员1000人次深入茶区进行采制指导,同时训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茶叶技术能手4878名。1958年,全省分春、夏、秋三季进行产制人员培训,共培训1万人次左右。
  1952~1953年,在绿茶区进行揉茶机作机制试验。1955年,全省推广揉茶机141架,杀青机59架。1956年,推广人力、水力、动力揉茶机482架、杀青机226架。1959年,按照机制茶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全省己有揉茶机4920架、干燥机69架、杀青机1152架、摇青机950架。
  50年代末,在建阳水吉进行室内加温萎凋试验,以解决白茶色泽问题;对红茶进行加温萎凋、冷发酵炭火烘干实验;研制乌龙茶初制机械包揉机、做青机,1978年和1980年分别通过省级鉴定,并获商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第二节 收购
  一、方法
  建国前,本省茶叶主要由私营厂商及茶贩收购,价格随行就市。茶贩收购的茶叶,除少数自营外,大部分转手售给私营厂商。
  建国后,1950年,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区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并筹建福州、福安、赛岐、福鼎、建瓯、政和、安溪、漳州等茶叶精制厂,开始收购毛茶。1951年,上述茶厂设点直接收购.并委托合作社收购毛茶、代购香花,私营厂商和茶贩也收购毛茶。为加强茶叶市场管理,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收购协商会,下设毛茶公私联合收购站,统一评价、统一分配,防止私商抢购、抬价和压价,保证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保护茶农利益。1952年,在重点产茶县设立毛茶收购站直接收购。在零星分散产茶县,委托基层供销社兼收茶叶;对分散边远地区,则组织当地小商贩代购。毛茶收购站的茶叶收购评价采取茶师与投售者隔离编号审评。当年收购茶叶3923吨。
  1954年,为贯彻收购政策,加强收购工作的领导,全省各专区、县均建立联合收购办公室.禁止省外国营单位、私营商业进入本省产茶区收购贩运。对零星茶区所产的茶叶,凡茶叶公司没有设置收购机构的,均由供销社组织收购(当年有茶叶收购站18个,基层供销社代购站30个)。有的在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私商在指定的地区内收购茶叶,全部售给茶叶公司或供销社的收购站,不得中途转售或运出省外,由茶叶公司和基层供销社掌握茶叶货源。同年,为帮助茶农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打击高利贷和投机商的剥削,本省开始试行茶叶预购工作,预购任务1000吨。1955年,扩大茶叶预购工作,以农业生产合作社、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和供销社社员小组为预购主要对象,签订预购合同。根据全国总社和中国茶叶公司关于加强茶区市场管理的规定,禁止私营茶商进入产区收购和贩运。对于批准采购一部份毛茶的私商,亦按供销社代购处理。当年在茶叶主产区设立的收购站增加到57个(其中供销社代购站36个),还增设流动收购组26个点,委托私商贩购、收购的8个点,基层供销社代购送售的6个点,共40个点。省设立福建省茶花收购联合办公室,由省财委、省外贸局、省供销社及省茶叶公司等部门参加,各有关专、县也相应组成专区、县茶花收购联合办公室,统一领导有关茶花收购事宜。
  1956年,全省私营茶商业实行公私合营,茶叶全部由国家收购,在25个产茶县设立72个收购站,6个县实行代购。全省大部分地区推行民主评茶。民主评茶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投售茶叶时,由评茶员会同送售茶农共同对照标准样进行审评;另一种是把标准样发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照标准样进行初评后送茶叶收购站复评。当年,茶叶收购量增至6864吨,比1952年增加2941吨。1957年,除设立收购站收购外,对国营农茶场和条件较好的社队茶场,采取约期下场收购;对零星分散的茶区仍采取流动收购或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当年,在25个产茶县设立收购站76个,11个县实行代购。并且每个收购站平均派出3个流动组,以便利农民投售茶叶。1奶8~1984年,茶叶一直由茶叶专营机构收购,除60年代初期因灾收购量减少外,从70年代开始收购量不断增加,最高的1982年收购量达25424吨,比1952年增长5.48倍。1985年后茶叶实行多渠道经营,专营机构收购量有所减少,到1990年减少为14057吨,相当于1975年的收购水平。
  二、价格
  本省收购茶叶实行对样审评计价制度,贯彻好茶好价、劣茶低价政策。1956年,茶叶由国家统一收购时,全省茶叶产量为7300吨,数量不多。为促进茶叶发展,确定收购各类毛茶每50公斤平均价格较1955年提高14%,并照顾夏秋茶特点,将夏秋茶参考样按春茶标准样降低一级订价,执行结果,各类毛茶平均价达77.20元,较1955年增加19.80%,超过了毛茶平均上调14%的幅度。1957年全省毛茶总平均价为91.73元,较1956年提高18%。1958年,除个别茶类价格偏低以及品种差价不够合理予以调整提高外,均维持1957年水平。其中政和、松溪、建阳大、小白茶及水仙白茶分别提高9.10%、7.5%、9.79%,闽北水仙提高10.20%,外山青茶提高16.13%,福鼎大红茶提高5.75%,闽西绿茶提高10%。
  1961年根据省人委通知,调整提高一些优质品种价格。每50公斤单位,闽东烘青各等级价格与坦洋工夫执行同价;闽南铁观音二级中等价由165元调高到185元;大白(包括水仙白)二级中等价由107元调整108元,与松政大红价格基本持平;小白三级中等价由68元调高到73元,与松政小红价格基本拉平;闽南乌龙茶价格水平维持现行水平不动,但与广东省接壤的平和、诏安两县收购价,则采用与广东省同样的办法,增加价外补贴15%进行收购。1962年,按国家核定在各地收购牌价的基础上给予20%的补贴价,但对平和、诏安二县原执行15%的价外补贴仍给予保留。1963年价格水平比1962年提高30%,提高的幅度较大,其中红茶提高28.63%、绿茶提高30.22%、白茶提高33.82%、乌龙茶提高32.52%。1964年又调整提高了色种、乌龙、水仙的收购价格。红绿茶取消特上和特中价,以特下为最高价,其余的价格均按1963年不变。1971年调整收购价格,将价外补贴20%纳入正式牌价,采取髙级茶少加、中级茶多加的原则,使等级间的差价得到合理调整。1973年,安溪乌龙茶(闽色种标准品)每公斤收购价从2.12元调整为2.40元,提高13.2%。闽东烘青最高和一上,建阳小白、正山小种二上以上、石亭绿二下以上每公斤分别提高0.1元,其它茶类和等级不动。
  1979年,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大幅度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各茶类收购价都作了调整,闽东烘青、安溪色种和铁观音、闽北水仙分别提高16.6%、30.9%、30.6%、29.2%。1986年,开始实行指导价,红、绿毛茶在1979年国家核定的各等级收购价基础上,提高20%。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在指导价基础上,允许上浮5%。白茶、乌龙茶、超级绿茶由主产地自行制定指导价。1988、1989年对红、绿毛茶收购指导价作了调整,1988年上浮5%,1989年调幅较大,如闽东烘青一级一等从每公斤6.69元提为8.70元,提高25%。
  三、奖售
  从1962年起,对售给国家的各类茶叶实行“见茶奖售,好茶多奖,次茶少奖,粗老茶不奖”的奖售原则,以促进茶农多卖茶,卖好茶。
  1962年以奖售粮食、化肥为主。1963年改按收购茶叶金额计算奖售的办法,奖售品种除粮食、化肥外,还增加棉布和工业品。1964年取消奖售工业品;1974年取消奖售棉布,保留奖售粮食和化肥。1984年起,取消奖售。
  四、加工
  1950年,中国茶叶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后,先后建成福州、福安阳头、福安赛岐、福鼎、政和、建瓯、漳州和安溪茶厂。至1953年,全省计有8家制茶厂,其中阳头、赛岐、福鼎、福州4所为机制茶厂;政和、建瓯、安溪、漳州4所为手工制茶厂。1955年加工成品茶6300吨(其中工夫红茶2565吨,乌龙茶935吨,花茶2440吨,绿茶155吨,白茶105吨),比1950年年产量3070吨,增长一倍多。
  1970年,为缓和花茶供需矛盾,增建沙县茶厂。1973年以后,宁德、福安、福鼎和闽北的沙县、政和茶厂都先后引种了茉莉花。1975年,全省由茶厂扶持种植的茉莉花有7110亩,收购茉莉鲜花1366吨,加工花茶2977.9吨,开始改变茉莉花茶供求紧张的局面。
  1976~1986年间,随着茶叶产量的不断增长,又增建松溪、建阳、周宁、寿宁、霞浦、柘荣、龙岩、福州农工商、永春、顺昌10个地方茶厂。至此,全省国营茶厂共有18家,分布在闽东、闽南、闽北3个重点产茶区,其中花茶厂8家,乌龙茶厂6家,制坯窨花混合茶厂4家。1986年加工精制茶20238吨,比1955年增长2.2倍。到1990年,全省国营茶厂年加工能力达5万吨,供应出口和国内市场需要。
  茶叶实行初制、精制联合加工,1958年在国营永春茶果场开始。当年加工精茶25吨。1981年加工精茶2040吨。1975年,省革委会根据全国茶叶会议提出“国营茶场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初、精制联合加工”,要求年产150吨以上的茶(农)场,经审批后可以实行初、精制联合加工,产品纳入国家计划。当年批准崇安、平和、浦城仙阳3个茶场实行初、精制联合加工。1976~1983年,陆续有连江长龙、霞浦大京、松溪郑墩、安溪福前、芦田、云霄常山、龙海双第、福州红旗、红岩、五四、建阳综合、建瓯凤山、邵武吴家塘、顺昌新屯、福鼎翁江、福安坦洋等16个茶场实行初、精制联合加工。1990年,共加工成品茶3177吨,占全省加工量的13%。
  茶叶市场放开后,国营茶(农)场的行业业务管理仍归口省茶叶公司,执行省定指导价格和品样标准,参加行业的优质产品评比活动。
  第三节 审评与检验
  一、毛茶
  1950年前.本省绿茶收购无规定标准样价。1950~1952年,收购毛茶标准定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对品质特优的毛茶,在甲级上面另加一个特级。1953年调整了毛茶样价,修改标准等级,将甲、乙、丙、丁4个等级改为1至5级,其中1至4级各分上中下3个等,5级分上中两个等,解决了好坏混杂、不适应精加工要求的问题。1954年,茶价调高以后,级间差距拉大,茶农与收购站经常发生争执。为了缓和评茶上的矛盾,决定在一、二级上中下之间增设中上和中下两等,因此成为5级18等。1955年增设了特级样价,分上中下3个等,1958年对部分地区进行简化等级,如崇安等地小种5级18等简化为5级14等;闽北绿茶由5级14等简化为5级10等。1963年,按照生产部门的意见,设特级样价,出现早采嫩撷,影响产量,因而取消特上、特中两个等,保留特下一个等作为最高价。1971年,全面简化等级,由一般每级3~5个等一律简化为上下两个等,但最高价及级外茶不动。1980年起,执行全国总社决定,红绿茶一律实行6级12等。
  闽南、闽北乌龙茶于1951年开始,各自制订参考标准样进行收购。1954年正式制定标准样价,水仙、色种、乌龙分别制订,各为1~3级(色种另加特级);铁观音分特至4级.每级均分上中下3个等。1971年,闽南色种、铁观音改为1~4级,乌龙1~3级,闽北水仙和闽北乌龙均为1~4级,武夷奇种和武夷水仙均为1~5级,每级一律改为上下两个等。
  白茶从1954年开始正式制订标准样价,政和大白、建阳小白、水仙白分别制订为1~3级,每级均分上中下3个等。1971年改为每级上下两等,直到现在。
  本省茶类品种繁多,加上受地区、土壤、气候的影响,毛茶品质差异很大,为此,各地区、各茶类均分别制订了收购标准样,其中绿茶12套、红茶9套、乌龙茶16套、白茶3套,共计40套(不包括参考样)。1971年,对样价进行改革,实行同一茶类基本上使用一套标准样,取消地区照顾,简化样品等级,将原有标准样40套简化为15套。绿茶保留闽东烘青、闽南炒绿、石亭绿三套样,以闽东烘青作为全省烘青收购标准样(政和大绿另设参考样),闽东大绿样价也暂时保留,与闽东烘青一样按质论价。红茶保留崇安小种、邵武小种两套样。乌龙茶保留闽南色种(商业部管标准)、安溪观音、闽南乌龙、闽北水仙、闽北乌龙、崇安水仙(由岩水仙、洲水仙、外山水仙组成)、崇安奇种(由岩奇种、洲奇种、外山青茶组成)7套样。白茶保留建阳小白、政和大白两套样。
  毛茶标准样的品质水平,以1956~1958年为最佳。1958年后,由于片面追求产量,粗采滥制,毛茶品质下降。1964年开始有所回升,1965年品质基本接近1958年水平。1966以后,品质又下降,1970年略有回升。但总的说,1958年以后,一般约下降1~2个等。
  毛茶的审评计价1950~1952年,茶叶收购站设备简陋,审评人员不足,技术水平较低,一般只看外形,不看内质,影响了加工产品质量。1953年,红绿茶推行“双轨”评茶方法,内外并重,既干看外形,又开汤审评内质。1955年又改变为以干看为主,湿看对照,内质按当年生产的水平掌握。1958年,采取严格对样,民主评级,靠上评上,靠下评下,可上可下者就上,纠正了以往“稍强靠上.掌握从宽”的做法。乌龙茶以内质为主,一律开汤湿看,适当结合外形。白茶则以外形为主,适当结合内质。
  收购毛茶审评时,外形:主要看条索、嫩度、色泽、净度四个因子;内质:主要看香气、滋味、水色、叶底四项因子;水份:一般毛茶含水份在6%~7%者,品质比较稳定,水份在12%以上者,极易发生霉变。收购各类毛茶含水份标准:红绿毛茶为9%,乌龙毛茶为7%,白毛茶为11%(包括组织水份在内)。髙或低于标准含水份1%者,不补不扣,高或低超过1%者,照补照扣。
  碎末茶毛茶在初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梗、朴、片、末、籽等副脚茶。在收购对样评茶中,发现含有过多的副脚茶,外形净度远低于标准样者,即动员茶农拣净后投售,或当场进行拣剔、割末等处理,其剔除部分,按副脚茶计价。
  正品茶各类毛茶根据审评因素进行干看和湿看评定外形内质后,品质正常的均属正品茶。红、绿、白茶在1950~1952年按外形定等给价。1953年实行“双轨”评茶叶,按外形内质分别评定等级、各半给价。1954年改为外形定等,内质升降的计价办法。在对照标准样评定外形等级的基础上,内质低于外形一等者,仍按外形等级给价,低于两个等者降一个等给价,低4个等以上者,降两个等给价(一般以两个等为限)。内质髙于外形一个等者,则按外形提高一个等给价,高两个等以上者,均按外形提高两个等给价(一般按两个等为限)。1971年样价改革后,红、绿、白茶外形内质并重,分别评定,加权平均计价。白茶取消“色泽照顾”的规定。乌龙茶以内质为主评定等级,外形比内质高或低一等者不补不扣,高或低一级以上者,补扣一个等给价。
  次品茶(亦称劣变茶)各类毛茶在初制过程中,由于青叶储放不善,初制技术处理或毛茶保护不当,产生烟、焦、酸、馊、霉变以及红梗、红张、花青、日晒气、异味等。评审时根据劣变程度按质论价,相应降低价格。对劣变程度严重,如严重的酸、馊、霉、烟(小种除外)、老火、日晒、异味等,经加工处理,仍无法挽回损失的,红、绿、白茶分别按外形评定等级后,在样价未简化前,降3~5等给价;样价简化后,降1~2等给价。乌龙茶均按次级给价。
  夏秋茶本省红、绿、白茶的夏秋茶和乌龙茶的夏暑茶,由于季节气候影响,品质明显低于春茶。对照春茶标准评比,一般要低一级左右。为适当照顾茶农在农忙期间采摘工本较贵,鼓励多生产夏秋茶,1955年采取提等给价办法,国家原规定照顾1~2个等,本省1956年规定照顾一个级。结果,夏秋茶品质低于春茶,而价格却高于春茶,引起一些茶农怀疑春茶价格偏低,和评茶压级压价。国务院(五办)曾决定,1958年起全部取消夏秋茶照顾,将价格摊人全年牌价,执行全年一价一样到底。由于本省某些地区,夏秋茶期间农忙工贵情况仍然存在,为不影响夏秋茶生产,经省物委批准,1958年,闽东红绿茶、闽北的红茶、白茶、乌龙、水仙改照顾3大等为2大等;闽北绿茶、夏秋茶照顾一个等;晋江、龙溪、龙岩3地区夏(暑)茶全部取消照顾。以上夏秋茶减少照顾的价格,全数摊人全年牌价中,武夷岩茶仍执行春夏茶分别订样的原则。
  二、成品茶
  绿茶1954年,中国茶叶公司召开全国内销调拨会议,制订了全国花茶、绿茶统一级型坯加工标准样,既是花茶坯的级型,又是绿茶经营调拨作价验收的实物依据。由于各省茶树品种和加工工艺不同,茶坯级型特征难以统一。经商业部同意,福建、浙江、安徽、江苏4省烘青产区,套换各省的加工样。1965年,本省套换了闽烘青级型坯加工样,整套标准样分为:特级、1至6级和一号碎茶、二号碎茶、一号片茶、二号片茶。1983年,根据商业部主持召开闽、浙、苏、皖4省套换样品的审查平衡会,同意把本省套换的花茶级型坯样作为花茶加工调拨验收级型样。全国级型坯加工样和闽烘青加工样每3年换样一次,分别由商业部、省供销社茶叶公司主持审核,各地据此执行。
  花茶1950年前,福州茶厂生产的花茶按花香唛号代替品种花色,没有分级标准。1952年,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区公司委托天津、济南两办事处研究制订内销茉莉花茶的级型等级标准,内容包括:茶坯的分级、花香及下花量配比等,由福州茶厂进行试验,经过几年的反复摸索,结合福州茶厂调供销区的花茶产品进行对照,提出留选批唛作为贸易样指导生产。1955年,全国花茶统一级型坯加工标准样制订后,外形按烘青级型1至6级分级,内质按花香、下花量和窨次区别。1965年,闽烘青级型坯加工标准套换后,增设特级和一号碎茶、二号碎茶、一号片茶、二号片茶5个样。内销花茶级型坯加工标准样与外销花茶级型坯加工标准样,在级型水平上“内销”为标准样,“外销”为贸易样。玉兰花茶、球兰花茶、柚子花茶、玳玳花茶、玫瑰花茶等,外形以闽烘青加工统一级型坯标准样分级。
  乌龙茶本省乌龙茶以外销为主,各类外销乌龙茶加工标准样于1958年基本建立。内销乌龙茶加工标准样,至1980年由省供销社茶叶公司组织厦门、漳州、泉州、建阳地(市)公司(站),会同安溪、漳州、建瓯茶厂、永春茶果场、崇安茶场等单位制订。各类乌龙茶等级掌握比外销低半个级的水平套换。因乌龙茶内销市场仍比较紧俏,按这个水平制样,各茶厂难以接受,1983年中断换样。1989年,国家标准局、商业部标准计量司下达福建制订色种乌龙茶国家标准的起草任务,实物样分特级和1至4级,并于1989年选配。
  成品茶审评红茶,产品执行对样加工,审评定级时采取对照实物标准样评比,外形内质两大项因子,一项低于标准界限者,即不合格。
  花绿茶(包括杂花茶),内销各类花茶级型标准样以及香气参考样,均为界限水平。外形内质各项因子如有一项明显低于标准或三项稍低标准者即不合格。花碎、片及绿碎、片茶一律执行对样加工,不低于标准。
  花茶品质的优次,主要看花香的鲜浓度。外销各级花茶及内销正窨花茶,按照部定的用花量标准执行,以保持花香浓度。
  乌龙茶,外销乌龙茶采用中档标准制,产品对样加工;内销乌龙茶原料拼配比例,按同等级外销乌龙茶,产品质量除外形净度外,其他各项因子,基本上不低于外销低档水平。桂花、树兰等乌龙花茶、茶坯按外销标准低一个档,花香对照香气参考样。香味以花香厚薄程度为主,结合茶味。外形内质两大项因子,任何一项低于低档标准者均不合格。
  白茶,外销白茶采取中档标准制,产品执行对样加工,不得低于低档水平。产品质量,外形叶态匀整、干净、色泽鲜润,高级茶毫心肥壮显露。
  成品茶交接验收茶叶出厂调运销区(或口岸),按产、销双方合同规定,履行验收手续。1956年,国营茶厂执行产品出厂负责制,茶厂对出厂产品规格(包括品质规格、水分、灰分、粉末碎茶含量),产品卫生(包括非茶类夹杂物、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匀度、净重、包装规格等,均对调入单位负责。由于缺少仲栽机构和经济责任内容,产销之间往往存在扯皮现象。1983年,全国总社和中国土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对内、外销茶分别制订了“茶叶产销交接验收办法”,产销双方据以执行。
  第四节 销售
  1950年前,本省茶叶除少数春茶供省内销售外,有80%输出,由当地私营茶行和北京、天津、上海、济南、广州、汕头等地外帮茶商经营。每年新茶上市时,茶商汇集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建瓯等地,直接在产区收购毛茶,由茶行精制加工后运销全国各大城市或出口。
  1950年,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区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开始管理茶叶市场,销售茶叶。1951年,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闽东、闽北、闽南主要产茶县组织成立茶叶收购协商会,并附设茶叶公私联合收购站,收购的茶叶由茶叶公司统一分配,大部分茶叶由国营公司经营。1953年,为加强内销茶管理,优先保证大中城市销售,内销茶由中国茶叶公司所属茶厂直接供货。1950~1954年,执行公私兼顾的原则,茶叶公私经营比重为:1950年国营64.96%,私营35.04%;1951年国营71.16%,私营28.84%;1952年国营73.78%,私营26.22%;1953年国营74.42%,私营25.58%;1954年,国营82%,私营18%。1954年统计,私营茶商有福州84户、建瓯6户、厦门9户,漳州7户,安溪12户,泉州11户,从业人员954人。到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后,私营批发业务全部停止,私营零售商全部向国营公司进货。
  一、省内销售
  1950年后,茶叶销售执行“内销服从外销”的政策,当年省内销售量为18吨,占销售总量(包括供应出口及调省外)的7%。1955年4月,按照国务院指示•茶叶销售,在内销服从外销的原则下,积极扩大外销,有计划地保证边销.适当安排内销,此后成品茶销售量不断增加,1955年为572吨,1960年为956吨,1976年2400吨。1980年4307吨,最高的1985年销售量达6916吨。1985年后,全省茶叶实行多渠道经营,销售量减少,1989年为3772吨。
  销售价格:1955年对私营茶商社会主义改造之前,存在着同质不同价或同价不同质的现象。1956年起,全部由中国茶叶公司供应成品茶,茶叶质量与价格趋于统一,主要品种花茶、乌龙茶的销售价格按全国总社、外贸部、商业部统一下达的执行。由于毛茶收购价格及税率变动,茶叶价格作过几次调整。1956年,福州一级茉莉花茶零售牌价每公斤11.52元,1973年调为12.70元,1979年调为15.14元。1983年,因毛茶工商税率由40%降为25%,成品茶零售价格也相应调低,一级茉莉花茶零售价每公斤为14.68元。乌龙茶中,1973年安溪一级色种零售价每公斤为8.44元,1979年提为10.28元,1983年降为9_74元。1085年,茶叶实行议购议销后,商业部只下达指导价,实际执行的销售价较之有所浮动。一级茉莉花茶省定零售指导价为每公斤17.90元,市场价为19.00元左右;1990年,省定一级茉莉花茶零售指导价为每公斤28.68元,实际执行价为25.60元;色种零售价为每公斤18.00元。实行多渠道经营后,茶叶零售价随行就市,又出现了同质不同价或同价不同质的现象。
  二、调出省外
  1950年前,出省茶叶都由私人茶商与外省客商组织运销,以北京、天津、上海、济南、广州、汕头等地为主要销地。1950年至1985年期间,由国家计划安排调拨,随着产茶量的增加,调出数量也不断增多。1950年调出省外194吨,1955年增至2359吨,1960年为6168吨,1976年为6059吨,最高的1987年达15161吨(其中:红茶57吨、绿茶817吨、白茶1吨、乌龙茶3031吨、花茶11255吨)。本省是多茶类产区,是花茶与乌龙茶产量最多的省份。在全国内销茶调拨中,数量多,供应地区广。茉莉花茶调拨遍及东北、华北、西北、华东等23个省市(区),其中数量较多的有山东、北京、天津、陕西、甘肃等省(市)。乌龙茶销区,原只在广东省潮汕一带,后扩展到全国29个省、市(区),广东省所需的乌龙茶有三分之二由本省调供,北京、天津、上海等全国各大城市的乌龙茶也由本省供应。
  三、供应出口
  福建茶叶输出历史悠久。鸦片战争后,福州为对外五口通商口岸之一,俄国人就在福州加工生产茶砖输出。抗日战争前,福建茶叶输出量每年达10500吨,主要输往苏联、美国、德国、荷兰和东南亚各国。抗日战争胜利后,输出量减少,1946~1948年每年平均输出量只1975吨。建国后,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茶叶的输出数量逐年增加,成为本省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1950年开始,供销社为茶叶出口提供货源。1950~1965年的16年中,主要提供红茶,交上海口岸出口给苏联和东欧国家;还有由本省厦门口岸出口乌龙茶供应港澳地区。1970年后,提供出口茶叶品种增多,除少量红茶、白茶、绿茶外,主要出口品种是花茶与乌龙茶。同时,发展各种小包装茶叶,分别由福州与厦门两个口岸出口,遍及五大洲80多个国家和地区,故有八闽茶叶,香飘五洲四海之誉。
  第五节 福建名茶
  一、乌龙茶
  安溪铁观音安溪铁观音以其成品色泽褐绿,沉重若铁,茶香浓郁,美如观音而得名。产于安溪县尧阳乡。成品外形条索卷曲,肥壮圆结,沉重匀整;色泽油亮带砂绿色,红点明显,具蜻蜓头,螺旋体,砂绿带白霜;汤色金黄,浓艳清澈;叶底肥厚明亮,呈绸面光泽;滋味醇厚甘鲜,回甘悠长,香锐而浓,有“七泡有余香”之誉。本品属半发酵茶,兼有红茶的甘醇,绿茶的清香,并具兰花香味,风格独特。富含维生素、儿茶素、芳香油等化合物,饮之具有清心明目,防止动脉硬化,减轻幅射伤害等功效。
  闽北水仙闽北水仙百余年前始产于建阳县水吉乡大湖村一带,成品外形壮结匀整,尖端扭结,色泽砂绿油润,中部近叶柄部分叶色暗绿并呈现白色斑点,俗有“蜻蜓头,青蛙腹”之称;香气浓郁芬芳,颇似兰花香气;滋味醇厚,人口浓厚之余回味甘爽;汤色红艳明亮,叶底柔软,红边明显。
  武夷大红袍武夷大红袍因茶树春芽萌发时,嫩梢芽叶呈紫红,远望色艳如火,若红袍披树,故此得名。产于武夷山天心岩附近的九龙窠,现九龙窠陡壁上仅存4株,植于山腰石筑的保坝内,有岩缝泉水滋润,不施肥料,生长茂盛,树龄已达千年,每年5月13~15日架云梯采之,产量稀少,被视为稀世之宝。该茶的制作工艺精湛,仍采用手工生产,成品香气浓郁,滋味醇厚,有明显“岩韵”特征,饮后齿颊留香,经久不退,冲泡九次尚不脱原茶的桂花香味,被誉为“武夷茶王”,历代作为贡品。
  黄棪黄棪,商品名“黄金桂因从黄棪良种茶树采制而得名,已有百余年历史。原产于安溪县罗岩、西坪,后传至漳州、漳浦、平和、南靖、华安、长泰等地,成品外形紧结卷曲,色泽油润金黄,香气高强清长,滋味醇细甘鲜,优雅鲜爽,带桂花香型;汤色金黄明亮;叶底边缘朱红、中央黄绿,柔软明亮,饮后齿颊留香,冲泡三四次犹有余香。
  永春佛手永春佛手系用佛手品种茶树嫩梢制成的乌龙茶,因叶形与香橼柑叶片相似•故亦名“香橼”。主产于永春县。成品条索紧结肥壮卷曲.色泽砂绿乌润,香气浓郁清长,滋味醇厚回甘,汤色橙黄明亮,具有独特果香,茶中生物碱、多酚类物质、水浸出物等含量较高。产区群众常以制盐茶和柚米茶,治疗痢疾、中暑、高血压等症。
  武夷肉桂武夷肉桂又称玉桂,是以肉桂良种茶树鲜叶用武夷岩茶制法制成•为武夷岩茶中的高香品种.成品茶外形条索紧结卷曲,色泽褐绿,油润有光,具三节色,入口醇厚回甘,汤色橙黄清澈,叶底黄亮,红点鲜明,有明显的“岩韵”特征。
  二、花茶
  福建茉莉花茶福建茉莉花茶主产于福州及闽东地区,该品系精选优质烘青绿茶用茉莉花窨制而成,成品外形秀美,毫锋显露,香气浓郁,鲜灵持久.泡饮鲜醇爽口,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匀嫩晶绿,经久耐泡。不仅为良好的高香饮料,且有一定药理功效。福建茉莉花茶不仅为海内外消费者所喜爱,而且是接待外宾所不可缺少的佳茗。
  三、绿茶
  石亭绿石亭绿,又名石亭茶•属炒青绿茶。始于宋末.产于南安县丰州乡九日山及莲花峰上,因莲花峰上有一石亭,故名。成品品质为:春茶芬芳馥郁,夏茶味浓而浊,秋茶清香可口,冬茶味淡而甘;色泽银灰带绿,汤色清澈碧绿,叶底明翠嫩绿;具绿豆、杏仁与兰花的不同香气,所以有“三绿”之美和“三香”之誉。游子乡思,名茶寄意,石亭绿作为珍贵的乡土特产已成沟通海外侨胞与亲人之间的桥梁。
  天山清水绿天山清水绿属烘青绿茶,为闽东天山绿茶中之上品,以其泡水清澈碧绿而得名。产于宁德市西乡天山岗下,章后乡的中天山、铁坪坑及际头乡的梨坪村,方圆20余里。成品香气芬芳,近似珠兰花,滋味浓厚,其甘犹如新鲜橄榄;汤色碧绿,清澈鲜亮,与匀嫩鲜翠的叶底相辉映;叶肉肥厚,持久耐泡,冲泡三四次,余味犹存。
  七境堂绿茶七境堂绿茶属炒青绿茶,产于罗源县西部的西竹、施霸、程祥、长弯、延洋、洪洋、寿桥7境。产地有一泰山庙,称“七境堂”,茶叶因此得名。成品外形条索匀整壮结,色泽油绿。香高味醇,润滑顺口,汤色、叶底润绿明亮,成茶附有爆点,称“青蜻皮”或“花斑”,色、香、味俱佳。1950年后,改制烘青绿茶,成茶兼具烘青与炒青的独特风味。
  太姥龙须茶太姥龙须茶产于福鼎县太姥山下,以其冲泡后,枝株挺拔,叶片舒展,若珊瑚,美其名曰“龙须”。成品香气浓郁持久,滋味醇厚甘美,汤色清澈黄亮。生产历史已有百余年,销北京、天津、上海、西安、郑州、青岛、南京及东北等地,产量稀少珍贵。
  四、红茶
  坦洋工夫坦洋工夫为福建省三大工夫红茶之一,原产于福安县白云山下清虹溪畔的坦洋村,属全发酵茶。成品条索肥壮紧秀、香高味浓、鲜爽甘醇、叶底红艳。该茶于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年)由福安坦洋村民胡福四试制成功,经广州出口西欧。此后,大批茶商踵至,开设茶行,周围各县产品亦云集坦洋,加工后均以“坦洋工夫”之名出口。
  白琳工夫白琳工夫为福建省三大工夫红茶之一,原产于福鼎县白琳村,以福鼎大白茶为主要原料,适当拼配菜茶品种而成。成品外形条索紧结纤秀,白毫多呈现橙黄色,毫香鲜爽愉快.汤色红艳,滋味醇厚.叶底红亮。白琳工夫始制于19世纪50年代前后,据《福鼎县志》载:“白琳为闽广客商荟萃地,茶市中心,凡百销场之喧寂,悉视琳山茶利之贏亏”。1950年后,其制造由手工操作逐步改为机械加工。
  政和工夫政和工夫为福建省三大工夫红茶之一,亦为福建红茶中最具高山品种特色的条型茶。原产于福建北部,以政和县为主产区,成品茶条索肥壮重实、匀齐.色泽乌黑油润,毫芽显露,香气浓郁芬芳,隐约似紫罗兰香气;汤色红艳,滋味醇厚,既宜清饮,又宜掺和砂糖、牛奶调饮。一百多年来“政和工夫”历久不衰,蜚声国内外。
  正山小种正山小种属红茶类,与人工小种合称为小种红茶,由崇安县(今武夷山市)桐木地区首创于18世纪后期。历史上该茶以星村为集散地,故亦称星村小种。“正山”含有正统之意,正山小种因此得名。成品条索肥壮,紧结圆直,色泽乌润•冲水后汤色红艳,经久耐泡,滋味醇厚,似桂元汤味,气味芬芳浓烈,以醇馥的烟香和桂元汤、蜜枣味为主要品质特色。如加入牛奶,茶香不减,形成糖浆状奶茶,爽口甘甜,别具风味。正山小种是红茶中的一枝独秀,被消费者视为珍品.久而不衰。
  五、白茶
  白毫银针白毫银针,简称银针,为本省出产的特种名茶。因其成品为芽头,满披白毫,色白如银,细长如针,故名。产区福鼎县。成品茶芽肥壮,满披白色茸毛,色泽鲜白,闪烁如银,条长挺直,如棱如针,茶汤清澈晶亮,呈现浅杏黄色,人口毫香呈露,甘醇清鲜,其性寒,有解毒、退热、降火之功效,至今仍为世界上价值最高的茶品。
  白牡丹白牡丹,以绿叶夹白色毫心,形似花朵,冲后绿叶托着嫩芽,宛如蓓蕾初放,故名。1922年以前,创制于建阳县水吉乡。1922年,政和县亦开始制作。成品毫心肥壮,叶张肥嫩,成波纹隆起,叶缘向叶被垂卷,芽叶连枝,叶面色泽成深灰绿,叶被遍布白毛;毫香显,味鲜醇,无青臭苦涩味;汤色杏黄或橙黄清澈;叶底浅灰,叶脉微红,其性清凉,有退热降火之功效,为夏季佳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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