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供销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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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80
颗粒名称: 一、基层供销社
分类号: F721.2
页数: 1
页码: 20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程,特别是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和理事会制度的演变。在创建初期,大部分基层供销社的理事会或社务委员会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选派。随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民主办社的加强,基层供销社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作为执行机关。但在特定时期,理事会被取消,后又恢复。近年来,部分基层供销社试行成立集原理事会、监事会于一体的社务委员会领导体制。
关键词: 福建省 民主管理 基层供销社

内容

1950~1951年棊层供销社创建初期,由于绝大部分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尚未确立,故绝大部分基层供销社的理事会或社务委员会均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选派。
  1952年开始,本省基层供销社根据省委和全国总社有关加强合作社组织建设、民主办社的指示,在整社建社过程中,普遍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作为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关,依据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的指示开展业务、社务活动。1954年6月,全省714个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有675个,占95%。
  1955年春,全国总社颁发《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年起本省基层供销社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或修订基层供销社章程时,都按照示范章程的规定,理事会由5至11人组成,任期2年,进一步完善了理事会制度。
  1958~1961年上半年,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办事处或营业所,理事会被取消。
  1961年下半年,各基层供销社在恢复建社中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机构。1963年开始,各基层供销社按照省供销社《关于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加强理事会组织建设的同时,相继开展换届改选工作,到1965年底,645个基层供销社组建新的理事会。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基层供销社理事会普遍受到冲击。1967年执行全国总社通知废除《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后,基层供销社理事会再一次被取消。
  1970年初,基层供销社在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商业”时,普遍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委员会(或小组)”作为领导机构,取代理事会职责。1976年冬起,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委员会(或小组)逐步取消。1978~1981年,基层供销社根据1977年12月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召开全国财贸系统“学大庆、学大寨”会议通知宣布的“供销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全民所有制商业”精神,实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行政领导体制,不设理事会。
  1982年起,本省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基层供销社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同时恢复理事会制度。1983年,基层供销社普遍通过的《章程》规定:“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从具备五年以上供销合作社工龄的理事中推选,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把从干部中选拔理事会成员的做法,改为在供销社工作的干部、工人(包括集体工人、合同工、临时工)、亦商亦农人员中竞选产生。据全省729个基层供销社统计,新当选的1708名理事会正副主任中,有343名职工(包括62名“亦商亦农”人员)被破格选进领导班子。新班子平均年龄42.8岁,比原来减少5.4岁,大、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6.8%上升为占17%。
  1987年后,随着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深入,建阳、三明两地区部分基层供销社试行成立集原理事会、监事会于一体的社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在社务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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