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供销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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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82
颗粒名称: 三、省供销社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21-22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供销社理事会的发展历程。1956年,省供销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孟健为主任,朱民、魏宗周为副主任。1963年,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孟健为主任,李应槐、魏宗周为副主任。1976年,省供销社恢复,但没有再选举产生理事会。1984年,省供销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朱民为主任,樊增学、林祥忠为副主任。1985年10月,增补陈光普、苍震华、陈月贞为理事会副主任,樊增学不再担任理事会副主任。
关键词: 福建省 民主管理 省供销社

内容

1956年10月,省供销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孟健、朱民、魏宗周、孙立、刘正中、王雨亭、宋秋成、胡序东、李钧、马玉杰、燕秀武、邹汉忠、郭留贵等13人组成省供销社首届理事会,孟健为主任,朱民、魏宗周为副主任。大会通过《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章程》,确认省供销社为本省各县(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对全省供销社实行经济上和组织上的领导,并加入全国总社为社员,接受其领导。理事会的职责为:执行省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指示;召开省代表大会;对外代表本社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发出有关全省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决议和指示;签订协议、合同或契约;在国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关取得贷款并分配贷款;保护本社财产,决定本社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或抵押;仲裁社员之间的财产纠纷;任免本社主要工作人员;办理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届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全省供销社工作,到1958年省供销社与省商业厅合并,取消理事会组织。
  1961年7月,省供销社恢复建制。1963年2月,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孟健、李应槐、魏宗周、许太昌、刘正中、马玉杰、燕秀武、韩秀、曲永俸、明正海、谷裕贵等11人组织第二届理事会,孟健为主任,李应槐、魏宗周为副主任(1964年1月孟健调离,省委委任杜锷生为省供销社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省供销社理事会受到冲击而停止工作,到1970年省供销社再次被合并。
  1976年,省供销社恢复,列为省革命委员会的行政机关,没有选举产生理事会。
  1984年,供销社体制进行深入改革,当年5月,省供销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福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选举朱民、樊增学、林祥忠、力伯昌、汪振煌、李佩煊、包鸿声、孙廷仁、陈芸、范秀萍、王九恩、卢玉章、乐九钧、庄秋金、刘显声、江鸿、邵明亮、陈明、郭彩洪、肖宝章、吴观辉、梁良升、张金怒、张道本、陈洪元、胡观久、高荣宗、戴炳煌、傅少波等29人,组成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届理事会。朱民为主任,樊增学、林祥忠为副主任。本届理事会成员分别比前两届增加16至18人,其成员也增加了地(市)、县及基层供销社的代表,因而更充分体现省供销社的联合性、群众性和民主性。1985年10月,省供销社召开第三届三次理事会和五次监事会联席会议,增补陈光普、苍震华、陈月贞为理事会副主任,樊增学因改任监事会主任,不再担任理事会副主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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