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供销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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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76
颗粒名称: 一、基层供销社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16-17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福建省合作社的发展历程,特别是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演变。1950年开始整顿和组建合作社,1953年贯彻“整顿和发展相结合的组织建设方针”进行整社工作,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逐渐建立。1958年至1960年,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办事处(或营业所)后,实行国营商业的管理办法,社员、代表会停止活动。1961年恢复建社后,普遍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再次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基层供销社(“贫管商”)的做法。1976年后,各地逐步取消“贫管商”的做法,1980年开始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社员代表会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1982年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后,全省基层供销社恢复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关键词: 福建省 社员代表会 基层供销社

内容

1950年,本省农村开始整顿和组建合作社。当年,由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的福安县六区苏洋乡供销社,即召开社员代表会,选举理、监事会.通过合作社章程。1953年起,全省各基层供销社贯彻“整顿和发展相结合的组织建设方针”,全面进行整社工作。在整社过程中,各基层供销社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结建社以来工作情况,公布帐目,讨论修订社章,选举理、监事会和出席上级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至1954年6月,全省714个基层供销社中,召开代表大会的有675个,占95%;其余基层供销社亦在年底或1955年上半年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1956年4月,省供销社印发《基层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试行办法(草案)》,确定社员代表大会应每半年或三个月举行一次,向社员报告工作,听取社员代表的意见。各地在执行中,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为了广泛收集社员代表的意见,晋江专区以及宁德等县基层供销社或按地域,或在门市部所在地,建立社员小组,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之前,有重点地召开分片社员大会,听取所在地的门市部、分销店以及商店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有关供销社的工作问题,然后在社员代表大会召开之时,集中反映。
  1958年至1960年,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办事处(或营业所)后,实行国营商业的管理办法,社员、代表会也停止活动。
  1961年,基层社恢复建社。省供销社印发的《当前工作意见(草案)》提出,“恢复民主管理制度,由社员当家作主,依靠群众管理和监督供销社,完成各项任务”,各地普遍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规模小的社,代表人数30人;规模较大的社,代表人数也不超过100人。理事、监事任期己满的,予以改选,并选举出席县供销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省供销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废除《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通知,把当时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会制度视为错误的做法,再次停止实行。1970年初,本省部分基层供销社开始学习河北省万全县安家堡公社,由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基层供销社(下称“贫管商”)的做法,取代民主管理制度。到1975年底,实行“贫管商”的占98%。1976年后,各地逐步取消“贫管商”的做法。
  1980年,基层供销社根据省供销社有关扩大基层供销社自主权的意见,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社员代表会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1982年,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全省基层供销社恢复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当年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新章程,选举产生新的理、监事和出席上级供销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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