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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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57
颗粒名称: 编后记
页数: 2
页码: 256-257

内容

《福建省志•公安志》编纂工作始于1988年。当年11月,拟定《关于编纂福建省志公安志的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志•公安志》篇目。1989年3月,举办全省公安史志骨干培训班,培训省厅和地、市、县公安机关的史志工作骨干。此后,厅属有修志任务的单位逐步落实人员。鉴于修志工作难度大、进展慢,1989年7月,厅领导决定改公安史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安史志编纂委员会,正式成立公安史志办公室,调整、充实人员,先后任过编委会副主任和编委职务的,有杨安之和韦孝坞、陆远乡、轩在汉、李德龙、黄忍、郭瑞松。1992年3月,建立总编室,确定正、副主编。至1995年,先后召开并印发三次厅长办公会议纪要、三次厅公安史志编委会会议纪要,发出《关于加快省公安志编写进度的紧急通知》等。1992年5月,省厅召.开公安史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5个先进集体、15名先进工作者。
  此次修志的基本做法是:“以志为主,史志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抓紧工作争取早出成果。概述、全局性的内容的撰写和统稿,由史志办、总编室负责;属于专业性内容的,由各主管单位负责编写。1991~1993年,各单位经过征集资料,先后写出初稿、修改稿、复核稿。1994年2月开始,总编室与业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修志人员逐节研究,提出意见,进一步补充、核实资料,修改文字。接着由总编室分组研究修政、编印征求意见稿,分送省方志委、省公安厅历届老领导、各地(市)公安处、局、各写稿单位征求意见。同时,总编室又分组负责,再交叉研究修改,并确定专人核对统计数字和资料。经过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地研究修改,收到集腋成裘、集思广益的效果。
  1995年3月,召开评稿会。应邀参加的有:原省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边圻,原省检察长李道明,原省法院院长傅德义,原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家祥,原省政法委副秘书长李恩善,原省公安厅副厅长姜文亭和主要业务部门的老处长刘扬、辛凤章;省地方志编委会副主任唐天尧、卢美松也莅会审议、指导。与会同志提出许多宝贵意见。评稿会后,由主笔陈坤清集中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稿,处理交叉,删除重复,精简文字,统一文风。主笔统稿后,由张文范、张润之两位副主编推敲,主编核稿,印成送审稿,报送省方志委和有关领导审定。省方志委确定的审稿组组长林光烈,组员林连枝、郑羽,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改。
  在编撰过程中,除总编室人员外,先后参与征集资料、编写志稿的还有:陈由鸿、张瑛、何良兴、丁群、林坚钊、刘增华、黄新荣、陈培坚、陈志华、黄学斌、林建华、张善桢、陈裔春、柳远德、关春生、杨乐亮、许信勇、王胜国、林新、唐新生、陈婉钗、蔡佑生、胡存钦、朱贵昌、卓伟武、郑群佺、兰一英、王厚基、黄则锟、刘文年、黄典文、王其玉、陈瑞金、郑辉、张彬、马国生、赖木生、徐大灼、陈兆云、邓发祥、王信榘、吴昌国、徐大钧、王信护、张鸿仪、何国雄、姜建华、陈天赐、陈嵩、潘韵琴、张祥金、薛明正、张平、郑永宝、杨杞栋、陈琴心、金昌福、翁玉霖、谢春进、沈树章、缪泽民、罗章、林桂树、林信端、陈登云、冯富源、唐庆标、黄亨良、黄持柱、宋美华、方国忠、李桂华、林增华、黄路明、张济兴、陈金辉、程兆绥、吴续祖、刘锦亮、苏进升、刘锡绍、刘应龙、陈委裕、陈力、兰启昌、魏建生、张健民、邱宗坤、黄德通、杨宝钿、季红剑、卢志峰等。省公安厅档案科给修志工作以大力的支持。谨在此一并致谢。
  曾在福建省公安厅担任领导工作,现远在上海、杭州、北京的陈庭槐、金树鼎、张荫荃,十分关心此次修志工作,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我们深表感谢。
  由于历史上的资料较难搜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不少资料也难以搜全,加上编辑人员水平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1996年11月10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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