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745 |
颗粒名称: | 二、清理整顿 |
分类号: | G301 |
页数: | 2 |
页码: | 209-21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解放初期,公安机关因工作急需招收新警和留用旧警察,导致队伍中存在不纯人员。经过审查和清理,清除了反革命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但受“左”的错误影响,一些公安干警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或受到错误批判。在后来的清理整顿中,针对违法乱纪现象,公安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召开会议、发出通知、处理不纯人员等。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被搞垮,干警受到迫害,导致公安队伍出现新的不纯。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清理,处理了帮派骨干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平反了冤假错案。此后,公安机关继续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查处队伍中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开展整纪刹风教育。通过清理不纯人员和保持廉洁的措施,公安机关努力维护队伍的纯洁性。 |
关键词: | 科学技术 科学 刑事科技 |