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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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7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理事会
分类号: F721.2
页数: 4
页码: 19-2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24年(1935)8月,福建省政府转发的国民政府《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设理事、监事至少各3人,由社员大会就社员中选任之”,“监事不得兼任理事或事务员”。当时的合作社,少数人为达到控制利用合作社的目的,多不按此规定执行。民国32年(1943)5月,平和、云霄、罗源3县,由县政府选聘组建的县合作社物品供销处的理事会、监事会,不仅监、理合一,由现任县长兼任理事、监事主席,且16个理、监合一的委员会分别由县党部书记长、县府秘书、财政科长、建设科长、合作主任(指导员)、县商会主席等人担任,无一人是社员代表。当年,省政府委聘的省物品供销处理、监事会,虽然理、监事会分设,但其成员分别为省府财政厅、社会处、参议会、建设厅等机关的现任厅长、处长,没有一人是县、区合作社代表。
关键词: 福建省 民主管理 理事会

内容

民国24年(1935)8月,福建省政府转发的国民政府《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设理事、监事至少各3人,由社员大会就社员中选任之”,“监事不得兼任理事或事务员”。当时的合作社,少数人为达到控制利用合作社的目的,多不按此规定执行。民国32年(1943)5月,平和、云霄、罗源3县,由县政府选聘组建的县合作社物品供销处的理事会、监事会,不仅监、理合一,由现任县长兼任理事、监事主席,且16个理、监合一的委员会分别由县党部书记长、县府秘书、财政科长、建设科长、合作主任(指导员)、县商会主席等人担任,无一人是社员代表。当年,省政府委聘的省物品供销处理、监事会,虽然理、监事会分设,但其成员分别为省府财政厅、社会处、参议会、建设厅等机关的现任厅长、处长,没有一人是县、区合作社代表。
  建国后建立的供销社,理事会为同级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从全体理事中推选产生。
  一、基层供销社
  1950~1951年棊层供销社创建初期,由于绝大部分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尚未确立,故绝大部分基层供销社的理事会或社务委员会均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选派。
  1952年开始,本省基层供销社根据省委和全国总社有关加强合作社组织建设、民主办社的指示,在整社建社过程中,普遍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作为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关,依据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的指示开展业务、社务活动。1954年6月,全省714个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有675个,占95%。
  1955年春,全国总社颁发《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年起本省基层供销社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或修订基层供销社章程时,都按照示范章程的规定,理事会由5至11人组成,任期2年,进一步完善了理事会制度。
  1958~1961年上半年,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办事处或营业所,理事会被取消。
  1961年下半年,各基层供销社在恢复建社中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机构。1963年开始,各基层供销社按照省供销社《关于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加强理事会组织建设的同时,相继开展换届改选工作,到1965年底,645个基层供销社组建新的理事会。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基层供销社理事会普遍受到冲击。1967年执行全国总社通知废除《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后,基层供销社理事会再一次被取消。
  1970年初,基层供销社在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商业”时,普遍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委员会(或小组)”作为领导机构,取代理事会职责。1976年冬起,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委员会(或小组)逐步取消。1978~1981年,基层供销社根据1977年12月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召开全国财贸系统“学大庆、学大寨”会议通知宣布的“供销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全民所有制商业”精神,实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行政领导体制,不设理事会。
  1982年起,本省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基层供销社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同时恢复理事会制度。1983年,基层供销社普遍通过的《章程》规定:“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从具备五年以上供销合作社工龄的理事中推选,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把从干部中选拔理事会成员的做法,改为在供销社工作的干部、工人(包括集体工人、合同工、临时工)、亦商亦农人员中竞选产生。据全省729个基层供销社统计,新当选的1708名理事会正副主任中,有343名职工(包括62名“亦商亦农”人员)被破格选进领导班子。新班子平均年龄42.8岁,比原来减少5.4岁,大、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6.8%上升为占17%。
  1987年后,随着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深入,建阳、三明两地区部分基层供销社试行成立集原理事会、监事会于一体的社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在社务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度。
  二、县(市)供销社
  1952年6月,建瓯县合作总社召开首届临时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合作总社理事会和理事会主任,这是全省第一个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的县供销社理事会组织。同年9月,永泰县合作总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7名,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各1名。
  1954~1956年,全省各县(市)供销社相继召开首届或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按照全国总社颁发的县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选举产生县供销社理事会,由理事7~13人组成,任期2年或3年。大会通过的章程,明确规定理事会的职责为: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的指示;召开县代表大会;对外代表本社和全县供销社组织;审查并批准申请加入本社的供销社为社员;签订协议、合同或契约;在国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关取得贷款并分配贷款;保护本社财产:履行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或抵押;仲裁社员之间的财产纠纷;办理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这时期,县供销社理事会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社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指示,对所属基层供销社进行组织上和经济上的领导,实施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方针。至1958年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合并,理事会机构取消。
  1961年,县(市)供销社恢复建制后,相继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机构。1966年,县供销社理事会正常工作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随后又被普遍成立的“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所取代。
  1976年,恢复后的县(市)供销社,列人当地政府机关序列.因而没有恢复理事会领导体制。
  1983年,各县(市)供销社恢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同时,根据新形势对理事会的职责做了部分修改和补充,主要内容为:贯彻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国家或上级社下达的各项计划;编制本社各项年度计划:审查批准所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制定本系统职工的岗位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和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管理全县供销社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调配、奖惩以及劳动工资;受理社员代表提案等。
  三、省供销社
  1956年10月,省供销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孟健、朱民、魏宗周、孙立、刘正中、王雨亭、宋秋成、胡序东、李钧、马玉杰、燕秀武、邹汉忠、郭留贵等13人组成省供销社首届理事会,孟健为主任,朱民、魏宗周为副主任。大会通过《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章程》,确认省供销社为本省各县(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对全省供销社实行经济上和组织上的领导,并加入全国总社为社员,接受其领导。理事会的职责为:执行省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指示;召开省代表大会;对外代表本社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发出有关全省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决议和指示;签订协议、合同或契约;在国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关取得贷款并分配贷款;保护本社财产,决定本社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或抵押;仲裁社员之间的财产纠纷;任免本社主要工作人员;办理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届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全省供销社工作,到1958年省供销社与省商业厅合并,取消理事会组织。
  1961年7月,省供销社恢复建制。1963年2月,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孟健、李应槐、魏宗周、许太昌、刘正中、马玉杰、燕秀武、韩秀、曲永俸、明正海、谷裕贵等11人组织第二届理事会,孟健为主任,李应槐、魏宗周为副主任(1964年1月孟健调离,省委委任杜锷生为省供销社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省供销社理事会受到冲击而停止工作,到1970年省供销社再次被合并。
  1976年,省供销社恢复,列为省革命委员会的行政机关,没有选举产生理事会。
  1984年,供销社体制进行深入改革,当年5月,省供销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福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选举朱民、樊增学、林祥忠、力伯昌、汪振煌、李佩煊、包鸿声、孙廷仁、陈芸、范秀萍、王九恩、卢玉章、乐九钧、庄秋金、刘显声、江鸿、邵明亮、陈明、郭彩洪、肖宝章、吴观辉、梁良升、张金怒、张道本、陈洪元、胡观久、高荣宗、戴炳煌、傅少波等29人,组成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届理事会。朱民为主任,樊增学、林祥忠为副主任。本届理事会成员分别比前两届增加16至18人,其成员也增加了地(市)、县及基层供销社的代表,因而更充分体现省供销社的联合性、群众性和民主性。1985年10月,省供销社召开第三届三次理事会和五次监事会联席会议,增补陈光普、苍震华、陈月贞为理事会副主任,樊增学因改任监事会主任,不再担任理事会副主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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