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747 |
颗粒名称: | 四、开展爱民活动 |
分类号: | G301 |
页数: | 5 |
页码: | 213-21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58年4月,省厅向全体干警发出’“每天为群众办一件或数件好事”的号召,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视察福建时,对开展此项活动作了肯定。12月,为贯彻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省厅政治部发出《关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和开展“爱民月”活动的通知》,确定每年年终的一个月(或春节期间),开展一次“爱民月”活动,发动和依靠群众,对公安人员的纪律作风实行监督。 |
关键词: | 科学技术 科学 刑事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